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希办赛罕社区人防办综合楼01029房产招租年租金38100元,租期一年
出租方名称:锡林郭勒盟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 (略) 希办 (略) 人防办综合楼*房产,房屋面积133.1平方米。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期内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转让、收回拆迁、征用、征收等情况,*方将随时收回房屋,*方无条件及时交还房屋,该期间租金按月计算收取。中心根据本次招租标的成交价收取受让方服务费,不因租期调整或其他行为退还服务费。
2、该标的屋内水、电、暖配套齐全,均可正常使用,承租方修缮及装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现有结构及用途,如因私自改动房屋结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该标的涉及的供暖费、水、电等费用承租方必须按照实际数字及时缴纳,不准拖欠。上述供暖费、水、电等费用如发生拖欠现象,出租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6、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无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在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的金额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委托方价款转付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4、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本次出租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8、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标的勘验地址: (略) 希办 (略) 人防办综合楼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
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2-1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 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 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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