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信达金建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北信达金建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河北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0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27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周淑燕 联系电话:010-*-757、* | 业务负责人:高博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餐饮业 成立时间 1998-11-24
注册地(地址) 大厂回族自治县 (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投资、资产受托管理、资产管理、重组(不含涉许可类项目);财务管理咨询、策划;物业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地热能源开发利用;室内场地租赁、会议服务;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宾馆、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含冷热饮品制售);理发店、公共浴室、游泳场(馆)、游艺厅(室)、舞厅、体育场(馆);卷烟、雪茄烟、酒类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商厦房屋、宾馆用房屋、餐饮用房屋、商务会展用房屋、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工程建筑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王彤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63N
职工人数(人) 16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略) 置信达投资持有河北 (略) 100%股权变更方案的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中国信达关子信达投资持有河北 (略) 100% (略) 置变更方案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信达 (略)
批准日期 2024-11-2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略) 100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6-30 营业收入 859.*
利润总额 -761.* 净利润 -761.*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685.*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不得为国家公务员、 (略) 工作人员;不得为该 (略) 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得为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为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得为前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以及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披露事项1:本次河北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员工将全部延续原有劳动合同(自愿离职除外),同时,为保证员工队*平稳过渡,一揽子 (略) (以下简称信达投资)持股期间涉及员工的各类事项,将与受让方约定在股权摘牌后按信达投资要求使用标的企业账面现金用于标的企业员工相关历史问题解决等各类事项,总金额不超过【1876】万元(以摘牌时信达投资人力部最终计算值为准)。如摘牌后因受让方原因未使用该款项用于员工安排及相关历史问题解决等各类事项,则股权转让后员工因本次股权转让及信达投资持有期间相关历史问题发生的劳动纠纷及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披露事项2:截至2024年9月19日,标的企业无未决诉讼事项。 披露事项3:证号为“大厂国用[2013]第 * 号”的土地自出让取得后一直未开发,最近一次该土地临时使用期限调整为2022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目前土地延续审批正在积极办理中。 披露事项4:本公告标的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自2024年3月31日专项审计报告。
附件
查看附件
没有附件
,河北
标的企业名称 河北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0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27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周淑燕 联系电话:010-*-757、* | 业务负责人:高博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餐饮业 成立时间 1998-11-24
注册地(地址) 大厂回族自治县 (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投资、资产受托管理、资产管理、重组(不含涉许可类项目);财务管理咨询、策划;物业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地热能源开发利用;室内场地租赁、会议服务;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宾馆、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含冷热饮品制售);理发店、公共浴室、游泳场(馆)、游艺厅(室)、舞厅、体育场(馆);卷烟、雪茄烟、酒类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商厦房屋、宾馆用房屋、餐饮用房屋、商务会展用房屋、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工程建筑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王彤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63N
职工人数(人) 16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略) 置信达投资持有河北 (略) 100%股权变更方案的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中国信达关子信达投资持有河北 (略) 100% (略) 置变更方案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信达 (略)
批准日期 2024-11-2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略) 100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6-30 营业收入 859.*
利润总额 -761.* 净利润 -761.*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685.*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不得为国家公务员、 (略) 工作人员;不得为该 (略) 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得为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为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得为前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以及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披露事项1:本次河北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员工将全部延续原有劳动合同(自愿离职除外),同时,为保证员工队*平稳过渡,一揽子 (略) (以下简称信达投资)持股期间涉及员工的各类事项,将与受让方约定在股权摘牌后按信达投资要求使用标的企业账面现金用于标的企业员工相关历史问题解决等各类事项,总金额不超过【1876】万元(以摘牌时信达投资人力部最终计算值为准)。如摘牌后因受让方原因未使用该款项用于员工安排及相关历史问题解决等各类事项,则股权转让后员工因本次股权转让及信达投资持有期间相关历史问题发生的劳动纠纷及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披露事项2:截至2024年9月19日,标的企业无未决诉讼事项。 披露事项3:证号为“大厂国用[2013]第 * 号”的土地自出让取得后一直未开发,最近一次该土地临时使用期限调整为2022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目前土地延续审批正在积极办理中。 披露事项4:本公告标的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自2024年3月31日专项审计报告。
附件
查看附件
没有附件
,河北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