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十里坪村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第五次
项目名称 | (略) 庆城县庆城镇十里坪村36.072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第五次)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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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略) 庆城县庆城镇十里坪村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略).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庆阳分行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关于抵 (略) 置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抵债资产,转让方已办理完成权属变更手续,权利人为 (略) 庆城支行。 2.宗地红线外“五通”,宗地内“场地平整”。 3.宗地证载面积36.0723亩,其中约6亩土地未向村民支付征地款,成交后,受让方需向涉及村民支付全额征地款。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实物现状完成标的交割工作。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5.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6.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后的相关证明记载事项与原权属证书记载事项不一致的,或与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不改变交易结果和成交价格。 7.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8.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09:00:00 至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纳:交易保证金(略).00元,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 (略) 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田经理;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苏经理;联系方式:(略) |
咨询电话 | 0934-(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略) (略) 宏达中心17楼 | |
技术支持 | 联系人:苏经理;联系方式:(略) | |
其他 | 1. (略) 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名称 | (略) 庆城县庆城镇十里坪村36.072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第五次)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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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略) 庆城县庆城镇十里坪村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略).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庆阳分行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关于抵 (略) 置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抵债资产,转让方已办理完成权属变更手续,权利人为 (略) 庆城支行。 2.宗地红线外“五通”,宗地内“场地平整”。 3.宗地证载面积36.0723亩,其中约6亩土地未向村民支付征地款,成交后,受让方需向涉及村民支付全额征地款。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实物现状完成标的交割工作。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5.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6.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后的相关证明记载事项与原权属证书记载事项不一致的,或与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不改变交易结果和成交价格。 7.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8.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09:00:00 至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纳:交易保证金(略).00元,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 (略) 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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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田经理;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苏经理;联系方式:(略) |
咨询电话 | 0934-(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略) (略) 宏达中心17楼 | |
技术支持 | 联系人:苏经理;联系方式:(略) | |
其他 | 1. (略) 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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