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十七层自编1701-1物业
出租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十七层自编1701-1物业
GZ2024DG#
元/月/总面积
46.0 ㎡
2024-12-13
3 年
办公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为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576元,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2%。租期总租金挂牌金额为人民币#元。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10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出租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十七层自编1701-1物业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46.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
免租期限 | 1个月免租期(原承租方不享有免租期) | ||
特色 |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房地产权证 |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产证穗字第#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692.71平方米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公寓式办公用房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岭南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12-31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02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交纳诚意金的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_10_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委托挂牌合同总租金(详见价格说明)的0.6%计交易服务费,如出租标的以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3%计算。单宗项目合计服务费总额低于人民币600元的按人民币600元计,高于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计。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的了解,认同交易标的现状,并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5362.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齐)。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与出租人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没有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意向方未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4.意向承租方须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出租标的证载权 (略) (略) ,权属人已将出租标的划转给广州岭南 (略) ,因历史原因尚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略) (略) 承租了本标的,并有权分租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出租方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原承租方投入建设的设施、设备和可移动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4.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6.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该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 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 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 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拒付费用、解除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偿,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由承租方自行向第三 (略) 缴交,现收费标准为5元/㎡/月(以银华大 (略) 收费标准为准)。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_5_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附页》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火责任书》、《不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略) 场管理规定承诺书》、《 (略) (略) 廉洁经营准则》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已知悉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事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以风险与责任。 3、我方承诺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没有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意向方未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
联系人 | 梁小姐、谭小姐、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 |
出租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十七层自编1701-1物业
GZ2024DG#
元/月/总面积
46.0 ㎡
2024-12-13
3 年
办公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为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576元,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2%。租期总租金挂牌金额为人民币#元。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10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出租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十七层自编1701-1物业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46.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
免租期限 | 1个月免租期(原承租方不享有免租期) | ||
特色 |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房地产权证 |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产证穗字第#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692.71平方米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公寓式办公用房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岭南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12-31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02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交纳诚意金的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_10_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委托挂牌合同总租金(详见价格说明)的0.6%计交易服务费,如出租标的以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3%计算。单宗项目合计服务费总额低于人民币600元的按人民币600元计,高于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计。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的了解,认同交易标的现状,并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5362.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齐)。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与出租人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没有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意向方未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4.意向承租方须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出租标的证载权 (略) (略) ,权属人已将出租标的划转给广州岭南 (略) ,因历史原因尚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略) (略) 承租了本标的,并有权分租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出租方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原承租方投入建设的设施、设备和可移动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4.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6.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该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 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 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 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拒付费用、解除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偿,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由承租方自行向第三 (略) 缴交,现收费标准为5元/㎡/月(以银华大 (略) 收费标准为准)。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_5_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附页》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火责任书》、《不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略) 场管理规定承诺书》、《 (略) (略) 廉洁经营准则》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已知悉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事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以风险与责任。 3、我方承诺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没有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意向方未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
联系人 | 梁小姐、谭小姐、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