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辛自然资告[2024]013 号
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一 宗国有 建设用地 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036号 | 宗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九江大街南侧、天山大道东侧 |
出让年限 | 50 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40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 | --- | 土地用途 | 三类工业用地 |
起始价 | *元 | 竞买保证金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 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 12 月 4 日 至 2024 年 12月 23 日 到 (略)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 12 月 4 日 至 2024 年 12月 23 日 到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23 日 16时 00 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4 年 12月 23 日 17时 00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 0分在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略) 、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2、按规划要求各地 (略) (略) 等公共设施占地均需无偿退让。
3、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模式出让,根据河北辛集经 (略) (略) 提供的“标准地”建设标准指标,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准入行业:化工;(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3)产出标准:项目亩均税收≥*元;(4)能耗标准:项目工业产值能耗≤0.05吨标准煤/万元;(5)环保标准:应满足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质量管控标准、行业准入标准;(6)安全生产指标:安全手续齐全,生产指标与设计相符。土地成交后,为确保各项标准落实到位,竞得人需持《成交确认书》与河北辛集经 (略) 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相关标准要求和违约责任后,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缴纳相关税费后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4、 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311-*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 12 月 4 日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辛自然资告[2024]013 号
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一 宗国有 建设用地 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036号 | 宗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九江大街南侧、天山大道东侧 |
出让年限 | 50 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40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 | --- | 土地用途 | 三类工业用地 |
起始价 | *元 | 竞买保证金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 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 12 月 4 日 至 2024 年 12月 23 日 到 (略)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 12 月 4 日 至 2024 年 12月 23 日 到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23 日 16时 00 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4 年 12月 23 日 17时 00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 0分在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略) 、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2、按规划要求各地 (略) (略) 等公共设施占地均需无偿退让。
3、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模式出让,根据河北辛集经 (略) (略) 提供的“标准地”建设标准指标,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准入行业:化工;(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3)产出标准:项目亩均税收≥*元;(4)能耗标准:项目工业产值能耗≤0.05吨标准煤/万元;(5)环保标准:应满足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质量管控标准、行业准入标准;(6)安全生产指标:安全手续齐全,生产指标与设计相符。土地成交后,为确保各项标准落实到位,竞得人需持《成交确认书》与河北辛集经 (略) 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相关标准要求和违约责任后,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缴纳相关税费后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4、 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311-*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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