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赣自然资网交地号
泰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赣自然资网交地号
宗地编号: | DDL(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靠民房;南靠空地; (略) ; (略)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略).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97 | |||
起始价: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2、当前在我县购地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以及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不得参与竞买。 3、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录入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在竞得该宗土地以后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纸质原件材料,协议应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20日在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泰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和县 (略) (03编制单元)(略)地块出让附加条件〉的通知》(泰府办字〔2024〕194)内容,该地块 (略) 改造项目安置房用地,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竞得人须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约157套,建筑面积不小于(略)㎡(含公摊面积)商品住宅安置房,该部分住宅安置房由县政府采用固定价款回购方式进行回购。规划建设的一楼临街商业土地竞得者须预留200㎡,按综合成本价出售给当地村集体,多出200㎡ (略) 场销售价格计算。土地竞得人不得在建设过程中将所回购的安置房作为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并负责办理回购房不动产权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除业主个人承担部分外)。县 (略) 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前,土地竞得人须与 (略) 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并审核拟提供的安置房户型、确定安置房房号及面积。安置房回购价格及资金支付方式:住宅安置房回购单价为4200元/㎡(含税费综合单价),规划设计方案中设计的其他建筑、附属物、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均由土地竞得者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好后无偿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附加条件详情见《关于印发〈泰和县 (略) (03编制单元)(略)地块出让附加条件〉的通知》(泰府办字〔2024〕194)。 2、本宗地西侧、南 (略) 道路4772.69㎡(约7.16亩),由土地 (略) 政标准无偿配建, (略) (略) (略) 设计施工图纸施工。 (略) (略) 同步施工,一并纳入项目综合验收范围,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具体面积以现状为准, (略) 面积不得纳入方案规划指标核算范围。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和县白凤大道 (略) 内
联 系 人:刘亮华
联系电话:0796-(略)
开户单位:泰和县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DDL(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靠民房;南靠空地; (略) ; (略)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略).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97 | |||
起始价: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2、当前在我县购地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以及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不得参与竞买。 3、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录入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在竞得该宗土地以后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纸质原件材料,协议应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20日在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泰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和县 (略) (03编制单元)(略)地块出让附加条件〉的通知》(泰府办字〔2024〕194)内容,该地块 (略) 改造项目安置房用地,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竞得人须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约157套,建筑面积不小于(略)㎡(含公摊面积)商品住宅安置房,该部分住宅安置房由县政府采用固定价款回购方式进行回购。规划建设的一楼临街商业土地竞得者须预留200㎡,按综合成本价出售给当地村集体,多出200㎡ (略) 场销售价格计算。土地竞得人不得在建设过程中将所回购的安置房作为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并负责办理回购房不动产权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除业主个人承担部分外)。县 (略) 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前,土地竞得人须与 (略) 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并审核拟提供的安置房户型、确定安置房房号及面积。安置房回购价格及资金支付方式:住宅安置房回购单价为4200元/㎡(含税费综合单价),规划设计方案中设计的其他建筑、附属物、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均由土地竞得者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好后无偿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附加条件详情见《关于印发〈泰和县 (略) (03编制单元)(略)地块出让附加条件〉的通知》(泰府办字〔2024〕194)。 2、本宗地西侧、南 (略) 道路4772.69㎡(约7.16亩),由土地 (略) 政标准无偿配建, (略) (略) (略) 设计施工图纸施工。 (略) (略) 同步施工,一并纳入项目综合验收范围,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具体面积以现状为准, (略) 面积不得纳入方案规划指标核算范围。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和县白凤大道 (略) 内
联 系 人:刘亮华
联系电话:0796-(略)
开户单位:泰和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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