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惠民北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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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惠民北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中福惠民(北京)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0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27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谭雪峰 联系电话:010-(略)、(略)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17-08-28
注册地(地址) 赵全营镇兆丰产业 (略) 7号A座615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略) 理( (略) 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医疗器械(Ⅰ、Ⅱ类);接受委托提供酒店预订服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排队服务);票务代理;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以上两项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教育咨询(涉及文化教育、培训的除外);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医院管理; (略) 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 (略) 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略) 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 (略) 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略)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法定代表人 刘德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MA017AU98X
职工人数(人) 5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略) 董事会2024年第7次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日期 2024-11-0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北京华信 (略) 46.2209
2 (略) 24.8882
3 创新工场智能(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519
4 (略) (略) 智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
5 (略) 1.513
6 浙江 (略) 1.513
7 宁波梅山 (略) 晟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13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略)
利润总额 -751.(略) 净利润 -751.(略)
资产总计 (略) 负债总计 (略)
所有者权益 -(略)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略)
利润总额 -674.(略) 净利润 -674.(略)
资产总计 (略) 负债总计 (略)
所有者权益 -(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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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标的企业名称 中福惠民(北京)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0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27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谭雪峰 联系电话:010-(略)、(略)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17-08-28
注册地(地址) 赵全营镇兆丰产业 (略) 7号A座615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略) 理( (略) 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医疗器械(Ⅰ、Ⅱ类);接受委托提供酒店预订服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排队服务);票务代理;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以上两项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教育咨询(涉及文化教育、培训的除外);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医院管理; (略) 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 (略) 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略) 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 (略) 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略)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法定代表人 刘德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MA017AU98X
职工人数(人) 5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略) 董事会2024年第7次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日期 2024-11-0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北京华信 (略) 46.2209
2 (略) 24.8882
3 创新工场智能(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519
4 (略) (略) 智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
5 (略) 1.513
6 浙江 (略) 1.513
7 宁波梅山 (略) 晟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13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略)
利润总额 -751.(略) 净利润 -751.(略)
资产总计 (略) 负债总计 (略)
所有者权益 -(略)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略)
利润总额 -674.(略) 净利润 -674.(略)
资产总计 (略) 负债总计 (略)
所有者权益 -(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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