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资规告字〔2024〕58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定于2024年12月24日9:00以“标准地”方式拍卖出让浙江龙泉经 (略) 低丘缓坡1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浙江龙泉经 (略) 低丘缓坡14号地块 | 浙江龙泉经 (略) 低 (略) 块 | 11.0101 | 工业用地 | ≥1.5 | ≥45%、≤65% | ≥7% | 50 | 5895 | 2948 | 30 |
备注 | 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
地块准入产业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年亩均税收 (万元/亩)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业 | ≥258 | ≥12.04 | ≥196 | ≥1.7 | ≥(略).09 | ≥1.52 |
二、竞买对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略) 上报名时于“ (略) 页面”中明确。符合竞买要求的申 (略) 中的股份为100%。
竞买人如为自然人、 (略) 外注册的企业、从事行业不是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 (略) 注册设立一家从事工艺美术 (略) 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地块采用增价竞买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置出让底价(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 (略) (略) 子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3日17:00至2024年12月23日17:00,通过浙江省 (略) 上 (略) 站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7:0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0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 (略) 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四) (略) 自然资 (略) ( (略) 自然资 (略) 1201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五)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浙江龙泉经 (略) 管理委员会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付土地。
(六)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八)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额付清出让金。否则视为违约, (略) 自然资 (略) 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九)本项目生产性用房和非生产性用房的销售需报经 (略) 管理委员会审批且生产性用房均价控制在2800元/平方米以内、非生产性用房均价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本项目其他具体运营、销售要求参照《 (略) 加快工业地产开发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龙政办发〔2018〕37号)有关规定执行。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管理用房位置应设置合理,且管理用房不得销售。
在不违反地块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经 (略) 管理委员会同意受让人可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对项目的厂房进行出售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生产性厂房产权分割面积最小分割单元为300平方米以上;非生产性用房不得对外单独出售、转让,产权分割面积最小分割单元为60平方米以上,必须为购买本项目生产性厂房的企业(个体工坊)才可申购非生产性配套用房。原则上按购买厂房面积的相应比例,以间为单位购买职工宿舍。
项目启动销售后48个月且受让人已销售总面积85%以上的情况下,剩余未销售部分由经 (略) 管理委员会指定主体按建安成本价(以第三方审计为准)予以回购。
其余要求详见《关于要求中国龙泉·宝剑现代产业园项目土地拍卖的函》。
(十)公告未尽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 (略)
电话:0578-(略)
联系人:季先生、余女士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3日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资规告字〔2024〕58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定于2024年12月24日9:00以“标准地”方式拍卖出让浙江龙泉经 (略) 低丘缓坡1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浙江龙泉经 (略) 低丘缓坡14号地块 | 浙江龙泉经 (略) 低 (略) 块 | 11.0101 | 工业用地 | ≥1.5 | ≥45%、≤65% | ≥7% | 50 | 5895 | 2948 | 30 |
备注 | 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
地块准入产业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年亩均税收 (万元/亩)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业 | ≥258 | ≥12.04 | ≥196 | ≥1.7 | ≥(略).09 | ≥1.52 |
二、竞买对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略) 上报名时于“ (略) 页面”中明确。符合竞买要求的申 (略) 中的股份为100%。
竞买人如为自然人、 (略) 外注册的企业、从事行业不是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 (略) 注册设立一家从事工艺美术 (略) 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地块采用增价竞买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置出让底价(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 (略) (略) 子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3日17:00至2024年12月23日17:00,通过浙江省 (略) 上 (略) 站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7:0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0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 (略) 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四) (略) 自然资 (略) ( (略) 自然资 (略) 1201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五)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浙江龙泉经 (略) 管理委员会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付土地。
(六)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八)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额付清出让金。否则视为违约, (略) 自然资 (略) 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九)本项目生产性用房和非生产性用房的销售需报经 (略) 管理委员会审批且生产性用房均价控制在2800元/平方米以内、非生产性用房均价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本项目其他具体运营、销售要求参照《 (略) 加快工业地产开发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龙政办发〔2018〕37号)有关规定执行。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管理用房位置应设置合理,且管理用房不得销售。
在不违反地块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经 (略) 管理委员会同意受让人可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对项目的厂房进行出售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生产性厂房产权分割面积最小分割单元为300平方米以上;非生产性用房不得对外单独出售、转让,产权分割面积最小分割单元为60平方米以上,必须为购买本项目生产性厂房的企业(个体工坊)才可申购非生产性配套用房。原则上按购买厂房面积的相应比例,以间为单位购买职工宿舍。
项目启动销售后48个月且受让人已销售总面积85%以上的情况下,剩余未销售部分由经 (略) 管理委员会指定主体按建安成本价(以第三方审计为准)予以回购。
其余要求详见《关于要求中国龙泉·宝剑现代产业园项目土地拍卖的函》。
(十)公告未尽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 (略)
电话:0578-(略)
联系人:季先生、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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