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25间商铺分别出租第1次公告
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25间商铺分别出租第1次公告
编号:*FB* | |
(略) (略) 受南京地铁 (略) 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地 (略) 25间商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地铁 (略) | |
1.2 标的名称: 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地 (略) 25间商铺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7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地 (略) | |
2.2 有无房产证: 无 | |
2.3 建筑面积(㎡): 574.82(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05年-2010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以实际交付为准,详见附件 | |
2.7 招租业态: 商业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地下负一层 (2)装修程度:详见附件,以实际交付为准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512.8489(详见附件) | |
3.2 租期(月): 36个月 (无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先付后用,按半年付 | |
3.4 租赁押金(万元):60天成交租金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长方式:第一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二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一合同年在上一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商铺交付,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第8日为起租日。 (4)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5)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付首期租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6)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项目廉政公约(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7)商铺经营不得产生严重油烟、异味以及特殊气味。 (8)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9)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 (略) | |
联系人:姜先生、卜女士 | |
联系电话: 025-*、025-* | |
联系地址: (略) (略) 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 (略) 516室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 (略) | |
联系人:沈女士 | |
联系电话:025-* | |
附件 | |
编号:*FB* | |
(略) (略) 受南京地铁 (略) 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地 (略) 25间商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地铁 (略) | |
1.2 标的名称: 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地 (略) 25间商铺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7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地 (略) | |
2.2 有无房产证: 无 | |
2.3 建筑面积(㎡): 574.82(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05年-2010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以实际交付为准,详见附件 | |
2.7 招租业态: 商业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地下负一层 (2)装修程度:详见附件,以实际交付为准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512.8489(详见附件) | |
3.2 租期(月): 36个月 (无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先付后用,按半年付 | |
3.4 租赁押金(万元):60天成交租金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长方式:第一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二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一合同年在上一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商铺交付,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第8日为起租日。 (4)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5)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付首期租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6)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项目廉政公约(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7)商铺经营不得产生严重油烟、异味以及特殊气味。 (8)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9)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 (略) | |
联系人:姜先生、卜女士 | |
联系电话: 025-*、025-* | |
联系地址: (略) (略) 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 (略) 516室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 (略) | |
联系人:沈女士 | |
联系电话:025-*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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