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世博园25项报废游乐设施转让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 |
项目编号 | (略) 挂2024-45号 |
项目名称 | 锦州世博园25项报废游乐设施转让 |
转让方 | 锦州 (略) |
转让标的状况 | 转让标的位于锦州世博 (略) 儿童乐园,已停运多年,未进行过维修保养,部分设施损坏严重。报废标的25项游乐设施详见《资产评报告》辽正恒资评报字【2024】第012号。 |
转让底价 | (略)元 |
公告期起止 | 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 |
展示时间、地点 | 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加价幅度(略)元整数倍 |
竞价起止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2024年12月4日9时至2024年12月18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0时起 |
保证金金额 | (略)元 |
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保证金账户 | 名称: (略) (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 (略) 锦州分行营业部 行号:(略)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12月17日14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 (略) (略) 70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
(略) 置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
受让方须知 | 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拆卸、切割、装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现场设备。 7.拆除、切割等清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联系人 | 宋先生 |
联系电话 | 0416-(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胜河里150号 |
转让方联系人 | 白林 |
联系电话 | (略) |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 |
项目编号 | (略) 挂2024-45号 |
项目名称 | 锦州世博园25项报废游乐设施转让 |
转让方 | 锦州 (略) |
转让标的状况 | 转让标的位于锦州世博 (略) 儿童乐园,已停运多年,未进行过维修保养,部分设施损坏严重。报废标的25项游乐设施详见《资产评报告》辽正恒资评报字【2024】第012号。 |
转让底价 | (略)元 |
公告期起止 | 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 |
展示时间、地点 | 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加价幅度(略)元整数倍 |
竞价起止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2024年12月4日9时至2024年12月18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0时起 |
保证金金额 | (略)元 |
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保证金账户 | 名称: (略) (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 (略) 锦州分行营业部 行号:(略)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12月17日14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 (略) (略) 70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
(略) 置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
受让方须知 | 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拆卸、切割、装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现场设备。 7.拆除、切割等清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联系人 | 宋先生 |
联系电话 | 0416-(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胜河里150号 |
转让方联系人 | 白林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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