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邢自然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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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邢自然告字号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邢自然告字[2024]4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拍卖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邢自然[2024]5号

(略) 与兴隆街交叉口东北角

#.26平方米(66.87亩)

住宅用地

≤2.0

≤20%

≥35%

70年

#万元

#万元

(略) 服务设施用地

≤1.5

≤35%

≥35%

50年

备注

土地成交价款包含住宅用地#元/亩教育配建费。

以上规划指标要求未能 (略) ,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通过信 (略) (http://**)查询被列入黑名单(黑标)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略) 场监管、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略) 上拍卖的方式进行,按照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23日 (略) (http://**)查阅或下载。

五、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23日15时30分前 (略) 网上以上传扫描件的方式提交申请(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而无法提交),提交的申请文件为单张图片的直接上传,多张图片须添加到一个PDF文件后上传,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2月2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在完成提交报名资料、缴纳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即可 (略) 进行报价。

本次拍卖出让的2宗土地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守敬支行

账 号:#2071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 (略) 网上举行,拍卖时间为:

邢自然[2024]4号地块:2024年12月24日10时;

邢自然[2024]5号地块:2024年12月24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过程包括拍卖阶段(即限时报价阶段)和竞价阶段(即延时报价阶段),拍卖时间(即限时报价阶段)截止时,所有竞买人自动进入竞价阶段,延时报价周期为300秒。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 (略) 要求, (略) 上报价、竞价。

(二)本次拍卖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拍卖,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三)竞买人 (略) (http://**),可获取出让文件, (略) 上提交申请、报价等操作。具体操作见《竞买人操作手册》。客服电话:400-789-8058。

(四)邢自然[2024]4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万元,增价幅度#元;

邢自然[2024]5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万元,增价幅度#元。

(五)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略) 、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六)本次出让地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教育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绿色建筑、党群服务中心的设计、管控、建设、移交等内容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 (略) 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建法改〔2019〕9号)、《河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若干措施》、《 (略) (略) 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2014〕6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9〕-6)、《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 (略) 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略) (略) 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城建﹝2020﹞6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字〔2021〕23号)、《 (略) (略) 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邢政办字﹝2021﹞51号)、《 (略) 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 (略) 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邢组发〔202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略) 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划 (略) 自然资 (略)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题 (略) 自然资 (略) (略) ,电话:0319-#。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得人实际进场后,拒不签署《交地确认书》的, (略) 场信用体系“黑名单”。

(九)本公告解 (略) 自然资 (略) 。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 (略) ( (略) 泉北西大街769号)

联系电话:0319-#

(略) (http://**)

联系电话:400-789-8058

在本次拍卖活动中, (略) 络技术问题, (略) 络技术人员联系。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4日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邢自然告字[2024]4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拍卖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邢自然[2024]5号

(略) 与兴隆街交叉口东北角

#.26平方米(66.87亩)

住宅用地

≤2.0

≤20%

≥35%

70年

#万元

#万元

(略) 服务设施用地

≤1.5

≤35%

≥35%

50年

备注

土地成交价款包含住宅用地#元/亩教育配建费。

以上规划指标要求未能 (略) ,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通过信 (略) (http://**)查询被列入黑名单(黑标)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略) 场监管、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略) 上拍卖的方式进行,按照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23日 (略) (http://**)查阅或下载。

五、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23日15时30分前 (略) 网上以上传扫描件的方式提交申请(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而无法提交),提交的申请文件为单张图片的直接上传,多张图片须添加到一个PDF文件后上传,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2月2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在完成提交报名资料、缴纳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即可 (略) 进行报价。

本次拍卖出让的2宗土地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守敬支行

账 号:#2071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 (略) 网上举行,拍卖时间为:

邢自然[2024]4号地块:2024年12月24日10时;

邢自然[2024]5号地块:2024年12月24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过程包括拍卖阶段(即限时报价阶段)和竞价阶段(即延时报价阶段),拍卖时间(即限时报价阶段)截止时,所有竞买人自动进入竞价阶段,延时报价周期为300秒。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 (略) 要求, (略) 上报价、竞价。

(二)本次拍卖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拍卖,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三)竞买人 (略) (http://**),可获取出让文件, (略) 上提交申请、报价等操作。具体操作见《竞买人操作手册》。客服电话:400-789-8058。

(四)邢自然[2024]4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万元,增价幅度#元;

邢自然[2024]5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万元,增价幅度#元。

(五)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略) 、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六)本次出让地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教育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绿色建筑、党群服务中心的设计、管控、建设、移交等内容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 (略) 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建法改〔2019〕9号)、《河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若干措施》、《 (略) (略) 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2014〕6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9〕-6)、《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 (略) 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略) (略) 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城建﹝2020﹞6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字〔2021〕23号)、《 (略) (略) 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邢政办字﹝2021﹞51号)、《 (略) 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 (略) 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邢组发〔202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略) 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划 (略) 自然资 (略)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题 (略) 自然资 (略) (略) ,电话:0319-#。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得人实际进场后,拒不签署《交地确认书》的, (略) 场信用体系“黑名单”。

(九)本公告解 (略) 自然资 (略) 。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 (略) ( (略) 泉北西大街769号)

联系电话:0319-#

(略) (http://**)

联系电话:400-789-8058

在本次拍卖活动中, (略) 络技术问题, (略) 络技术人员联系。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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