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甘文交公1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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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甘文交公11-12号

拍卖公告

甘文交公【2024】11-12号

受委托,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批物资,参考价#元,保证金7000元。

二、报名期限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三、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通过邮件另行通知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10:00 现场/网络拍卖

五、拍卖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采取现场/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按参考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本项目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为最终成交价的5%,且不含税费。

六、竞买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资金支付能力及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程序

1.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发送资质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指定邮箱(*@*26.com),经主体资质审查合格反馈后,我中心发送《项目交易文件》;2.意向竞买人根据《项目交易文件》要求,将全部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于2024年12月3日12时前发送至以上指定邮箱;3.意向竞买人提交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向以下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7时),保证金交纳凭证发送以上指定邮箱。我中心审核邮件反馈后续竞拍事宜。

户名:甘肃省文化产权 (略)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兰州万达支行

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账户名称须同提交的营业执照法人名称保持一致。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未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能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三)其他事项

1.竞买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必须为同一人。

2.意向竞买人提交全部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与我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件,并在成交后次日内一次性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成交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 (略) 径无息退回。

5.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拉运,如违约,将按照500元/天从保证金进行扣除。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标的拉运保证金,在完成标的全部移交拉运后未产生任何问题, (略) 径无息退还。拉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在标的移交过程中须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受让方在拆卸、拉运过程中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事故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并应接受组织方及委托方调度。

6.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我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7.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康经理

#吴经理

监督电话:0931-#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甘肃,兰州,0931-

拍卖公告

甘文交公【2024】11-12号

受委托,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批物资,参考价#元,保证金7000元。

二、报名期限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三、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通过邮件另行通知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10:00 现场/网络拍卖

五、拍卖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采取现场/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按参考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本项目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为最终成交价的5%,且不含税费。

六、竞买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资金支付能力及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程序

1.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发送资质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指定邮箱(*@*26.com),经主体资质审查合格反馈后,我中心发送《项目交易文件》;2.意向竞买人根据《项目交易文件》要求,将全部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于2024年12月3日12时前发送至以上指定邮箱;3.意向竞买人提交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向以下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7时),保证金交纳凭证发送以上指定邮箱。我中心审核邮件反馈后续竞拍事宜。

户名:甘肃省文化产权 (略)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兰州万达支行

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账户名称须同提交的营业执照法人名称保持一致。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未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能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三)其他事项

1.竞买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必须为同一人。

2.意向竞买人提交全部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与我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件,并在成交后次日内一次性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成交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 (略) 径无息退回。

5.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拉运,如违约,将按照500元/天从保证金进行扣除。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标的拉运保证金,在完成标的全部移交拉运后未产生任何问题, (略) 径无息退还。拉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在标的移交过程中须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受让方在拆卸、拉运过程中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事故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并应接受组织方及委托方调度。

6.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我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7.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康经理

#吴经理

监督电话:0931-#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甘肃,兰州,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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