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兴隆路11号国际人才社区S5栋2楼01-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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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兴隆路11号国际人才社区S5栋2楼01-04房

出租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兴隆路11号国际人才社区S5栋2楼01-04房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每平方米 (略) 上报名
    价格说明 租金不含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月/每平方米, (略) 公摊水电费,不包含客户自用水电费。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支付方式 详见租赁合同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略) (略) (略) 11号南沙国际 (略) 标 (略) 域 (略)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1650.56 平方米 租赁期限 2 年
    出租面积描述 S5栋2层01-04房,总建筑面积共计1650.56平方米。
    免租期限 2个月
    特色 一线街铺,小区管理,电梯房,产业园/创意园,停车场/位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编号 粤(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5479.1974㎡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宿舍配套用房、F-01#发电机房、Z-01#转变变电所、快递送达设施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南沙 (略)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02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交易条件
    1.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广州 (略) 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2.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2971.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3.意向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严重的债务法律纠纷。
    4.意向方(含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经营者、合伙人等) 须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信誉良好,且无失信记录。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意向方同意出租方取消意向方的交易资格。
    5.意向方须知悉有确切证据证明意向方曾威胁、恐吓原承租人,恶意扰乱公开招租秩序的,禁止该意向方参与出租方所有项目公开招租活动.
    6.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抵押情况。
    2、承租方须缴纳相当于3个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作为租赁合同项下押金。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1、企业法人应提交: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严重的债务法律纠纷。
    3.我方承诺我单位(含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经营者、合伙人等) 须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信誉良好,且无失信记录。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我方同意出租方取消我单位交易资格。
    4.我方知悉有确切证据证明意向方曾威胁、恐吓原承租人,恶意扰乱公开招租秩序的,禁止该意向方参与出租方所有项目公开招租活动.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南沙 (略)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崔小姐、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

出租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兴隆路11号国际人才社区S5栋2楼01-04房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每平方米 (略) 上报名
    价格说明 租金不含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月/每平方米, (略) 公摊水电费,不包含客户自用水电费。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支付方式 详见租赁合同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略) (略) (略) 11号南沙国际 (略) 标 (略) 域 (略)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1650.56 平方米 租赁期限 2 年
    出租面积描述 S5栋2层01-04房,总建筑面积共计1650.56平方米。
    免租期限 2个月
    特色 一线街铺,小区管理,电梯房,产业园/创意园,停车场/位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编号 粤(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5479.1974㎡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宿舍配套用房、F-01#发电机房、Z-01#转变变电所、快递送达设施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南沙 (略)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02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交易条件
    1.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广州 (略) 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2.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2971.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3.意向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严重的债务法律纠纷。
    4.意向方(含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经营者、合伙人等) 须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信誉良好,且无失信记录。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意向方同意出租方取消意向方的交易资格。
    5.意向方须知悉有确切证据证明意向方曾威胁、恐吓原承租人,恶意扰乱公开招租秩序的,禁止该意向方参与出租方所有项目公开招租活动.
    6.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抵押情况。
    2、承租方须缴纳相当于3个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作为租赁合同项下押金。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1、企业法人应提交: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严重的债务法律纠纷。
    3.我方承诺我单位(含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经营者、合伙人等) 须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信誉良好,且无失信记录。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我方同意出租方取消我单位交易资格。
    4.我方知悉有确切证据证明意向方曾威胁、恐吓原承租人,恶意扰乱公开招租秩序的,禁止该意向方参与出租方所有项目公开招租活动.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南沙 (略)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崔小姐、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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