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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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

项目标题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起始日期2024/12/4 9:00:00期满日期2024/12/17 17:00:00
所属乡镇不限项目状态挂牌公告
项目类型资产项目编号WSWZC#
挂牌价格150.#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SWZC#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0.#万元/m3

150.#元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7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 (略)

住 址

(略) 五莲县街头镇石城大厦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 (略) □ (略)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所在地

五莲县街头镇

编号

矿区

(略) 编号

废石量

(万m3)

评估价值(元/m3)

挂牌价格

(万元)

1

坊子村 (略)

(略) 地块九

7

21.53

150.71

合计

-

-

7

21.53

150.71

产权隶属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该项目包含1个标的。

2、该项目标的物为施工方基建期产生的废石(与治理权 (略) 域无关),施工方基建期完成,矿产品清运完毕后形成的边坡、 (略) ,转让方无偿收回。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自行承担资产开采、装卸、运输等费用;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设施、水电等有权更新和更换,更新和更换费用自行承担。

4、矿产品不足#m3 (略) ,施工期限为45日, (略) 并清运;超过#m3的,施工期限每#m3增加45日。开工日期以转让方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每#m3施工清运周期为45天;如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施工和清运,最长可延长15日;未完成方量按5元/m3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15日以内仍未完成的,转让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5、在成交后7日内进场,对于存在纠纷的情况下,转让方协助化解,如7日内无法化解,退还保证金,解除合同,标的物由转让 (略) 置。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准文件名称

《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4〕5号

批准日期

2024年6月18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日照大华土地房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五 (略)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年6月18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18日

评估报告文号

日大华资评〔2024〕007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0.#万元/m3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50.71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性付款 □B.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项目包含1个标的。

2、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施工人员须接受转让方和主管部门的管理。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须自行协调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情况,且相应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按照成交价格的10%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资产运输完毕后无息退还。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5日内交齐剩余所有费用并签订相关合同,逾期未缴纳相关费用或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通知开工之日起,30日内仍未开工的,合同自行解除,且不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8、处置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A.是 ?B.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经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4〕5号决定,竞买资格:1、意向受让方须持有2020年以来的管理治理费收据;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法人资格,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具备受让条件;3、意向受 (略) 审核确认不存在任何债务问题的说明(进场前必须交清欠款和罚款)。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45.213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优先划入以下账户:户名:五莲县综合产权 (略) ;开户行: (略) 五莲洪凝支行;账号:8101 0320 1421 0041 77)。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10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150.#元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杜女士

联系电话

0633-#


项目标题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起始日期2024/12/4 9:00:00期满日期2024/12/17 17:00:00
所属乡镇不限项目状态挂牌公告
项目类型资产项目编号WSWZC#
挂牌价格150.#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SWZC#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0.#万元/m3

150.#元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7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 (略)

住 址

(略) 五莲县街头镇石城大厦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 (略) □ (略)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所在地

五莲县街头镇

编号

矿区

(略) 编号

废石量

(万m3)

评估价值(元/m3)

挂牌价格

(万元)

1

坊子村 (略)

(略) 地块九

7

21.53

150.71

合计

-

-

7

21.53

150.71

产权隶属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该项目包含1个标的。

2、该项目标的物为施工方基建期产生的废石(与治理权 (略) 域无关),施工方基建期完成,矿产品清运完毕后形成的边坡、 (略) ,转让方无偿收回。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自行承担资产开采、装卸、运输等费用;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设施、水电等有权更新和更换,更新和更换费用自行承担。

4、矿产品不足#m3 (略) ,施工期限为45日, (略) 并清运;超过#m3的,施工期限每#m3增加45日。开工日期以转让方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每#m3施工清运周期为45天;如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施工和清运,最长可延长15日;未完成方量按5元/m3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15日以内仍未完成的,转让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5、在成交后7日内进场,对于存在纠纷的情况下,转让方协助化解,如7日内无法化解,退还保证金,解除合同,标的物由转让 (略) 置。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准文件名称

《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4〕5号

批准日期

2024年6月18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日照大华土地房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五 (略)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年6月18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18日

评估报告文号

日大华资评〔2024〕007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0.#万元/m3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50.71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性付款 □B.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项目包含1个标的。

2、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施工人员须接受转让方和主管部门的管理。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须自行协调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情况,且相应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按照成交价格的10%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资产运输完毕后无息退还。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5日内交齐剩余所有费用并签订相关合同,逾期未缴纳相关费用或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通知开工之日起,30日内仍未开工的,合同自行解除,且不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8、处置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A.是 ?B.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经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4〕5号决定,竞买资格:1、意向受让方须持有2020年以来的管理治理费收据;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法人资格,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具备受让条件;3、意向受 (略) 审核确认不存在任何债务问题的说明(进场前必须交清欠款和罚款)。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45.213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优先划入以下账户:户名:五莲县综合产权 (略) ;开户行: (略) 五莲洪凝支行;账号:8101 0320 1421 0041 77)。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10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150.#元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杜女士

联系电话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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