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云南北路49号室4处办公房产分别出租第1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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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云南北路49号室4处办公房产分别出租第1次公告

编号:(略)FB(略)

(略) (略) 江苏山海供水 (略) 委托,就其出租 (略) (略) 49号1511-151 (略) 办公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江苏山海供水 (略)

1.2 标的名称: (略) (略) 49号1511-151 (略) 办公房产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8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略) (略) (略) 49号1511-1514室

2.2 有无房产证: 有

2.3 建筑面积(㎡): 381.29(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07年

2.5 出租用途: 办公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

2.7 招租业态: 办公

2.8 其他说明:

(1)楼层:第15层,所在建筑共24层。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24.5800(详见附件)

3.2 租期(月): 36个月 (首年含2个月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6.15(三个月租金)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本标的招租业态仅限于办公,不得用于污染大、噪声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浴室、棋牌、足疗、餐饮等,不得使用明火,不得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不得用于其他对生活秩序造成影响的生产经营。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无。

(2)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3)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5)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物业水电及公摊费用另行收取。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苏山海供水 (略)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民安街66号综合办公楼5楼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略)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5-(略)

附件

编号:(略)FB(略)

(略) (略) 江苏山海供水 (略) 委托,就其出租 (略) (略) 49号1511-151 (略) 办公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江苏山海供水 (略)

1.2 标的名称: (略) (略) 49号1511-151 (略) 办公房产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8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略) (略) (略) 49号1511-1514室

2.2 有无房产证: 有

2.3 建筑面积(㎡): 381.29(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07年

2.5 出租用途: 办公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

2.7 招租业态: 办公

2.8 其他说明:

(1)楼层:第15层,所在建筑共24层。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24.5800(详见附件)

3.2 租期(月): 36个月 (首年含2个月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6.15(三个月租金)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本标的招租业态仅限于办公,不得用于污染大、噪声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浴室、棋牌、足疗、餐饮等,不得使用明火,不得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不得用于其他对生活秩序造成影响的生产经营。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无。

(2)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3)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5)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物业水电及公摊费用另行收取。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苏山海供水 (略)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民安街66号综合办公楼5楼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略)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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