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加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商业房产7#101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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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加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商业房产7#101处置公告

变卖公告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略) 坐落于 (略) 石油大街南、 (略) 东、 (略) 西锦联经典汇商业圈的一批商业房产2套( (略) 置),总建筑面积合计*㎡ 。

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为:( (略) 名下商业房产7#101)

序号

楼栋号及户号

结构

房屋用途

面积(㎡)

原层高/现层高(各层举架高度)

房屋产权证号

状态

起拍价(元)

保证金

加价幅度

承租人/现商户信息

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

1

7#101

钢混

商业

7198.24

8.3/3.7/3.7

盘房权证兴字第C*

抵押+查封

27,472,243


2,747,224


274,722


原乐水滙

2021年12月份,法院生效判决解除租赁合同, (略) (略) 强制执行阶段,不存在优先购买权,涉及装修装饰物估值事宜,需竞买人与管理人另行协商解决。

标的物详细信息及变卖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详见附件《标的物拍卖信息表》。

标的物的评估价值来源于辽宁鑫隆房 (略) 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 (略) 资产评估报告》(辽鑫隆评报字[2022]第45号)。

变卖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房产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天*、冯海宇*。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三、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详见附件《优先购买权人统计表》。

竞价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竞拍开始后,有意参拍的优先 (略) 参拍出价,方能拍得标的物,其出价不加加价幅度。如有疑问请联系京东客服。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也未在标的物流拍后下一次拍卖或变卖之前以起拍价购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竞价结束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变卖方式

(一)变卖期为7天,如有竞买人在7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变卖价全款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价全款,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变卖价全款。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变卖价全款以及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之时起7个工作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管理人;账号:*;开户行: (略) 盘锦双台子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2)辽11破3号;款项性质:房产拍卖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归管理人所有。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竞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东方银座公馆二期108- (略) 辽宁宙轩律师事务所)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持有《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管理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办理产权过户,管理人予以配合。

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为含税价,即包含增值税,但不包含转让时双方应付除增值税之外的一切税费;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除增值税之外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及教育费附加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和支付除增值税之外的任何税费和费用。上述一切税、费的交纳,需由买受人将 (略) 缴税的银行账户,通过 (略) 的电子税务系统进行申报并划扣,完税后办理产权过户,管理人予以配合。

竞价标的物为清水房,未出租的,并且无任何诉讼纠纷的,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竞价标的物为在租状态的,或虽未在租,但有租赁合同诉讼纠纷案件未终结的,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现承租人或原承租人承担,拍卖成功交接手续 (略) 裁定日期前的任何债务,与竞买人无任何关系。

八、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

1、当前变卖 (略) (略) 查封状态,竞拍成功后, (略) (略) 、管理人会及时协调拍卖标 (略) ,解除查封手续,因此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会有一定的时间,请竞买人提前了解并预测时间。

2、当前部分变卖 (略) 于租赁状态,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了装修、装饰,一旦竞拍成功,竞买人需与承租人在原《商铺租赁协议书》基础上,就是否继续履行租赁协议、装修装饰物评估价值等问题,依法进行协商解决,请竞买人提前了解承租状况,综合作出竞买决定。

以上情况,作以特殊说明,请竞买者知悉。如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变卖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国家、辽宁省、 (略) 相关房产政策中有关商品房买卖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变卖竞买人资格。如因不符合相关房屋买卖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 (略) 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物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物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变卖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否则,逾期未能及时支付,导致拍卖不成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九、 (略) 上公开竞价《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物变卖公告、须知、标的物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许天*、冯海宇*,联系地址: (略) (略) 东方银座公馆二期108- (略) 辽宁宙轩律师事务所。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27-*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盘锦

变卖公告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略) 坐落于 (略) 石油大街南、 (略) 东、 (略) 西锦联经典汇商业圈的一批商业房产2套( (略) 置),总建筑面积合计*㎡ 。

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为:( (略) 名下商业房产7#101)

序号

楼栋号及户号

结构

房屋用途

面积(㎡)

原层高/现层高(各层举架高度)

房屋产权证号

状态

起拍价(元)

保证金

加价幅度

承租人/现商户信息

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

1

7#101

钢混

商业

7198.24

8.3/3.7/3.7

盘房权证兴字第C*

抵押+查封

27,472,243


2,747,224


274,722


原乐水滙

2021年12月份,法院生效判决解除租赁合同, (略) (略) 强制执行阶段,不存在优先购买权,涉及装修装饰物估值事宜,需竞买人与管理人另行协商解决。

标的物详细信息及变卖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详见附件《标的物拍卖信息表》。

标的物的评估价值来源于辽宁鑫隆房 (略) 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 (略) 资产评估报告》(辽鑫隆评报字[2022]第45号)。

变卖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房产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天*、冯海宇*。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三、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详见附件《优先购买权人统计表》。

竞价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竞拍开始后,有意参拍的优先 (略) 参拍出价,方能拍得标的物,其出价不加加价幅度。如有疑问请联系京东客服。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也未在标的物流拍后下一次拍卖或变卖之前以起拍价购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竞价结束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变卖方式

(一)变卖期为7天,如有竞买人在7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变卖价全款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价全款,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变卖价全款。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变卖价全款以及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之时起7个工作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管理人;账号:*;开户行: (略) 盘锦双台子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2)辽11破3号;款项性质:房产拍卖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归管理人所有。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竞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东方银座公馆二期108- (略) 辽宁宙轩律师事务所)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持有《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管理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办理产权过户,管理人予以配合。

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为含税价,即包含增值税,但不包含转让时双方应付除增值税之外的一切税费;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除增值税之外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及教育费附加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和支付除增值税之外的任何税费和费用。上述一切税、费的交纳,需由买受人将 (略) 缴税的银行账户,通过 (略) 的电子税务系统进行申报并划扣,完税后办理产权过户,管理人予以配合。

竞价标的物为清水房,未出租的,并且无任何诉讼纠纷的,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竞价标的物为在租状态的,或虽未在租,但有租赁合同诉讼纠纷案件未终结的,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现承租人或原承租人承担,拍卖成功交接手续 (略) 裁定日期前的任何债务,与竞买人无任何关系。

八、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

1、当前变卖 (略) (略) 查封状态,竞拍成功后, (略) (略) 、管理人会及时协调拍卖标 (略) ,解除查封手续,因此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会有一定的时间,请竞买人提前了解并预测时间。

2、当前部分变卖 (略) 于租赁状态,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了装修、装饰,一旦竞拍成功,竞买人需与承租人在原《商铺租赁协议书》基础上,就是否继续履行租赁协议、装修装饰物评估价值等问题,依法进行协商解决,请竞买人提前了解承租状况,综合作出竞买决定。

以上情况,作以特殊说明,请竞买者知悉。如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变卖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国家、辽宁省、 (略) 相关房产政策中有关商品房买卖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变卖竞买人资格。如因不符合相关房屋买卖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 (略) 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物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物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变卖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否则,逾期未能及时支付,导致拍卖不成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九、 (略) 上公开竞价《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物变卖公告、须知、标的物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许天*、冯海宇*,联系地址: (略) (略) 东方银座公馆二期108- (略) 辽宁宙轩律师事务所。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27-*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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