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台塔式起重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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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台塔式起重机转让

项目编号: ZC24JX(略)
项目名称: 十五台塔式起重机转让
标的名称: 十五台塔式起重机转让,挂牌价1,(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略) :江西省· (略) · (略)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0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17日
(略) 理方式: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项目简介: 一、项目挂牌价格:人民币(略).65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为十五台塔式起重机,其中:14台型号为中天ZT5610塔式起重机及后配标准节、附墙;1台型号为江麓QTZ125塔式起重机。十五台塔式起重机的购置、启用日期分别于1997年7月——2011年5月不等,钢结构件总重量约为704.8665吨,按报 (略) 置。
2.本项目租赁情况:闲置,未租赁。
3.本项目优先购买权人:本项目无优先购买权人。
重要信息披露: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本次挂牌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说明等详见赣中磊评报字【2024】第049号《资产评估报告》。
2.本次挂牌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4.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重量等均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竞买人应亲自到标的现场审验勘察标的详细情况,标的所有重量、状况等均以展示现状为准,其所披露的标的重量等信息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如所披露的标的重量等信息与现状存在差异,仍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行为及成交价格,差异部分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及其经纪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均不承担因标的重量等信息差异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具体交付资产依据评估报告并以现场勘察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缴纳全部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买人已全面充分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和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了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披露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结构、重量、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悔标、退标、拒付价款以及对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或其它诉求。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江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从系统“保证金缴纳银行”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保证金”栏目)。
竞买本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元。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 (略) 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不冲抵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并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支付完相应款项并缴清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产权交易经纪佣金,由转让方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 (略) 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江 (略) ”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江 (略) ”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 (略) 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受让标的,报名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 (略) 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略) 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竞买资格将不能发送报价。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由交易系统判定。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竞买人报名后,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金到达系统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查询页面同步保证金数据、确认保证金按要求到账后,系统将予确认其取得竞买资格,否则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交易文件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 (略) 络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时间未登录竞价端或登录竞价端后未发送报价(含行使优先权),视为放弃购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整体转让,标的现状以实地展示为准。
2.受让方被确定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依据交易结果及挂牌公示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3.价款支付: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4.受让方在支付价款的同时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另行交纳人民币(略)元的提货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标的由转让方负责逐一拆除,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拆除进度及安排,逐一办理标的交接和提取。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发出的提货通知后3天内完成所指定的标的提取。同时,受让方还须承诺提取标的时委托具有搬运资质机构规范作业。否则,即视为受让方违约,其已交纳的提货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提取后,如无违约行为,提货履约保证金将由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5.因在标的提取期间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提取时发生安全事故、赔偿责任、标的意外灭失等)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因提取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亦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标的报废以及再生利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因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收,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转让标的于受让方按本信息披露公告约定,履行完签约及付款义务后开始交接。
8.交易相关费用承担的约定:
①因本次转让所涉及的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网络竞价成交的)按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算和收取,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②因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交易佣金按成交总价的1.6%计算和收取,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交易佣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费用承担义务人向费用收取方支付。
9.受让方被确认后,如违反本次挂牌所约定的任何条款,即视为违约,转让方可以没收其交易保证金,解除合同,并可另行转让标的;因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佣金、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手续费和竞价交易服务费、再次交易差价等),交易保证金在转让方优先支付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交易服务费、经纪代理机构佣金后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该标的再行挂牌转让时,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其差价部分由原竞得人承担支付。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候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和保留价(若有)时确认成交。 (略) 络竞价事项详见竞价规则及相关竞价文件。
二、报名提示:
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登录”栏报名(http://**)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2.未注册竞买账户的竞买人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时,报名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参与交易。
3.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 (略) 上交易系统的使用,请报名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件、相关规则、流程和交易须知。
4.网络竞价项目的报名、报价均需使用全省 (略) 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申领请与江 (略) 联系,http://**)。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后,应将其与本人在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进行绑定,然后使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买人操作指南》。
5.江西省公共 (略) “帮助中心”栏提供系统使用帮助文档和视频,可自行下载。
6.参与竞价,建议提前准备性能稳定的硬 (略) 络环境,下载安装驱动文件,配置必要的运行环境,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模拟报价,以检 (略) 络运行环境,熟悉竞价软件的使用。
7.竞价交易时间:见报名时本项目相关交易文件和系统数据。
联系方式: 转让方看样联系人电话:万先生(略)
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略) (略) ,张女士(略)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91-(略)、0791-(略)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数字证书:0791-(略) 电子印章:0791-(略)
项目编号: ZC24JX(略)
项目名称: 十五台塔式起重机转让
标的名称: 十五台塔式起重机转让,挂牌价1,(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略) :江西省· (略) · (略)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0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17日
(略) 理方式: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项目简介: 一、项目挂牌价格:人民币(略).65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为十五台塔式起重机,其中:14台型号为中天ZT5610塔式起重机及后配标准节、附墙;1台型号为江麓QTZ125塔式起重机。十五台塔式起重机的购置、启用日期分别于1997年7月——2011年5月不等,钢结构件总重量约为704.8665吨,按报 (略) 置。
2.本项目租赁情况:闲置,未租赁。
3.本项目优先购买权人:本项目无优先购买权人。
重要信息披露: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本次挂牌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说明等详见赣中磊评报字【2024】第049号《资产评估报告》。
2.本次挂牌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4.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重量等均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竞买人应亲自到标的现场审验勘察标的详细情况,标的所有重量、状况等均以展示现状为准,其所披露的标的重量等信息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如所披露的标的重量等信息与现状存在差异,仍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行为及成交价格,差异部分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及其经纪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均不承担因标的重量等信息差异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具体交付资产依据评估报告并以现场勘察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缴纳全部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买人已全面充分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和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了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披露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结构、重量、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悔标、退标、拒付价款以及对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或其它诉求。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江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从系统“保证金缴纳银行”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保证金”栏目)。
竞买本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元。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 (略) 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不冲抵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并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支付完相应款项并缴清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产权交易经纪佣金,由转让方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 (略) 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江 (略) ”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江 (略) ”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 (略) 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受让标的,报名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 (略) 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略) 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竞买资格将不能发送报价。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由交易系统判定。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竞买人报名后,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金到达系统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查询页面同步保证金数据、确认保证金按要求到账后,系统将予确认其取得竞买资格,否则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交易文件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 (略) 络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时间未登录竞价端或登录竞价端后未发送报价(含行使优先权),视为放弃购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整体转让,标的现状以实地展示为准。
2.受让方被确定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依据交易结果及挂牌公示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3.价款支付: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4.受让方在支付价款的同时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另行交纳人民币(略)元的提货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标的由转让方负责逐一拆除,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拆除进度及安排,逐一办理标的交接和提取。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发出的提货通知后3天内完成所指定的标的提取。同时,受让方还须承诺提取标的时委托具有搬运资质机构规范作业。否则,即视为受让方违约,其已交纳的提货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提取后,如无违约行为,提货履约保证金将由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5.因在标的提取期间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提取时发生安全事故、赔偿责任、标的意外灭失等)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因提取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亦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标的报废以及再生利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因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收,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转让标的于受让方按本信息披露公告约定,履行完签约及付款义务后开始交接。
8.交易相关费用承担的约定:
①因本次转让所涉及的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网络竞价成交的)按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算和收取,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②因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交易佣金按成交总价的1.6%计算和收取,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交易佣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费用承担义务人向费用收取方支付。
9.受让方被确认后,如违反本次挂牌所约定的任何条款,即视为违约,转让方可以没收其交易保证金,解除合同,并可另行转让标的;因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佣金、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手续费和竞价交易服务费、再次交易差价等),交易保证金在转让方优先支付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交易服务费、经纪代理机构佣金后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该标的再行挂牌转让时,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其差价部分由原竞得人承担支付。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候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和保留价(若有)时确认成交。 (略) 络竞价事项详见竞价规则及相关竞价文件。
二、报名提示:
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登录”栏报名(http://**)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2.未注册竞买账户的竞买人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时,报名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参与交易。
3.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 (略) 上交易系统的使用,请报名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件、相关规则、流程和交易须知。
4.网络竞价项目的报名、报价均需使用全省 (略) 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申领请与江 (略) 联系,http://**)。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后,应将其与本人在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进行绑定,然后使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买人操作指南》。
5.江西省公共 (略) “帮助中心”栏提供系统使用帮助文档和视频,可自行下载。
6.参与竞价,建议提前准备性能稳定的硬 (略) 络环境,下载安装驱动文件,配置必要的运行环境,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模拟报价,以检 (略) 络运行环境,熟悉竞价软件的使用。
7.竞价交易时间:见报名时本项目相关交易文件和系统数据。
联系方式: 转让方看样联系人电话:万先生(略)
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略) (略) ,张女士(略)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91-(略)、0791-(略)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数字证书:0791-(略) 电子印章:079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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