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引客入万”奖补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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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引客入万”奖补资金的公告

关于申报“引客入万”奖补资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2 作者: 来源:万安县文化 (略)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旅游旺县”战略,根据《万安县引客入万旅游团队及营销推广奖补办法(试行)》(万府办字〔2024〕7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万安县“引客入万”资金奖补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补对象

  自《万安县引客入万旅游团队及营销推广奖补办法(试行)》(万府办字〔2024〕73号)文件下发以来,成功引进团队到万安研学、培训、游玩的旅游企业。

  二、奖励标准

  (一)高铁旅游团队奖励。 (略) 外组织游客乘高铁来万安旅游的,在万安游览2个(含)以上 (略) 或者乡村旅游点(须含1个 (略) 或 (略) 内用1餐正餐),并在县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含)以上,按照旅游专列(包列)实际组团人数,一次性100人(含)以上、200人(含)以上、300人(含)以上,分别给予旅游企业50元/人、60元/人、80元/人营销奖励。

  (二)自驾车旅游团队奖励。从县外每次组织20辆(含)以上自驾车,且游客人数在100人(含)以上,在万安游览2个(含)以上 A (略) 或者乡村旅 游点(须含 1 个 (略) 或 (略) 内用 1 餐正餐),并在县内 酒店(民宿)住宿1晚(含)以上,按照自驾车旅游团队实际组团人数,给予旅游企业50元/人营销奖励。

  (三)旅游大巴团队奖励。从县外组织旅游大巴团队来万安,游览2(含)以上 (略) 或者乡村旅游点(须含1个 (略) 或 (略) 内用 1 餐正餐),并在县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含)以上,按照旅游大巴团队实际组团人数,一次性100人(含)以上、200人(含)以上,分别给予旅游企业30元/人、50元/人的营销奖励。

  (四)研学旅游团队奖励。对有资质的旅游企业从县外一次性组织200人(含)以上研 学旅行团队来万安,在县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含)以上, 游览县内1个(含)以上 (略) 或乡村旅游点的,按照实际组 团人数,给予旅游企业 20元/人的营销奖励。

  (五)干部培训旅游团队奖励。对有资质的旅游企业从县外一次性组织30(含)-100人(不含)、100(含)-200(不含)人、200人(含)以上红培、绿培 等旅行团队来万安,在县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以上,游览县内1个(含)以上 (略) 或乡村旅游点的,按照实际组团人数,分别给予旅游企业20元/人、30元/人、40元/人的营销奖励。

  (六)接待游客累计人次奖励。年度接待来万安游览2个(含)以上 (略) 或乡村旅游点,在 (略) 安排1餐正餐或在县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含)以上,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次(含)-2000人次(不含),给予10元/人的营销奖励;2000人次(含)-3000人次(不含)给予15元/人的营销奖励;达到3000人次(含)-4000人次(不含)以上的,给予20元/人的标准奖励;达到 4000人次(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略)元奖励。已享受大型旅游团队奖励的人员,不重复享受该项奖励。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向万 (略) 提出奖补申请,提交申报奖励项目申请审批表及企业营业执照;

  2.提供出团计划书、游客名单(境内游客含身份证号、境外游客含通行证或护照等入境资料复印件)、游客意外险凭证、高铁乘车凭证、用餐、住宿发票复印件(含住宿清单)、景区(点)门票或入园证明等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所报材料复印件(用A4纸)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待审核后归还)

  3. (略) 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县政府提出拨付申请,兑现政策。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电话通知并告知原因,并将资料退回。

  四、申报时限

  本次申报方式为线下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需尽快提交以上所有材料至万安县文化 (略) (地址:万安 (略) 民文化公园内文化馆二楼)。联系人:宋逸繁 (略)、刘敏(略)

  五、其他

  1.凡有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并经调查核实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追回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财政违 (略) 罚处分条例》( (略) 令第427 号)有关规 (略) 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略) 。

  2.申报旅游企业、单位或个人发生因违规违法行 (略) 罚、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有重大负面影响投诉等任何一种情况的,取消奖励资格。

  3.本公告由万安县文化 (略) 负责解释。

  附件:万安县引客入万营销奖励申请表.docx

关于申报“引客入万”奖补资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2 作者: 来源:万安县文化 (略)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旅游旺县”战略,根据《万安县引客入万旅游团队及营销推广奖补办法(试行)》(万府办字〔2024〕7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万安县“引客入万”资金奖补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补对象

  自《万安县引客入万旅游团队及营销推广奖补办法(试行)》(万府办字〔2024〕73号)文件下发以来,成功引进团队到万安研学、培训、游玩的旅游企业。

  二、奖励标准

  (一)高铁旅游团队奖励。 (略) 外组织游客乘高铁来万安旅游的,在万安游览2个(含)以上 (略) 或者乡村旅游点(须含1个 (略) 或 (略) 内用1餐正餐),并在县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含)以上,按照旅游专列(包列)实际组团人数,一次性100人(含)以上、200人(含)以上、300人(含)以上,分别给予旅游企业50元/人、60元/人、80元/人营销奖励。

  (二)自驾车旅游团队奖励。从县外每次组织20辆(含)以上自驾车,且游客人数在100人(含)以上,在万安游览2个(含)以上 A (略) 或者乡村旅 游点(须含 1 个 (略) 或 (略) 内用 1 餐正餐),并在县内 酒店(民宿)住宿1晚(含)以上,按照自驾车旅游团队实际组团人数,给予旅游企业50元/人营销奖励。

  (三)旅游大巴团队奖励。从县外组织旅游大巴团队来万安,游览2(含)以上 (略) 或者乡村旅游点(须含1个 (略) 或 (略) 内用 1 餐正餐),并在县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含)以上,按照旅游大巴团队实际组团人数,一次性100人(含)以上、200人(含)以上,分别给予旅游企业30元/人、50元/人的营销奖励。

  (四)研学旅游团队奖励。对有资质的旅游企业从县外一次性组织200人(含)以上研 学旅行团队来万安,在县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含)以上, 游览县内1个(含)以上 (略) 或乡村旅游点的,按照实际组 团人数,给予旅游企业 20元/人的营销奖励。

  (五)干部培训旅游团队奖励。对有资质的旅游企业从县外一次性组织30(含)-100人(不含)、100(含)-200(不含)人、200人(含)以上红培、绿培 等旅行团队来万安,在县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以上,游览县内1个(含)以上 (略) 或乡村旅游点的,按照实际组团人数,分别给予旅游企业20元/人、30元/人、40元/人的营销奖励。

  (六)接待游客累计人次奖励。年度接待来万安游览2个(含)以上 (略) 或乡村旅游点,在 (略) 安排1餐正餐或在县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含)以上,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次(含)-2000人次(不含),给予10元/人的营销奖励;2000人次(含)-3000人次(不含)给予15元/人的营销奖励;达到3000人次(含)-4000人次(不含)以上的,给予20元/人的标准奖励;达到 4000人次(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略)元奖励。已享受大型旅游团队奖励的人员,不重复享受该项奖励。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向万 (略) 提出奖补申请,提交申报奖励项目申请审批表及企业营业执照;

  2.提供出团计划书、游客名单(境内游客含身份证号、境外游客含通行证或护照等入境资料复印件)、游客意外险凭证、高铁乘车凭证、用餐、住宿发票复印件(含住宿清单)、景区(点)门票或入园证明等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所报材料复印件(用A4纸)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待审核后归还)

  3. (略) 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县政府提出拨付申请,兑现政策。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电话通知并告知原因,并将资料退回。

  四、申报时限

  本次申报方式为线下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需尽快提交以上所有材料至万安县文化 (略) (地址:万安 (略) 民文化公园内文化馆二楼)。联系人:宋逸繁 (略)、刘敏(略)

  五、其他

  1.凡有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并经调查核实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追回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财政违 (略) 罚处分条例》( (略) 令第427 号)有关规 (略) 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略) 。

  2.申报旅游企业、单位或个人发生因违规违法行 (略) 罚、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有重大负面影响投诉等任何一种情况的,取消奖励资格。

  3.本公告由万安县文化 (略) 负责解释。

  附件:万安县引客入万营销奖励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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