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法院关于荣成市青山东路260号楼501室及储藏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荣成市人民法院关于荣成市青山东路260号楼501室及储藏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关 (略) (略) 260号楼501室及储藏室的公告

(略) (略) 依据(2024)鲁1082执39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于2024年12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0631/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名称: (略) (略) 260号楼501室及储藏室

面积:房屋面积约为100.39㎡,储藏室面积约为10.55㎡(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

说明:该标的物水电费、物业费、税费等其他欠费情况未知,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

详细信息请意向竞买人参阅评估报告,并前往现场实地看样。

竞买人需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确定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充分了解标的物状况及潜在的各种风险,自愿承担相关义务,费用及风险。如未咨询或缺乏了解导致的责任风险由其承担,竞买后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中不包含评估对象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本标的可能涉及的水、电、气、暖、网络通信、物业费用等,是否欠费不详,如因欠费影响标的物交付使用的,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欠费情况,故提醒意向竞买人如参加竞买视为接受该竞买条件。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标的物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缴纳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政策性房屋详询主管部门)。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拍卖如有异议,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 (略) 主张权利。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略) (略) 站上发布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 (略) 上 (略) 授权发布, (略) 上的数据不做任何保证; (略) 工作人员未开通任何社交媒体软件账号发布视频推广法拍房,本院唯一咨询办理业务联系方式为本公告内的联系电话。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拍卖前未缴纳的由买受人承担,执行过户前,买受人应依法缴存。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631-#,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二、瑕疵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证,面积,构造,装修装饰、规划设计、建筑质量、能否过户、是否违建及拆除风险、拆除后是否有补偿、相邻关系纠纷等),实际面积如比登记(公告)面积少, (略) 不予负责;对于尚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标的物,在办理初始登记后面积多于拍卖面积,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第三人与买受人的纠纷由买受人与第三人依法自行解决。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切已知瑕疵及拍卖时未知瑕疵,包括但不仅限于实物现状所提示的所有瑕疵)。意向竞买人需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所有已知或未知瑕疵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所述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竞买条件。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委托机构)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七个工 (略) 提交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性住房、商办类等相关房产)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法院均有权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前述人员,本院已在本拍卖公告前以能够确认知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查找不到或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本标的物优先权人通知及说明:

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视为收到标的物拍卖的通知,如有意向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开拍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视为已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优先购买权。

八、申请执行人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的,应于竞价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免交保证金参与购买权。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 (略) 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或须补交的差额款,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税费等费用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本条规定的竞买条件。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未缴纳相关税费影响过户的,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被执行人所需支付的税费,待买受人将产权证办理完成后,买受人持垫付费用的单据以及相关证据到有 (略) 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索,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愿意承担竞拍标的物存在的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买受人竞买成功的,视为知晓此项内容并承担拒不垫付上述费用产生的一切风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始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可能会对个人征信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标的物成交裁定送达后,标的物若被认定违建造成拆除或 (略) 不承担该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

标的物成交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主管过户登记等部门后,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合理时间内办理过户,而标的物仍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造成被其他机关查封等风险的,买受人自行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本院不负责协调。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优先购买权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个 (略) 联系。

十三、买受人若需在本标的落户,具体迁入政策需前往相关部门查询结果,法院不负责户口迁入问题。

十四、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竞买人应注意:保证金是支 (略) 上的,竞买人自行将保 (略) 账户的无法参与竞拍)。

十五、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账号:#61】,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4)鲁1082执恢682号案件拍卖款,并在付清余款后十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平致巷2号)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特别提醒:由于银行转账有一定的时间差,建议现场刷卡付款或者确认款项到账 (略) 工作人员。期限内未支付余款将视为放弃购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 (略) 上公示。

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受领拍卖标的物应当履行如下手续:

1、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张法官(联系电话0631-#),确认尾款交付时间;

2、付款后持付款凭证和有效身份 (略) (略) 提交司法拍卖成交申请书;

3、进行财产交接,签署财产交接确认书;

4、领取成交裁定书。

因司法拍卖的特殊性,其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买卖,故意向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务请谨慎考虑, (略) 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竞拍存在的风险和竞买的条件,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瑕疵,接受本公告列举的所有竞买条件,自愿承受竞买后的风险;标的物与第三人存在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依法解决;竞买成功后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七、本拍卖 (略) (略) 负责解释。

举报监督电话:0631-#

法院咨询电话:063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略)

2024年11月29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略) (略)

关 (略) (略) 260号楼501室及储藏室的公告

(略) (略) 依据(2024)鲁1082执39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于2024年12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0631/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名称: (略) (略) 260号楼501室及储藏室

面积:房屋面积约为100.39㎡,储藏室面积约为10.55㎡(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

说明:该标的物水电费、物业费、税费等其他欠费情况未知,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

详细信息请意向竞买人参阅评估报告,并前往现场实地看样。

竞买人需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确定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充分了解标的物状况及潜在的各种风险,自愿承担相关义务,费用及风险。如未咨询或缺乏了解导致的责任风险由其承担,竞买后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中不包含评估对象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本标的可能涉及的水、电、气、暖、网络通信、物业费用等,是否欠费不详,如因欠费影响标的物交付使用的,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欠费情况,故提醒意向竞买人如参加竞买视为接受该竞买条件。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标的物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缴纳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政策性房屋详询主管部门)。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拍卖如有异议,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 (略) 主张权利。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略) (略) 站上发布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 (略) 上 (略) 授权发布, (略) 上的数据不做任何保证; (略) 工作人员未开通任何社交媒体软件账号发布视频推广法拍房,本院唯一咨询办理业务联系方式为本公告内的联系电话。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拍卖前未缴纳的由买受人承担,执行过户前,买受人应依法缴存。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631-#,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二、瑕疵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证,面积,构造,装修装饰、规划设计、建筑质量、能否过户、是否违建及拆除风险、拆除后是否有补偿、相邻关系纠纷等),实际面积如比登记(公告)面积少, (略) 不予负责;对于尚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标的物,在办理初始登记后面积多于拍卖面积,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第三人与买受人的纠纷由买受人与第三人依法自行解决。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切已知瑕疵及拍卖时未知瑕疵,包括但不仅限于实物现状所提示的所有瑕疵)。意向竞买人需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所有已知或未知瑕疵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所述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竞买条件。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委托机构)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七个工 (略) 提交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性住房、商办类等相关房产)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法院均有权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前述人员,本院已在本拍卖公告前以能够确认知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查找不到或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本标的物优先权人通知及说明:

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视为收到标的物拍卖的通知,如有意向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开拍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视为已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优先购买权。

八、申请执行人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的,应于竞价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免交保证金参与购买权。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 (略) 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或须补交的差额款,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税费等费用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本条规定的竞买条件。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未缴纳相关税费影响过户的,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被执行人所需支付的税费,待买受人将产权证办理完成后,买受人持垫付费用的单据以及相关证据到有 (略) 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索,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愿意承担竞拍标的物存在的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买受人竞买成功的,视为知晓此项内容并承担拒不垫付上述费用产生的一切风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始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可能会对个人征信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标的物成交裁定送达后,标的物若被认定违建造成拆除或 (略) 不承担该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

标的物成交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主管过户登记等部门后,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合理时间内办理过户,而标的物仍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造成被其他机关查封等风险的,买受人自行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本院不负责协调。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优先购买权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个 (略) 联系。

十三、买受人若需在本标的落户,具体迁入政策需前往相关部门查询结果,法院不负责户口迁入问题。

十四、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竞买人应注意:保证金是支 (略) 上的,竞买人自行将保 (略) 账户的无法参与竞拍)。

十五、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账号:#61】,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4)鲁1082执恢682号案件拍卖款,并在付清余款后十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平致巷2号)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特别提醒:由于银行转账有一定的时间差,建议现场刷卡付款或者确认款项到账 (略) 工作人员。期限内未支付余款将视为放弃购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 (略) 上公示。

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受领拍卖标的物应当履行如下手续:

1、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张法官(联系电话0631-#),确认尾款交付时间;

2、付款后持付款凭证和有效身份 (略) (略) 提交司法拍卖成交申请书;

3、进行财产交接,签署财产交接确认书;

4、领取成交裁定书。

因司法拍卖的特殊性,其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买卖,故意向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务请谨慎考虑, (略) 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竞拍存在的风险和竞买的条件,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瑕疵,接受本公告列举的所有竞买条件,自愿承受竞买后的风险;标的物与第三人存在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依法解决;竞买成功后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七、本拍卖 (略) (略) 负责解释。

举报监督电话:0631-#

法院咨询电话:063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略)

2024年11月29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