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阳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年)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2024-046 | 高阳县东河村环村东街东侧、北二环北侧 | (略).49 | 居住用地 | 1.6536 | 31% | 39% | 70 | 1801.2 | 1801.2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到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到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二)该地块属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具体情况由高阳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四)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阳县自然资 (略) 、 (略)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2-(略) (略)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高阳县农村 (略)
银行帐号:(略)775
高阳县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30日
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阳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年)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2024-046 | 高阳县东河村环村东街东侧、北二环北侧 | (略).49 | 居住用地 | 1.6536 | 31% | 39% | 70 | 1801.2 | 1801.2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到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到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二)该地块属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具体情况由高阳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四)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阳县自然资 (略) 、 (略)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2-(略) (略)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高阳县农村 (略)
银行帐号:(略)775
高阳县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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