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庆土挂出告字号
环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庆土挂出告字号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环县环城镇张滩滩村郭山沟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21.*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个人、 (略) 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01月01日 到 (略) 公共资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01月01日 到 (略) 公共资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501竞价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25日 08时30分 至 2025年01月03日 10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该宗地以现状出让,用地坐标以规划坐标为准; 2. 该宗地地上杆线、 (略) 等设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 土地出让价款为成交价款,契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应征税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4. 此次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5.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 (略) (略) 联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环县环 (略) 79号
联 系 人:蒋凌云 高旭敏
联系电话:0934-*
开户单位:环县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环县环城镇张滩滩村郭山沟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21.*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个人、 (略) 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01月01日 到 (略) 公共资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01月01日 到 (略) 公共资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501竞价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25日 08时30分 至 2025年01月03日 10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该宗地以现状出让,用地坐标以规划坐标为准; 2. 该宗地地上杆线、 (略) 等设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 土地出让价款为成交价款,契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应征税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4. 此次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5.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 (略) (略) 联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环县环 (略) 79号
联 系 人:蒋凌云 高旭敏
联系电话:0934-*
开户单位:环县 (略)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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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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