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珠海 (略) 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惠州分行”)定于2024年12月27日10:00时起至2024年12月28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网址http://**)对华润银行惠州分行持有的不良资产债权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略) 长青 (略) 不良资产债权。
起拍价:#.28元,保证金:26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注:从债权定价基准日(2024年10月28日)起至债权实际交割之日止,法院退回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费用(若有)归华润银行惠州分行所有。
二、重大事项披露:
债权按现状转让,本次转让的债权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贷款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可能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原债权文件;
(2)贷款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可能存在破产、死亡、被吊销、被撤销、解散、注销、关闭、停业、歇业、下落不明等情形;
(3)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受贷款债权金额与公告载明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贷款债权后获得的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公告所载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4)贷款债权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诉讼案件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或者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破产终结等情形;
(5)原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6)本债权所反映的资产线索可能存在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涉及刑事案件、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资产价值、存在瑕疵而不能执行 (略) 解除查封等相关情形;
(7)贷款债权可能存在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相关应付未付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将承担贷款债权转让前已存在的已知或未知的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9)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就受让债权的取得、经营、处置或其他事项,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
(10)债权及从权利存在其他风险及瑕疵,包括转让未发现或披露的风险及瑕疵;
(11)债权实际转让日前债权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数额的变化),受让方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债权发生的变化而请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2)受让方在充分理解转让债权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并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减少。
三、竞买人条件: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1)珠海 (略) 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制外聘用人员)和工作人员近亲属;
(2)国家公务人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以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3)网络服务提供者;
(4)承担竞价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5)转让标的债权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以及债务人管理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资金限制: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资金不得来源于珠海华润银行(含下属分支机构)信贷资金。
五、特别提醒:
(一)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京东账户,并保证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余额符合保证金的要求。
(二)本次转让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在参与转让活动前确认已认真查阅了转让方提供的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对贷款债权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该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债权现状自行独立审核贷款债权的风险以及评估可能的可收回性。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未尽上述审核义务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有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华润银行惠州分行不对债权瑕疵做任何保证和承诺,受让方不得以债权存在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为由,主张华润银行惠州分行违约。受让方确认知道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或损失,并承诺不以本债权存在瑕疵要求解除本合同,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受让方在标的物交割、变更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标的物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税款由受让方承担。
(五)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并经确认符合受让人资格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与华润银行惠州分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在竞买须知约定的期间内支付剩余的交易价款,交易价款不得以珠海华润银行(含下属分支机构)信贷资金支付。
2.华润银行惠州分行与受让方完成标的交割后,受让方需配合华润银行惠州分行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
3.竞买人承诺,一旦拍卖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华润银行惠州分 (略) 上公布的《债权转让合同》进行签署。
(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六、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以及《债权转让合同》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华润银行惠州分行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珠海 (略) 惠州分行 2024年11月29日
珠海 (略) 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惠州分行”)定于2024年12月27日10:00时起至2024年12月28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网址http://**)对华润银行惠州分行持有的不良资产债权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略) 长青 (略) 不良资产债权。
起拍价:#.28元,保证金:26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注:从债权定价基准日(2024年10月28日)起至债权实际交割之日止,法院退回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费用(若有)归华润银行惠州分行所有。
二、重大事项披露:
债权按现状转让,本次转让的债权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贷款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可能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原债权文件;
(2)贷款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可能存在破产、死亡、被吊销、被撤销、解散、注销、关闭、停业、歇业、下落不明等情形;
(3)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受贷款债权金额与公告载明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贷款债权后获得的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公告所载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4)贷款债权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诉讼案件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或者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破产终结等情形;
(5)原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6)本债权所反映的资产线索可能存在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涉及刑事案件、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资产价值、存在瑕疵而不能执行 (略) 解除查封等相关情形;
(7)贷款债权可能存在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相关应付未付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将承担贷款债权转让前已存在的已知或未知的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9)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就受让债权的取得、经营、处置或其他事项,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
(10)债权及从权利存在其他风险及瑕疵,包括转让未发现或披露的风险及瑕疵;
(11)债权实际转让日前债权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数额的变化),受让方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债权发生的变化而请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2)受让方在充分理解转让债权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并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减少。
三、竞买人条件: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1)珠海 (略) 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制外聘用人员)和工作人员近亲属;
(2)国家公务人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以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3)网络服务提供者;
(4)承担竞价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5)转让标的债权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以及债务人管理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资金限制: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资金不得来源于珠海华润银行(含下属分支机构)信贷资金。
五、特别提醒:
(一)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京东账户,并保证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余额符合保证金的要求。
(二)本次转让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在参与转让活动前确认已认真查阅了转让方提供的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对贷款债权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该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债权现状自行独立审核贷款债权的风险以及评估可能的可收回性。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未尽上述审核义务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有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华润银行惠州分行不对债权瑕疵做任何保证和承诺,受让方不得以债权存在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为由,主张华润银行惠州分行违约。受让方确认知道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或损失,并承诺不以本债权存在瑕疵要求解除本合同,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受让方在标的物交割、变更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标的物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税款由受让方承担。
(五)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并经确认符合受让人资格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与华润银行惠州分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在竞买须知约定的期间内支付剩余的交易价款,交易价款不得以珠海华润银行(含下属分支机构)信贷资金支付。
2.华润银行惠州分行与受让方完成标的交割后,受让方需配合华润银行惠州分行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
3.竞买人承诺,一旦拍卖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华润银行惠州分 (略) 上公布的《债权转让合同》进行签署。
(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六、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以及《债权转让合同》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华润银行惠州分行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珠海 (略) 惠州分行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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