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项目西区剩余砂石资源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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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项目西区剩余砂石资源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经 (略) 管理委员会决定对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 (略) 剩余砂石资源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 (略) 剩余砂石资 (略) 连江县丹阳镇及东湖镇民天国际物流中心,共分15个地块堆放,总面积为*.71㎡(97.58亩)。根据福州现代物流城 (略) 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单位福建省现 (略) 提交的《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 (略) 剩余土石方测量报告》,土石方量约*.55m3,以及含已转运至丰树物流园项目临时堆场*.91m3土石方,本次出让的剩余土石方总量为*.46m3。其中,土方总量约*.51m3,石方总量约为*.95m3,以现状实物为准,资源量仅供参考。
二、出让 (略) 置时限
(一)处置方式及时限
1.本次采用公开增价拍卖方 (略) 置,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得少于2人,少于2人的,停止拍卖。
2.竞得人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项目场地平整进度及时运输新开采完成的砂石料。根据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业主工作计划安排,已开挖堆放现场的砂石资源运输总工期为150天(地块三除外,具体详见下表)。表格中“开始运输”均自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连江县砂 (略) 置权出让合同》之日开始起算,具体各地块按以下安排顺序及时限完成砂石料运输,分别完成时间如下:
1.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 (略) (第五期)剩余砂石资源:
顺序
地块名称
完成时限
1
地块十~十三
合同生效后后5天内完成
2
地块五
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
3
地块八、九
合同生效后25天内完成
4
地块七
合同生效后45天内完成
5
地块四、六
合同生效后70天内完成
6
地块一
合同生效后100天内完成
7
地块二
合同生效后120天内完成
8
地块三
其中*.12m3土石方在合同生效后150天内完成。剩余土石方约*m3,待地面建筑拆除后90天内运输完成。

2.第四期已转运至丰树物流园项目临时堆场已流拍的土石方:
顺序
地块名称
完成时限
1
地块一和地块二
合同生效后100天内完成
(二)出让人及交易服务机构
本次出让人为连江经 (略) 管理委员会,委托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承担本次拍卖活动。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买( (略) 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被执行人除外)。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1.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网络报名,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相关申请文件。
2.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1日;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下午4时止;
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若截止至(2024年12月11日下午4时止),竞买申请人不足两家则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拍卖。
砂 (略) 置现场查看时间:竞买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费用自理。
五、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相关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5、竞买人申请表。
6、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二)公民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3、竞买人申请表。
4、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签字盖手印。
六、竞买资格的确认
1.竞买人应当认真查阅公开出让文件资料,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接受本次砂 (略) 置公开出让的公告、出让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相关程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格确认,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资格人数少于两人的,则停止本次砂 (略) 置拍卖;竞买资格人数达到拍卖要求的,由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24年12月11日17时前向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拍卖会。
七、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
八、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1.本次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元,设置保留价,拍卖每次加价幅度为*元人民币或*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元。
2.拍卖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限:2024年12月11日下午4时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3.申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1402 0601 2960 0017 66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连江县支行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8111 3010 1220 0393 783
开户行: (略) 福州连江支行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3505 0161 6707 0000 0894
数字人民币账号:*3
开户行:中国 (略) 连江支行

附言栏内写:“*保证金”(如未提供正确的附言由此产生报名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前期费用及拍卖成交款缴纳方式
本次砂 (略) 置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2.无人报价的,不成交。
3.本项目前期费用包含砂石质、量评估、价值评估审核费用、砂石储量监控费、拍卖费用等累计人民币25.*元不参与竞拍,由竞得人在签订《连江县砂 (略) 置权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足额转入出让人指定账户支付给相关作业单位。
4.竞得人应在拍卖交易现场签订《连江县砂 (略) 置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由出让人正式通知竞得人之日起5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竞买保证金交款票据和项目前期费用交款票据与出让人签订《连江县砂 (略) 置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拍卖成交款(竞买保证金*元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予抵扣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若有剩余,可用于抵扣违约金、清理费用等受让人支付的费用),逾期未交清出让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出让价款总额的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视为根本违约,出让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取消受让人的受让资格,已缴纳的有关费用不予返还,在投标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项目设定项目履约保证金*元,由竞得人进场前另行与连江经 (略) 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在竞得人与连江经 (略) 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后,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直接将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元转入连江经 (略) 管委会指定账户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输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砂石料运输方案要求组织运输,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
十一、风险提示
有关该项目范围内砂石料总方量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及资源情况可能存在差异,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资源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到项 (略) 域实地查看现场情况并予以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不得以报告中的资源量与实际不符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 (略) 置期等要求。
十二、其他事项
1.竞得人应对接福建省 (略) (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开挖施工单位)的场地平整作业安排,在处置期限内负责对项目产出的砂石料进 (略) 置,竞得人需保证砂石料及时转运,不影响场地平整施工进度。 (略) 置期内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如若发生纠纷由福州现代物流城开发建设(连江)指挥部组织协调。
2.竞得人应编制砂石料运输方案,报出让人及相关部门审查确认无影响现场施工的,方可进行运输。
3.竞得人应服从资源规划、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应急、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监管,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4. (略) 置完毕后,由竞得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由出让人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竞得人应将场地内包括现场机械设备、车辆、各种材料在内的增设物在15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将场地交回出让人。逾期未予清理的,视为废弃物由出让人代为清理,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如存在超层 (略) 置砂石土的,被发现1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元,累计发现3次的,剩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相应法律责任。
6.支持竞得人依法进行砂石加工,由福州现代物流城开发建设(连江)指挥部负责协调提供加工场地,竞得人应按照《福建省机制砂行业企业规范》等要求向有关部门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加工,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加工场地使用期限为1年自相关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算,若超 (略) 违约金*元/日,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竞得人需按照上述规定时限完成相应任务,竞得人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且验收合格后,连江经 (略) 管委会向竞得人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元。若处置逾期,每逾期一日扣减项目履约保证金*元,逾期超15日,剩余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处置权由出让人无条件收回,且受让人需在3日内清场退出,逾期未清场的,实施强制清场。
十三、联系方式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
连江经 (略) 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91-*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连江经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经 (略) 管理委员会决定对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 (略) 剩余砂石资源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 (略) 剩余砂石资 (略) 连江县丹阳镇及东湖镇民天国际物流中心,共分15个地块堆放,总面积为*.71㎡(97.58亩)。根据福州现代物流城 (略) 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单位福建省现 (略) 提交的《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 (略) 剩余土石方测量报告》,土石方量约*.55m3,以及含已转运至丰树物流园项目临时堆场*.91m3土石方,本次出让的剩余土石方总量为*.46m3。其中,土方总量约*.51m3,石方总量约为*.95m3,以现状实物为准,资源量仅供参考。
二、出让 (略) 置时限
(一)处置方式及时限
1.本次采用公开增价拍卖方 (略) 置,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得少于2人,少于2人的,停止拍卖。
2.竞得人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项目场地平整进度及时运输新开采完成的砂石料。根据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业主工作计划安排,已开挖堆放现场的砂石资源运输总工期为150天(地块三除外,具体详见下表)。表格中“开始运输”均自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连江县砂 (略) 置权出让合同》之日开始起算,具体各地块按以下安排顺序及时限完成砂石料运输,分别完成时间如下:
1.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 (略) (第五期)剩余砂石资源:
顺序
地块名称
完成时限
1
地块十~十三
合同生效后后5天内完成
2
地块五
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
3
地块八、九
合同生效后25天内完成
4
地块七
合同生效后45天内完成
5
地块四、六
合同生效后70天内完成
6
地块一
合同生效后100天内完成
7
地块二
合同生效后120天内完成
8
地块三
其中*.12m3土石方在合同生效后150天内完成。剩余土石方约*m3,待地面建筑拆除后90天内运输完成。

2.第四期已转运至丰树物流园项目临时堆场已流拍的土石方:
顺序
地块名称
完成时限
1
地块一和地块二
合同生效后100天内完成
(二)出让人及交易服务机构
本次出让人为连江经 (略) 管理委员会,委托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承担本次拍卖活动。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买( (略) 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被执行人除外)。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1.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网络报名,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相关申请文件。
2.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1日;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下午4时止;
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若截止至(2024年12月11日下午4时止),竞买申请人不足两家则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拍卖。
砂 (略) 置现场查看时间:竞买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费用自理。
五、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相关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5、竞买人申请表。
6、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二)公民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3、竞买人申请表。
4、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签字盖手印。
六、竞买资格的确认
1.竞买人应当认真查阅公开出让文件资料,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接受本次砂 (略) 置公开出让的公告、出让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相关程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格确认,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资格人数少于两人的,则停止本次砂 (略) 置拍卖;竞买资格人数达到拍卖要求的,由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24年12月11日17时前向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拍卖会。
七、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
八、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1.本次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元,设置保留价,拍卖每次加价幅度为*元人民币或*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元。
2.拍卖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限:2024年12月11日下午4时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3.申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1402 0601 2960 0017 66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连江县支行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8111 3010 1220 0393 783
开户行: (略) 福州连江支行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3505 0161 6707 0000 0894
数字人民币账号:*3
开户行:中国 (略) 连江支行

附言栏内写:“*保证金”(如未提供正确的附言由此产生报名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前期费用及拍卖成交款缴纳方式
本次砂 (略) 置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2.无人报价的,不成交。
3.本项目前期费用包含砂石质、量评估、价值评估审核费用、砂石储量监控费、拍卖费用等累计人民币25.*元不参与竞拍,由竞得人在签订《连江县砂 (略) 置权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足额转入出让人指定账户支付给相关作业单位。
4.竞得人应在拍卖交易现场签订《连江县砂 (略) 置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由出让人正式通知竞得人之日起5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竞买保证金交款票据和项目前期费用交款票据与出让人签订《连江县砂 (略) 置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拍卖成交款(竞买保证金*元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予抵扣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若有剩余,可用于抵扣违约金、清理费用等受让人支付的费用),逾期未交清出让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出让价款总额的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视为根本违约,出让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取消受让人的受让资格,已缴纳的有关费用不予返还,在投标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项目设定项目履约保证金*元,由竞得人进场前另行与连江经 (略) 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在竞得人与连江经 (略) 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后,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直接将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元转入连江经 (略) 管委会指定账户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输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砂石料运输方案要求组织运输,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
十一、风险提示
有关该项目范围内砂石料总方量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及资源情况可能存在差异,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资源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到项 (略) 域实地查看现场情况并予以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不得以报告中的资源量与实际不符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 (略) 置期等要求。
十二、其他事项
1.竞得人应对接福建省 (略) (福州现代物流城民天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开挖施工单位)的场地平整作业安排,在处置期限内负责对项目产出的砂石料进 (略) 置,竞得人需保证砂石料及时转运,不影响场地平整施工进度。 (略) 置期内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如若发生纠纷由福州现代物流城开发建设(连江)指挥部组织协调。
2.竞得人应编制砂石料运输方案,报出让人及相关部门审查确认无影响现场施工的,方可进行运输。
3.竞得人应服从资源规划、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应急、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监管,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4. (略) 置完毕后,由竞得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由出让人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竞得人应将场地内包括现场机械设备、车辆、各种材料在内的增设物在15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将场地交回出让人。逾期未予清理的,视为废弃物由出让人代为清理,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如存在超层 (略) 置砂石土的,被发现1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元,累计发现3次的,剩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相应法律责任。
6.支持竞得人依法进行砂石加工,由福州现代物流城开发建设(连江)指挥部负责协调提供加工场地,竞得人应按照《福建省机制砂行业企业规范》等要求向有关部门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加工,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加工场地使用期限为1年自相关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算,若超 (略) 违约金*元/日,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竞得人需按照上述规定时限完成相应任务,竞得人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且验收合格后,连江经 (略) 管委会向竞得人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元。若处置逾期,每逾期一日扣减项目履约保证金*元,逾期超15日,剩余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处置权由出让人无条件收回,且受让人需在3日内清场退出,逾期未清场的,实施强制清场。
十三、联系方式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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