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小皮营村1台中燕吸粪车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编码: | 2024-DX/04-0034 | 标的名称: | (略) (略) 采育镇小皮营村1台中燕BSZ5123GXEC6B吸粪车转让 |
(略) : | (略) / (略) / 采育镇 / 小皮营村 | ||
标的-1 | |||
名称: | 吸粪车 | 单位: | 辆 |
型号: | BSZ5123GXEC6B | 数量: | 1 |
拟出让用途: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拟出让方式: | 转让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 | 永久 | |
出让方式描述: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11-25 |
截止日期( (略) ): | 2024-11-29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 (略) (略) (略)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无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出让金额为*元。 2、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 (略) 置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公告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车辆自身及车辆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车辆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保险、车船税,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车辆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车辆交接及办理车辆相应过户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出让方所提供的环保排放标准,仅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做出受让决定的依据。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前确认转让标的是否符合当地迁入的环保排放标准及政策,并自行查询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成交后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退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负责; 4、车辆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出让方承担;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车辆信息:发动机号:*。颜色:白/绿。购置日期:2020年10月27日。保险到期时间:2024年12月22日。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宋志涛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2024-DX/04-0034 | 标的名称: | (略) (略) 采育镇小皮营村1台中燕BSZ5123GXEC6B吸粪车转让 |
(略) : | (略) / (略) / 采育镇 / 小皮营村 | ||
标的-1 | |||
名称: | 吸粪车 | 单位: | 辆 |
型号: | BSZ5123GXEC6B | 数量: | 1 |
拟出让用途: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拟出让方式: | 转让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 | 永久 | |
出让方式描述: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11-25 |
截止日期( (略) ): | 2024-11-29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 (略) (略) (略)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无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出让金额为*元。 2、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 (略) 置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公告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车辆自身及车辆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车辆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保险、车船税,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车辆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车辆交接及办理车辆相应过户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出让方所提供的环保排放标准,仅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做出受让决定的依据。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前确认转让标的是否符合当地迁入的环保排放标准及政策,并自行查询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成交后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退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负责; 4、车辆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出让方承担;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车辆信息:发动机号:*。颜色:白/绿。购置日期:2020年10月27日。保险到期时间:2024年12月22日。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宋志涛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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