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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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26层

    承租方资格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响应人必须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所有曾与广 (略) (略) 、控股公司发生违约纠纷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
    (三)意向承租方如需报名,请下载“写字楼承租意向函”,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租金价格面议。如在本公告发出的10个工作日内,有两个或以上符合资质的意向方报名,我司将另行组织公开招商;如公告期满10个工作日或以上,有符合资质的意向方报名,我司按先到先得的方式,视其为摘牌方。
    (二)公告期间出租方根据招商需要,有权随时撤回该挂牌项目。
    (三)本次招商的租赁期限可根据响应方的需求面谈,但最长不得超过72个月。
    (四)本标的接受拆分租赁,意向方需要整体租赁该标的,或租赁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需另外委托产权交易所公开招商;如意向方租赁该标的部分面积且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具体条件面议,剩余的面积再另行编号及公开招商。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承租方资格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响应人必须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所有曾与广 (略) (略) 、控股公司发生违约纠纷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
    (三)意向承租方如需报名,请下载“写字楼承租意向函”,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租金价格面议。如在本公告发出的10个工作日内,有两个或以上符合资质的意向方报名,我司将另行组织公开招商;如公告期满10个工作日或以上,有符合资质的意向方报名,我司按先到先得的方式,视其为摘牌方。
    (二)公告期间出租方根据招商需要,有权随时撤回该挂牌项目。
    (三)本次招商的租赁期限可根据响应方的需求面谈,但最长不得超过72个月。
    (四)本标的接受拆分租赁,意向方需要整体租赁该标的,或租赁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需另外委托产权交易所公开招商;如意向方租赁该标的部分面积且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具体条件面议,剩余的面积再另行编号及公开招商。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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