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802破56号关于拍卖铭丰集团有限公司4笔债权已有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公告
2024闽0802破56号关于拍卖铭丰集团有限公司4笔债权已有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公告
(略) 管理人
关于 (略) 4笔债权(已有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的拍卖公告(第一次)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0日10时至2024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网址: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 (略) 所享有的21笔已有生效裁判文书的债权合计元进行公开拍卖(以下简“标的”或“标的物”)。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标的情况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管理人发 (略) 四笔对外债权,具体如下:
(略) 对外债权清单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金额 | 生效判决书案号 | 是否执行并 |
1 | 福 (略) | (略)元 | (2016)闽0802民初3357号 | 是 |
2 | 福建三明 (略) | (略).4元货款及违约金 | (2016)闽0802民初930号 | 是 |
3 | 福建妮 (略) | (略).53元货款及违约金 | (2015)仓民初字第5130号 | 是 |
4 | 连国伟、蔡小村 | (略)元 | (2017)闽 08 民初 27 号 | 是 |
合计本金 | (略).93 |
2、以上四笔对外债权均已有生效判决予确认,=且都已强制执行并终本, (略) 的债务人福 (略) 、福建三明 (略) 、福建妮 (略) 、连国伟、蔡小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四笔对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
(1) (略) 对福 (略) 享有的(略)元追偿权。
根据 (略) (略) 向管理人提交的(2016)闽0802民初3357号民事判决书所载,法院判决福 (略) (略) (略) (略)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并判令福 (略) (略) (略) 律师费(略)元,若福 (略) 未履行前述判决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有权以坐落 (略) 雁石镇大吉村160-2-22占地面积(略).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含地上构筑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前述抵押物后的所得价款在(略)元额度内优先受偿,亦有 (略) 所属的生产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略)-1】折价或者者拍卖、变卖前述抵押物后的所得价款在(略)元额度内优先受偿。
经管 (略) (略) (略) (略) 查询,编号为(略)-1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所列的机器设备即为原有 (略) (略) 龙雁东三道31号厂房内的造纸设备,设备已于2021年8月 (略) 拍卖成交,成交价款(略)元。 (略) 在扣除评估费、搬运费等执行费用后,于2021年11月1 (略) (略) 分配了(略)元,于2022年1月 (略) (略) 分配了(略).58元,于2023年11月1 (略) (略) 分配了(略).42元, (略) (略) 已优先受偿了机器设备拍卖款合计(略)元。以上款 (略) 履行对福 (略) 的担保责任而承担的债务,依据(2016)闽0802民初3357号民事判决有权向福 (略) 追偿。此外,若坐落 (略) 雁石镇大吉村160-2-22占地面积(略).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变现后,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部分, (略) 履行对福 (略) 的担保责任而承担的债务, (略) 有权依据(2016)闽0802民初3357号民事判决有权向福 (略) 追偿。
(2) (略) 对福建三明 (略) 享有债权((略).4元货款及违约金)。
管理人通过中国 (略) 查 (略) 曾于2016年1月16日对福建三明 (略) 提起诉讼, (略) (略) (略) 于2016年4月14日作出(2016)闽0802民初930号民事判决,判令福建三明 (略) (略) 支付货款(略).4元及违约金。该判决生效后因福建三明 (略) 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略) (略) (略) (略) 申请执行, (略) (略) (略) 于2017年6月19日作出(2016)闽0802执281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
(3) (略) 对福建妮 (略) 享有的债权((略).53元货款及违约金)。
管理人通过中国 (略) 查 (略) 曾于2015年11月26日对福建妮 (略) 提起诉讼, (略) (略) (略) 于2016年11月22日作出(2015)仓民初字第513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福建妮 (略) (略) 货款(略).53元及相应违约金。 (略) 于2017年3月2 (略) (略) (略) 申请执行, (略) (略) (略) 于2018年7月7日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作出(2017)闽0104执1334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4) (略) 对连国伟、蔡小村享有的(略)元追偿权。
(略) (略) (2017)闽08民初27号民事调解书曾确认连国伟、蔡 (略) (略) 本金(略)元及其利息, (略) 对连国伟、蔡小村 (略) (略) 的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略) (略) 有权以折价、拍卖或 (略) 所有 (略) (略) 雁石镇大吉村(一期)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龙国用(2014)第(略)号】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017 (略) (略) 将该债权转让给福建龙 (略) 后,福建龙 (略) (略) 申请执行连国伟、蔡小村、 (略) ,在(2020)闽0802执恢1130号执行案件中,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雁石镇大吉村(一期)160-2-36号地块部分厂房、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价款(略)元,在扣除评估 (略) 置费用之后,法院向申请执行人福建龙 (略) 支付了执行分配款(略)元(抵押优先受偿款(略)+代垫评估费(略)元)。由于以上款项 (略) 履行对连国伟、蔡小村的担保责任而承担的债务, (略) 有权向连国伟、蔡小村追偿。
三、 拍卖标的起拍价格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 ,起拍价根据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变价方案确定为四笔债权账面本金金额的50%,即起拍价确定为(略).465元。
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詹萍萍,联系方式:(略))。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因拍卖标的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管理人仅能向竞买人展示从 (略) 检索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管理人不对标的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公告发布时本管理人暂未发现标的物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2.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若买受人支付 (略) 络操作上的困难,请及时联系管理人,以免因操作失误造成悔拍。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 (略) (略) (略) 恒亿大厦四楼福建正廉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由买受人享有,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十日内,管理人履行以下职责,除此别无其他义务:
(1)将与本次拍品有关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账册等原件或者复印件(具体以看样环节管理人展示的资料为准)交付给买受人;
(2)由买受人自行通知债务人;对于因债务人名称不明确、债务人地址不详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导致债权拍卖转让通知无法邮寄送达的债务人,需要公告通知的,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以管理人名义进行公告通知,但具体公告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公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当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前述通知工作,逾期视为管理人已完成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3、如本次拍卖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如期交付的,本管理人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请买受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二、特别提醒
(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本标的物为破产财产。
(二)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本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由拍卖标的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三)本次拍卖标的,管理人只能提供与本次拍品有关的从 (略) 检索的民事判决书、 (略) 提供的由其执行制作的《客户往来明细》等原件或者复印件(具体以看样时管理人展示的资料为准),提示有意竞买者在公告的看样时间与管理人联系看样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了解、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
(四)拍卖成交后,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
(五)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债权,针对前述债权,管理人提请竞买人关注,本次拍品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已超过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
2、与拍卖标的有关的证据材料不完整、原件缺失等可能影响拍卖标的债权的成立或权利行使的情形;
3、买受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发生变动等原因,从而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先前表述标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4、因其他原因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可)撤销、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等情形;
5、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的债务人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标的债权转让未取得担保人同意;
7、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8、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的债务人可能存在单位名称不明确(账面记载的名称不准确)、地址不详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导致债权转让通知可能无法有效送达债务人,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管理人对上述应收债权的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如应收债权无法收回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该等债权如因政策原因、他项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等)或其他原因而导致转让不能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管理人仅根据已知信息对标的资产情况进行描述,具体资产以意向竞买人尽调情况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资产的效力、金额、性质、是否过时效、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詹萍萍
法院监督电话:0597-(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略) 管理人
关于 (略) 4笔债权(已有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的拍卖公告(第一次)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0日10时至2024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网址: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 (略) 所享有的21笔已有生效裁判文书的债权合计元进行公开拍卖(以下简“标的”或“标的物”)。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标的情况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管理人发 (略) 四笔对外债权,具体如下:
(略) 对外债权清单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金额 | 生效判决书案号 | 是否执行并 |
1 | 福 (略) | (略)元 | (2016)闽0802民初3357号 | 是 |
2 | 福建三明 (略) | (略).4元货款及违约金 | (2016)闽0802民初930号 | 是 |
3 | 福建妮 (略) | (略).53元货款及违约金 | (2015)仓民初字第5130号 | 是 |
4 | 连国伟、蔡小村 | (略)元 | (2017)闽 08 民初 27 号 | 是 |
合计本金 | (略).93 |
2、以上四笔对外债权均已有生效判决予确认,=且都已强制执行并终本, (略) 的债务人福 (略) 、福建三明 (略) 、福建妮 (略) 、连国伟、蔡小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四笔对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
(1) (略) 对福 (略) 享有的(略)元追偿权。
根据 (略) (略) 向管理人提交的(2016)闽0802民初3357号民事判决书所载,法院判决福 (略) (略) (略) (略)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并判令福 (略) (略) (略) 律师费(略)元,若福 (略) 未履行前述判决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有权以坐落 (略) 雁石镇大吉村160-2-22占地面积(略).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含地上构筑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前述抵押物后的所得价款在(略)元额度内优先受偿,亦有 (略) 所属的生产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略)-1】折价或者者拍卖、变卖前述抵押物后的所得价款在(略)元额度内优先受偿。
经管 (略) (略) (略) (略) 查询,编号为(略)-1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所列的机器设备即为原有 (略) (略) 龙雁东三道31号厂房内的造纸设备,设备已于2021年8月 (略) 拍卖成交,成交价款(略)元。 (略) 在扣除评估费、搬运费等执行费用后,于2021年11月1 (略) (略) 分配了(略)元,于2022年1月 (略) (略) 分配了(略).58元,于2023年11月1 (略) (略) 分配了(略).42元, (略) (略) 已优先受偿了机器设备拍卖款合计(略)元。以上款 (略) 履行对福 (略) 的担保责任而承担的债务,依据(2016)闽0802民初3357号民事判决有权向福 (略) 追偿。此外,若坐落 (略) 雁石镇大吉村160-2-22占地面积(略).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变现后,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部分, (略) 履行对福 (略) 的担保责任而承担的债务, (略) 有权依据(2016)闽0802民初3357号民事判决有权向福 (略) 追偿。
(2) (略) 对福建三明 (略) 享有债权((略).4元货款及违约金)。
管理人通过中国 (略) 查 (略) 曾于2016年1月16日对福建三明 (略) 提起诉讼, (略) (略) (略) 于2016年4月14日作出(2016)闽0802民初930号民事判决,判令福建三明 (略) (略) 支付货款(略).4元及违约金。该判决生效后因福建三明 (略) 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略) (略) (略) (略) 申请执行, (略) (略) (略) 于2017年6月19日作出(2016)闽0802执281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
(3) (略) 对福建妮 (略) 享有的债权((略).53元货款及违约金)。
管理人通过中国 (略) 查 (略) 曾于2015年11月26日对福建妮 (略) 提起诉讼, (略) (略) (略) 于2016年11月22日作出(2015)仓民初字第513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福建妮 (略) (略) 货款(略).53元及相应违约金。 (略) 于2017年3月2 (略) (略) (略) 申请执行, (略) (略) (略) 于2018年7月7日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作出(2017)闽0104执1334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4) (略) 对连国伟、蔡小村享有的(略)元追偿权。
(略) (略) (2017)闽08民初27号民事调解书曾确认连国伟、蔡 (略) (略) 本金(略)元及其利息, (略) 对连国伟、蔡小村 (略) (略) 的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略) (略) 有权以折价、拍卖或 (略) 所有 (略) (略) 雁石镇大吉村(一期)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龙国用(2014)第(略)号】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017 (略) (略) 将该债权转让给福建龙 (略) 后,福建龙 (略) (略) 申请执行连国伟、蔡小村、 (略) ,在(2020)闽0802执恢1130号执行案件中,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雁石镇大吉村(一期)160-2-36号地块部分厂房、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价款(略)元,在扣除评估 (略) 置费用之后,法院向申请执行人福建龙 (略) 支付了执行分配款(略)元(抵押优先受偿款(略)+代垫评估费(略)元)。由于以上款项 (略) 履行对连国伟、蔡小村的担保责任而承担的债务, (略) 有权向连国伟、蔡小村追偿。
三、 拍卖标的起拍价格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 ,起拍价根据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变价方案确定为四笔债权账面本金金额的50%,即起拍价确定为(略).465元。
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詹萍萍,联系方式:(略))。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因拍卖标的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管理人仅能向竞买人展示从 (略) 检索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管理人不对标的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公告发布时本管理人暂未发现标的物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2.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若买受人支付 (略) 络操作上的困难,请及时联系管理人,以免因操作失误造成悔拍。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 (略) (略) (略) 恒亿大厦四楼福建正廉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由买受人享有,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十日内,管理人履行以下职责,除此别无其他义务:
(1)将与本次拍品有关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账册等原件或者复印件(具体以看样环节管理人展示的资料为准)交付给买受人;
(2)由买受人自行通知债务人;对于因债务人名称不明确、债务人地址不详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导致债权拍卖转让通知无法邮寄送达的债务人,需要公告通知的,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以管理人名义进行公告通知,但具体公告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公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当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前述通知工作,逾期视为管理人已完成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3、如本次拍卖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如期交付的,本管理人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请买受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二、特别提醒
(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本标的物为破产财产。
(二)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本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由拍卖标的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三)本次拍卖标的,管理人只能提供与本次拍品有关的从 (略) 检索的民事判决书、 (略) 提供的由其执行制作的《客户往来明细》等原件或者复印件(具体以看样时管理人展示的资料为准),提示有意竞买者在公告的看样时间与管理人联系看样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了解、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
(四)拍卖成交后,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
(五)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债权,针对前述债权,管理人提请竞买人关注,本次拍品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已超过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
2、与拍卖标的有关的证据材料不完整、原件缺失等可能影响拍卖标的债权的成立或权利行使的情形;
3、买受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发生变动等原因,从而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先前表述标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4、因其他原因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可)撤销、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等情形;
5、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的债务人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标的债权转让未取得担保人同意;
7、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8、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的债务人可能存在单位名称不明确(账面记载的名称不准确)、地址不详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导致债权转让通知可能无法有效送达债务人,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管理人对上述应收债权的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如应收债权无法收回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该等债权如因政策原因、他项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等)或其他原因而导致转让不能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管理人仅根据已知信息对标的资产情况进行描述,具体资产以意向竞买人尽调情况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资产的效力、金额、性质、是否过时效、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詹萍萍
法院监督电话:0597-(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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