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中牟县万三路东侧,商都大街南侧星城国际西苑5号楼1-907号不动产权证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将于2025年1月5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 http://** 账户: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网上简称显示为“ (略) ”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中 (略) 东侧,商都大街南侧星城国际西苑5号楼1-907号(不动产权证号:(略))的房产,小区长兴苑;建筑面积为126.38平方米;房屋地上总层数为35层,所在层数为9层。(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略).00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4000元。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后7日内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将剩余尾 (略) 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有意竞买者请结合自身条件,查询、确认是否具有竞买资质,若因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本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在竞买房产时应当符合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要求,必须具有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当地房地产部门咨询。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其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因无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详见《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买受人领取成交裁定前, (略) 提交具备购房资格证明文件,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一)本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及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及权利负担:
1、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及装饰,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历史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及相关政策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要承担本次交易的税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需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应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提交垫付的税 (略) 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 (略) 提起申请,时间可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4、本院拍卖的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3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 (略) 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 (略) 置。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 (略) 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 (略) 支行,账号:(略)037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7日内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将剩余尾 (略) 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略).htm?spm=0.0.0.0.6FwN8D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看房、咨询电话:谢律师 (略)
法官:0371-(略)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371-(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将于2025年1月5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 http://** 账户: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网上简称显示为“ (略) ”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中 (略) 东侧,商都大街南侧星城国际西苑5号楼1-907号(不动产权证号:(略))的房产,小区长兴苑;建筑面积为126.38平方米;房屋地上总层数为35层,所在层数为9层。(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略).00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4000元。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后7日内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将剩余尾 (略) 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有意竞买者请结合自身条件,查询、确认是否具有竞买资质,若因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本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在竞买房产时应当符合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要求,必须具有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当地房地产部门咨询。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其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因无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详见《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买受人领取成交裁定前, (略) 提交具备购房资格证明文件,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一)本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及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及权利负担:
1、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及装饰,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历史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及相关政策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要承担本次交易的税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需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应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提交垫付的税 (略) 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 (略) 提起申请,时间可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4、本院拍卖的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3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 (略) 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 (略) 置。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 (略) 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 (略) 支行,账号:(略)037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7日内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将剩余尾 (略) 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略).htm?spm=0.0.0.0.6FwN8D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看房、咨询电话:谢律师 (略)
法官:0371-(略)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371-(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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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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