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伊犁能源大厦
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伊犁能源大厦
转让底价: #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 | 保证金: 4,#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新 (略) (伊犁)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02至2024-12-27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 | 监测编号 | GR2024SD# |
标的名称 | 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伊犁能源大厦 | 转让底价 |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评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31 |
评估结果(万元) | # | 备案单位 | (略)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新疆 (略) (略) 588号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2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建成时间 | 2022-12-01 | 用途 | 商业办公 |
详细信息 | 伊犁能源大厦坐落在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以南、313线以东、 (略) 以北, (略) 政府, (略) ,南邻伊犁河风 (略) , (略) (略) ,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商业、办公物业较多,环境优越,交通便捷。 伊犁能源大厦是由新 (略) (伊犁) (略) 开发建设的一幢商业办公性质的房地产,大厦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楼层21层,地上19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2.03,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11个。该大厦为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总高度81.20米,其中:地上一层层高4.5米,二至十九层层高4.2米,地下一层层高5.5米,地下二层层高5.05米。大楼于2022年12月竣工,2023年9月完成验收,目前1层大堂、9-11 (略) 及地下1层餐厅已简单装修投入使用,其余楼层为毛坯结构,尚未投入使用。 伊犁能源大厦南侧为主入口,入口台阶为大理石材质,入口大堂挑高12.9米,西北侧为车库入口,车道顶部为轻钢玻璃雨棚,北侧1-3层为裙房,大厦整个外立面采用玻璃幕墙及干挂石材相结合,地面外围四周为花砖停车场和沥青 (略) ,楼内强弱电、上下水、消防系统均已安装,部分楼层空调系统已安装,配置六部客梯和一部货梯,可以正常使用。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02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5)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所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所有权人为新 (略) (伊犁) (略) ,土地状况: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状况:建筑面积:#.32平方米。权属证号为:新(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新(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标的使用状态为闲置。 2、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3、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4)第131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新 (略) (伊犁)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 (略) (略) 5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光木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杨晓河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转让底价: #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 | 保证金: 4,#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新 (略) (伊犁)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02至2024-12-27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 | 监测编号 | GR2024SD# |
标的名称 | 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伊犁能源大厦 | 转让底价 |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评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31 |
评估结果(万元) | # | 备案单位 | (略)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新疆 (略) (略) 588号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2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建成时间 | 2022-12-01 | 用途 | 商业办公 |
详细信息 | 伊犁能源大厦坐落在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以南、313线以东、 (略) 以北, (略) 政府, (略) ,南邻伊犁河风 (略) , (略) (略) ,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商业、办公物业较多,环境优越,交通便捷。 伊犁能源大厦是由新 (略) (伊犁) (略) 开发建设的一幢商业办公性质的房地产,大厦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楼层21层,地上19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2.03,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11个。该大厦为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总高度81.20米,其中:地上一层层高4.5米,二至十九层层高4.2米,地下一层层高5.5米,地下二层层高5.05米。大楼于2022年12月竣工,2023年9月完成验收,目前1层大堂、9-11 (略) 及地下1层餐厅已简单装修投入使用,其余楼层为毛坯结构,尚未投入使用。 伊犁能源大厦南侧为主入口,入口台阶为大理石材质,入口大堂挑高12.9米,西北侧为车库入口,车道顶部为轻钢玻璃雨棚,北侧1-3层为裙房,大厦整个外立面采用玻璃幕墙及干挂石材相结合,地面外围四周为花砖停车场和沥青 (略) ,楼内强弱电、上下水、消防系统均已安装,部分楼层空调系统已安装,配置六部客梯和一部货梯,可以正常使用。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02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5)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所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所有权人为新 (略) (伊犁) (略) ,土地状况: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状况:建筑面积:#.32平方米。权属证号为:新(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新(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标的使用状态为闲置。 2、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3、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4)第131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新 (略) (伊犁)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 (略) (略) 5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光木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杨晓河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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