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长江精密纺织有限公司部分资产2024年12月再用棉、下脚资产一批
信息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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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216.3
保证金: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4-12-05
报名截止时间:2024-12-11
项目名称 | 无锡长江精密纺织有限公司部分资产(2024年12月再用棉、下脚资产一批) | |||
项目编号 | WXCQZ#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略) 于2024年11月26日批准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12-05 | 挂牌终止日期:2024-12-11 | ||
转让方名称 | 无锡 (略) | |||
标的物概况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无锡 (略) 部分库存资产,分为11个资产包,详见附件1《资产清单》,资产清单中所列吨数均为约数,重量以交付时称重为准。 2、标的物现存放于无锡 (略) ,地址: (略) 锡山经 (略) (略) 21号。 3、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 |||
子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状态 |
WXCQZ#(01) | 精落(长江)(1) | 1.#元/吨 | 3 | 正在报名 |
WXCQZ#(02) | 精落(长江)(2) | 1.#元/吨 | 3 | 正在报名 |
WXCQZ#(03) | 钢丝车肚(长江) | #元/吨 | 2 | 正在报名 |
WXCQZ#(04) | 精落(扬子江)(1) | 1.#元/吨 | 2.8 | 正在报名 |
WXCQZ#(05) | 精落(扬子江)(2) | 1.#元/吨 | 2.8 | 正在报名 |
WXCQZ#(06) | 钢丝车肚(扬子江) | 0.#元/吨 | 1.8 | 正在报名 |
WXCQZ#(07) | 精落(纺一二三) | 1.#元/吨 | 2.8 | 正在报名 |
WXCQZ#(08) | 钢丝车肚(纺一二三) | 0.#元/吨 | 0.9 | 正在报名 |
WXCQZ#(09) | 清花车肚(长江、纺一二三) | 0.#元/吨 | 0.8 | 正在报名 |
WXCQZ#(10) | 棉斩刀 | 1.#元/吨 | 1.1 | 正在报名 |
WXCQZ#(11) | 短浆回丝(混) | 0.#元/吨 | 0.5 | 正在报名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评估基准日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资产转让的11个资产包可分别单独受让。 2、该转让价格含增值税,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物资规格、质量、包装、数量等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资产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受让方付清产交所服务费后才能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标的资产的装车运输由受让方负责。(见附件4《装运规则》) 5、各标的转让底价详见附件1《资产清单》,其中各标的单价作为竞价基准。 | |||
转让底价 | 216.#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 1、转让价款的支付根据提货实际称重与转让方结算。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 (略) (每个子项目产交所开户行和账 (略) 页上自动生成,请勿交错,缴纳之前请联系产交所经办人员确认)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在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的企业法人,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购销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 |||
备查文件 | - | |||
其他说明 | 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自然撤牌。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详见附件2《报价须知》)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 4、看样联系人:袁经理,#。 5、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报价须知》(见附件2,盖章) (4)《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3,盖章并填写) (5)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吴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0-# |
信息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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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216.3
保证金: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4-12-05
报名截止时间:2024-12-11
项目名称 | 无锡长江精密纺织有限公司部分资产(2024年12月再用棉、下脚资产一批) | |||
项目编号 | WXCQZ#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略) 于2024年11月26日批准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12-05 | 挂牌终止日期:2024-12-11 | ||
转让方名称 | 无锡 (略) | |||
标的物概况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无锡 (略) 部分库存资产,分为11个资产包,详见附件1《资产清单》,资产清单中所列吨数均为约数,重量以交付时称重为准。 2、标的物现存放于无锡 (略) ,地址: (略) 锡山经 (略) (略) 21号。 3、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 |||
子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状态 |
WXCQZ#(01) | 精落(长江)(1) | 1.#元/吨 | 3 | 正在报名 |
WXCQZ#(02) | 精落(长江)(2) | 1.#元/吨 | 3 | 正在报名 |
WXCQZ#(03) | 钢丝车肚(长江) | #元/吨 | 2 | 正在报名 |
WXCQZ#(04) | 精落(扬子江)(1) | 1.#元/吨 | 2.8 | 正在报名 |
WXCQZ#(05) | 精落(扬子江)(2) | 1.#元/吨 | 2.8 | 正在报名 |
WXCQZ#(06) | 钢丝车肚(扬子江) | 0.#元/吨 | 1.8 | 正在报名 |
WXCQZ#(07) | 精落(纺一二三) | 1.#元/吨 | 2.8 | 正在报名 |
WXCQZ#(08) | 钢丝车肚(纺一二三) | 0.#元/吨 | 0.9 | 正在报名 |
WXCQZ#(09) | 清花车肚(长江、纺一二三) | 0.#元/吨 | 0.8 | 正在报名 |
WXCQZ#(10) | 棉斩刀 | 1.#元/吨 | 1.1 | 正在报名 |
WXCQZ#(11) | 短浆回丝(混) | 0.#元/吨 | 0.5 | 正在报名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评估基准日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资产转让的11个资产包可分别单独受让。 2、该转让价格含增值税,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物资规格、质量、包装、数量等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资产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受让方付清产交所服务费后才能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标的资产的装车运输由受让方负责。(见附件4《装运规则》) 5、各标的转让底价详见附件1《资产清单》,其中各标的单价作为竞价基准。 | |||
转让底价 | 216.#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 1、转让价款的支付根据提货实际称重与转让方结算。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 (略) (每个子项目产交所开户行和账 (略) 页上自动生成,请勿交错,缴纳之前请联系产交所经办人员确认)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在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的企业法人,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购销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 |||
备查文件 | - | |||
其他说明 | 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自然撤牌。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详见附件2《报价须知》)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 4、看样联系人:袁经理,#。 5、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报价须知》(见附件2,盖章) (4)《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3,盖章并填写) (5)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吴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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