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镇墅丰村村民活动中心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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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墅丰村村民活动中心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石门镇墅丰村村民活动中心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略)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中心受石门镇墅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石门镇墅丰村村民活动中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点:石门镇墅丰村村民活动中心,位于石门镇墅丰村小桥头北组(村委会对面),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占地面积900平方米,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

2、承租要求: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境内法人实体或自然人。

(2)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如需对房屋等资产资源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必须事先书面申请并征得招租人同意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人自理。但合同期满后双方不再租赁的,必须恢复原样;不能恢复原样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招租人诉求任何补偿。

(3)租赁期内,招租人持有资产资源由#方负责维护管理,如有损害, (略) 理赔偿事宜。

(4)整个项目限于合同内范围,即在#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

(5)中标人须缴纳人民币##万元整,作为承租押金。

(6)租赁用途限展厅。

3、竞租形式:本次竞租采用一次性投标按价高者得,租金底价为#元/年,总价#元。

4、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9日上午11时截止,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石门镇墅丰村村民委员会。

5、联系电话: 0573--#(招租人)。

石门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4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石门镇墅丰村村民活动中心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略)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中心受石门镇墅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石门镇墅丰村村民活动中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点:石门镇墅丰村村民活动中心,位于石门镇墅丰村小桥头北组(村委会对面),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占地面积900平方米,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

2、承租要求: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境内法人实体或自然人。

(2)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如需对房屋等资产资源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必须事先书面申请并征得招租人同意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人自理。但合同期满后双方不再租赁的,必须恢复原样;不能恢复原样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招租人诉求任何补偿。

(3)租赁期内,招租人持有资产资源由#方负责维护管理,如有损害, (略) 理赔偿事宜。

(4)整个项目限于合同内范围,即在#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

(5)中标人须缴纳人民币##万元整,作为承租押金。

(6)租赁用途限展厅。

3、竞租形式:本次竞租采用一次性投标按价高者得,租金底价为#元/年,总价#元。

4、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9日上午11时截止,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石门镇墅丰村村民委员会。

5、联系电话: 0573--#(招租人)。

石门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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