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低空经济配套产业园一期区域内部分房屋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拆除项目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绍兴市越城区低空经济配套产业园一期区域内部分房屋(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拆除项目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不涉及 |
其他 | 产权持有单位: (略) (略) (略)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拆除范围: (略) (略) 陶堰街道东至运河支流、南至萧绍运河、西至 (略) 、北至永和大道。部分拟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具体以红线附图及施工时转让方的确认为准。房屋用途:非住宅;结构:钢混、钢、砖混、简易。拆除至自然地面平整(其中运河边房屋承重柱不作拆除)。建筑垃圾外运、处置 (略) 覆盖。(严禁施工单位未经转让方允许,擅自对地面砼、地面以下的地基、宕渣、地面混泥土、电力水管等设施进行采挖变卖,严 (略) 域垃圾土方等回填)。 2.受让方在工程施工期间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周边环境、设施等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全面承担并自 (略) 理,与转让方无关。 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交付时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拆卸、装车、运输、垃圾清运、环境保护、地面平整、清场移交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根据需要自行解决供水、供电、用餐等问题。 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6.挂牌期间意向方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 7.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8.竞买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拆除工程合同》文件。 9.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 10.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 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竞买方,则: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略) | ||
注册地 | (略) (略) (略) 488号6层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63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47.*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拆除至自然地面平整(其中运河边房屋承重柱不作拆除)。建筑垃圾外运、处置 (略) 覆盖。 受让方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计划工期:30个自然日。施工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合法分包转包的条款。 4.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拆卸、装车、运输、垃圾清运、环境保护、地面平整、清场移交等工作的,均可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5000元/日要求受让方支付延时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予以补足)。 5.其他与交割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拆除工程合同》履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拆除合同.docx 、 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红线附图.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鲁先生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略) (略) 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黄益丰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绍兴市越城区低空经济配套产业园一期区域内部分房屋(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拆除项目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不涉及 |
其他 | 产权持有单位: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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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拆除范围: (略) (略) 陶堰街道东至运河支流、南至萧绍运河、西至 (略) 、北至永和大道。部分拟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具体以红线附图及施工时转让方的确认为准。房屋用途:非住宅;结构:钢混、钢、砖混、简易。拆除至自然地面平整(其中运河边房屋承重柱不作拆除)。建筑垃圾外运、处置 (略) 覆盖。(严禁施工单位未经转让方允许,擅自对地面砼、地面以下的地基、宕渣、地面混泥土、电力水管等设施进行采挖变卖,严 (略) 域垃圾土方等回填)。 2.受让方在工程施工期间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周边环境、设施等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全面承担并自 (略) 理,与转让方无关。 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交付时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拆卸、装车、运输、垃圾清运、环境保护、地面平整、清场移交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根据需要自行解决供水、供电、用餐等问题。 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6.挂牌期间意向方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 7.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8.竞买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拆除工程合同》文件。 9.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 10.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 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竞买方,则: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略) | ||
注册地 | (略) (略) (略) 488号6层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63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47.*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拆除至自然地面平整(其中运河边房屋承重柱不作拆除)。建筑垃圾外运、处置 (略) 覆盖。 受让方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计划工期:30个自然日。施工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合法分包转包的条款。 4.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拆卸、装车、运输、垃圾清运、环境保护、地面平整、清场移交等工作的,均可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5000元/日要求受让方支付延时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予以补足)。 5.其他与交割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拆除工程合同》履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拆除合同.docx 、 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红线附图.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鲁先生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略) (略) 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黄益丰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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