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法院关于泾川县星鼎庭院7号楼1单元2603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 卖 公 告
甘肃省泾 (略) 将于2024年12月19日(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葛睿所有的位于泾 (略) 7号楼1单元2603室,面积:95.57㎡。
一、瑕疵说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未注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评估价格:*元,起拍价:*.5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拍卖提醒: (略)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咨询电话:0933-*。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最高竞价人自竞买成功)。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1:因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本次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有关房屋、土地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清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特别注意事项2: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鉴于税费各自承担,故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务必在一个月内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略) 预留款项,逾期办理锁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担。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需在产权过户后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略) 提出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上述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以及二次过户等问题请自行向拍卖标的物相关部门了解。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买受人须在取得《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后15日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缴税程序,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其他费用: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出仓费、未明确义务人的费用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买受人未缴纳相应费用导致无法过户等原因,该责任有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 (略) 联系。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劝人。
十三、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暂无。
十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拍卖结束后十 (略) 指定账户(户名:泾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泾川县支行,账号:*456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3)甘0821执恢151号拍卖款],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期间所需时间约一个月,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甘肃省泾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拍 卖 公 告
甘肃省泾 (略) 将于2024年12月19日(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葛睿所有的位于泾 (略) 7号楼1单元2603室,面积:95.57㎡。
一、瑕疵说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未注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评估价格:*元,起拍价:*.5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拍卖提醒: (略)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咨询电话:0933-*。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最高竞价人自竞买成功)。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1:因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本次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有关房屋、土地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清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特别注意事项2: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鉴于税费各自承担,故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务必在一个月内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略) 预留款项,逾期办理锁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担。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需在产权过户后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略) 提出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上述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以及二次过户等问题请自行向拍卖标的物相关部门了解。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买受人须在取得《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后15日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缴税程序,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其他费用: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出仓费、未明确义务人的费用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买受人未缴纳相应费用导致无法过户等原因,该责任有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 (略) 联系。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劝人。
十三、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暂无。
十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拍卖结束后十 (略) 指定账户(户名:泾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泾川县支行,账号:*456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3)甘0821执恢151号拍卖款],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期间所需时间约一个月,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甘肃省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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