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松树园十一排八幢1-3层住宅建筑面积:306.71平方米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纳 (略) 将于2025年01月02日10时至2025年01月0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纳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纳 (略) , (略) 址:http://**/区号—— (略) 页面:http://**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的仅为房产及不可移动的装修部分;
办理过户登记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税法规定,依法由买受人承担的部分,买受人自行承担,依法由出卖方(被执行人)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在十 (略) 进行退还,逾期未退还视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如流拍进行以物抵债时,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后,税费承担方式同拍卖成交一致,申请执行人所垫付的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作为申请执行人未受偿部分继续执行;
成交后未结清的水电、物业费、燃气等费用均由出卖方(被执行人)承担;
请竞买人仔细阅读评估报告内容,并到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做任何瑕疵担保。
标的物为自建房,请竞买人参加竞拍前仔细了解现行土地法及相关规定管理,如竞拍后发现违反土地法等相关规定,则视为拍卖无效。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松树园十一排八幢1-3层住宅(建筑面积:306.71平方米)。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胡女士)。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凭证在十 (略) 进行退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5年01月01日17:0 (略) 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01月1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纳 (略)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7675
2、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胡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纳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拍卖公告
纳 (略) 将于2025年01月02日10时至2025年01月0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纳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纳 (略) , (略) 址:http://**/区号—— (略) 页面:http://**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的仅为房产及不可移动的装修部分;
办理过户登记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税法规定,依法由买受人承担的部分,买受人自行承担,依法由出卖方(被执行人)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在十 (略) 进行退还,逾期未退还视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如流拍进行以物抵债时,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后,税费承担方式同拍卖成交一致,申请执行人所垫付的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作为申请执行人未受偿部分继续执行;
成交后未结清的水电、物业费、燃气等费用均由出卖方(被执行人)承担;
请竞买人仔细阅读评估报告内容,并到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做任何瑕疵担保。
标的物为自建房,请竞买人参加竞拍前仔细了解现行土地法及相关规定管理,如竞拍后发现违反土地法等相关规定,则视为拍卖无效。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松树园十一排八幢1-3层住宅(建筑面积:306.71平方米)。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胡女士)。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凭证在十 (略) 进行退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5年01月01日17:0 (略) 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01月1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纳 (略)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7675
2、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胡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纳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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