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余箐工业园区YJ—F—0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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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余箐工业园区YJ—F—0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珙县余箐工业园区YJ—F—0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发布时间: 2024-12-03 18:00:00阅读次数:10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珙县余箐工业园区YJ—F—0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项目编号: 珙土拍﹝2024﹞4号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03 18: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2-22 15:00:00

公告内容

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珙土20244号)

经珙县人民政府批准珙府函2024195,受珙县自然资 (略) 委托,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20241223(星期下午16时整, (略) (略) 拍卖大厅( (略) (略) 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YJ—F—0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叫价

竞买保证金

1

珙县余箐 (略) YJ—F—02(a)地块

*平方米(约493.85亩)

三类工业用地

大于等于0.6

大于等于30%

30年

123元/㎡

*元

备注:

1、以拍卖方式出让YJ—F—0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30年,拍卖起叫价123元/平方米(8.*元/亩),竞买保证金*元,增价幅度为10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该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

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一年内完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 (略)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2024)字18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4、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

5、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2021〕10号)要求,具体审批和监管由县经 (略) 管委会负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珙县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4122215:00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公 (略) (http://**)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珙县人民 (略) 公共资源 (略) 下载(http://**)。

联系电话:0831-*沈女士(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1-*甘女士(珙县自然资 (略) )

网 址: (略) 场网(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珙县 (略) (http://**)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公告附件: 4号拍卖出让公告.pdf
出让文件: YJ—F—0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12.3.docx
其他文件:

珙县余箐工业园区YJ—F—0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发布时间: 2024-12-03 18:00:00阅读次数:10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珙县余箐工业园区YJ—F—0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项目编号: 珙土拍﹝2024﹞4号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03 18: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2-22 15:00:00

公告内容

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珙土20244号)

经珙县人民政府批准珙府函2024195,受珙县自然资 (略) 委托,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20241223(星期下午16时整, (略) (略) 拍卖大厅( (略) (略) 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YJ—F—0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叫价

竞买保证金

1

珙县余箐 (略) YJ—F—02(a)地块

*平方米(约493.85亩)

三类工业用地

大于等于0.6

大于等于30%

30年

123元/㎡

*元

备注:

1、以拍卖方式出让YJ—F—0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30年,拍卖起叫价123元/平方米(8.*元/亩),竞买保证金*元,增价幅度为10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该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

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一年内完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 (略)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2024)字18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4、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

5、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2021〕10号)要求,具体审批和监管由县经 (略) 管委会负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珙县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4122215:00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公 (略) (http://**)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珙县人民 (略) 公共资源 (略) 下载(http://**)。

联系电话:0831-*沈女士(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1-*甘女士(珙县自然资 (略) )

网 址: (略) 场网(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珙县 (略) (http://**)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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