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66号院9号楼6层7单元603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17日10时至2024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略) 9号楼6层7单元603号房屋。
房屋所在楼宇共11层(地上共10层),房屋位于第6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84.2平方米,朝向东西向,现状户型为二室二厅一卫。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不详。不动产权证书号:京(2023)石不动产权第*号。
特别提醒:该标的房屋尚有人居住,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
评估价:*元,二拍起拍价:247.*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若竞拍人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若竞拍人以家庭为单位参与竞拍的,也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并应将相关材料(申请书、购房资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至少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 (略) , (略) 审核通过后,可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以家庭名义参与竞拍。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证明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若无故悔拍,将予以罚款等司法惩戒,请意向竞买人理性参拍。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略) 不组织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完全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标的物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没有法律规定的,或者法律规定不明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拍前五个 (略) 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略)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规定时 (略) 指定账户(时间以及账户信息详见拍卖须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房资格,审 (略) 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意向竞买人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资格核验,谨慎参与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10-*;010-*;
监督电话:*;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9号
此公告在“ (略) ”、“ (略) (略) ”“ (略) 网”上发布。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17日10时至2024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略) 9号楼6层7单元603号房屋。
房屋所在楼宇共11层(地上共10层),房屋位于第6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84.2平方米,朝向东西向,现状户型为二室二厅一卫。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不详。不动产权证书号:京(2023)石不动产权第*号。
特别提醒:该标的房屋尚有人居住,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
评估价:*元,二拍起拍价:247.*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若竞拍人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若竞拍人以家庭为单位参与竞拍的,也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并应将相关材料(申请书、购房资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至少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 (略) , (略) 审核通过后,可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以家庭名义参与竞拍。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证明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若无故悔拍,将予以罚款等司法惩戒,请意向竞买人理性参拍。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略) 不组织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完全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标的物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没有法律规定的,或者法律规定不明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拍前五个 (略) 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略)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规定时 (略) 指定账户(时间以及账户信息详见拍卖须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房资格,审 (略) 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意向竞买人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资格核验,谨慎参与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10-*;010-*;
监督电话:*;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9号
此公告在“ (略) ”、“ (略) (略) ”“ (略) 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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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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