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西山公园王牌路大门处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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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西山公园王牌路大门处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


根 (略) 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受托定于2024年12月16日14:30对以下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的基本情况

序号

房 屋 地 址

面积约(㎡)

第一年租金底价(万元)

拟出租期限及用途

竞租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

1

西山 (略) 入口负一层库房

415.88

2.495

2024年—2029年,共五年(第2、3年递增3%,第4、5年递增5%),详见租赁合同。

2.495

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收取

2

西山 (略) (略) 一楼办公用房(大门内两侧,共6间)

102

2.204

2.204

西山 (略) (略) 负一楼仓储用房(大门内两侧,共4间)

54

西山 (略) (略) 门卫用房(大门内两侧,共2间)

4

上述列出的房屋 (略) (略)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竞租拍卖。

二、承租条件

竞租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法人企业。

三、承租要求

1、竞租人通过竞价方式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不得在承租期内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从事影响办公、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同时,还应 (略) 域的物 (略) 管理。

3、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火及消防安全。禁止从事违反公园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不得在承租标的以外开展任何商业活动,不得占 (略) 域外公园的公用设施。

4、承租人(竞得人)所经营项目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在经营过程中应按国家相关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法经营,餐厨垃圾、 (略) 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产生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的行为,如违反由承租人(竞得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有不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标的转租、转借他人,不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违约行为的,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竞得人)必须无条件交回承租标的,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标的将按相关政策规定重新竞价租赁,届时如承租人(竞得人)没有竞租成功,其租赁期内所投入的装潢装修等费用由承租人(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四、标的说明

1、租金支付时间: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于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需提前一个月支付。

2、本公告刊登的标的面积为参考面积,如有差异,拍卖价款、拍卖佣金和国有资产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五、竞租须知

1、竞租人须在2024年12月16日14:00——14:30, (略) ( (略) 江南大道295 (略) 政务服务中心7楼)现场刷卡缴纳竞租保证金(底价为竞租保证金),或者于2024年12月16日14:30前汇入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天城支行;账号:#8),并凭保证金缴纳凭据、有效证件(竞租人须持有效的身份证、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略) 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签订竞租协议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公告期满后定于2024年12月16日14:30 (略) 开标室进行现场公开竞租拍卖。

3、公告期满,标的若只有一个竞租人,且报价不低于该标的第一年租金的底价,则该竞租人即为该标的竞得人。

4、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抵减第一年租金,其他未成交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竞租人竞得标的后,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当日内向拍卖人付清第一年租金;另在5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标的《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竞得人须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标的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无其他遗留问题、违约责任,结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后,交接完毕无息退还)。

6、竞租人竞得标的后,应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成交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另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成交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1%(每宗收费不得低于300元) (略) (略) 缴纳国有资产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租人付清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年租金,以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出租人将标的移交竞得人。

8、竞租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出现违约情况,否则扣除竞租保证金,该标的则重新拍卖。

9、其他未尽事宜以拍卖人和出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竞租规则》、《房屋租赁合同》和其他约定为准。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标的物即开始展示。

七、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竞租的标的系按标的的现状竞租,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详细查看竞租标的和拍照留存,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出租人与拍卖人对竞租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附:1. 拍卖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

2. 拍卖人制订的《竞租规则》

3. 出租人制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拍卖公司地址: (略) (略) 111号海托大厦13楼

联 系 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12月2日


根 (略) 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受托定于2024年12月16日14:30对以下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的基本情况

序号

房 屋 地 址

面积约(㎡)

第一年租金底价(万元)

拟出租期限及用途

竞租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

1

西山 (略) 入口负一层库房

415.88

2.495

2024年—2029年,共五年(第2、3年递增3%,第4、5年递增5%),详见租赁合同。

2.495

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收取

2

西山 (略) (略) 一楼办公用房(大门内两侧,共6间)

102

2.204

2.204

西山 (略) (略) 负一楼仓储用房(大门内两侧,共4间)

54

西山 (略) (略) 门卫用房(大门内两侧,共2间)

4

上述列出的房屋 (略) (略)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竞租拍卖。

二、承租条件

竞租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法人企业。

三、承租要求

1、竞租人通过竞价方式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不得在承租期内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从事影响办公、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同时,还应 (略) 域的物 (略) 管理。

3、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火及消防安全。禁止从事违反公园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不得在承租标的以外开展任何商业活动,不得占 (略) 域外公园的公用设施。

4、承租人(竞得人)所经营项目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在经营过程中应按国家相关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法经营,餐厨垃圾、 (略) 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产生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的行为,如违反由承租人(竞得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有不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标的转租、转借他人,不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违约行为的,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竞得人)必须无条件交回承租标的,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标的将按相关政策规定重新竞价租赁,届时如承租人(竞得人)没有竞租成功,其租赁期内所投入的装潢装修等费用由承租人(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四、标的说明

1、租金支付时间: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于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需提前一个月支付。

2、本公告刊登的标的面积为参考面积,如有差异,拍卖价款、拍卖佣金和国有资产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五、竞租须知

1、竞租人须在2024年12月16日14:00——14:30, (略) ( (略) 江南大道295 (略) 政务服务中心7楼)现场刷卡缴纳竞租保证金(底价为竞租保证金),或者于2024年12月16日14:30前汇入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天城支行;账号:#8),并凭保证金缴纳凭据、有效证件(竞租人须持有效的身份证、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略) 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签订竞租协议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公告期满后定于2024年12月16日14:30 (略) 开标室进行现场公开竞租拍卖。

3、公告期满,标的若只有一个竞租人,且报价不低于该标的第一年租金的底价,则该竞租人即为该标的竞得人。

4、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抵减第一年租金,其他未成交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竞租人竞得标的后,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当日内向拍卖人付清第一年租金;另在5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标的《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竞得人须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标的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无其他遗留问题、违约责任,结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后,交接完毕无息退还)。

6、竞租人竞得标的后,应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成交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另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成交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1%(每宗收费不得低于300元) (略) (略) 缴纳国有资产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租人付清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年租金,以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出租人将标的移交竞得人。

8、竞租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出现违约情况,否则扣除竞租保证金,该标的则重新拍卖。

9、其他未尽事宜以拍卖人和出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竞租规则》、《房屋租赁合同》和其他约定为准。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标的物即开始展示。

七、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竞租的标的系按标的的现状竞租,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详细查看竞租标的和拍照留存,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出租人与拍卖人对竞租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附:1. 拍卖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

2. 拍卖人制订的《竞租规则》

3. 出租人制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拍卖公司地址: (略) (略) 111号海托大厦13楼

联 系 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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