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峰镇南平路351号的一栋房产第二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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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峰镇南平路351号的一栋房产第二次拍卖

湖南省蓝 (略)

拍卖公告

湖南省蓝 (略) 将于2024年12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1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 (略) 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湖南省蓝山县塔 (略) 351号的一栋房产(不动产证号:湘(2017)蓝山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2585.59m2,标的物位于1-9层,总层数9层,电梯房,不影响整体装修的情况下可搬走主要的家具家电。一楼约200m2出租(2022/7/2至2028/7/2)前三年*元,后三年每年上涨500元。四楼租金每年2.*元,到2025年4月5日到期。五至七楼没装修,其它都有装修,一楼、四楼有出租,八楼、九楼房主自住,其它楼层现是空置状态。九楼上面安装了一个30KW的光伏发电设备,买受人在成交价基础上另行补偿光伏发电设备*元为最终成交价。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 (略) 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本次拍卖标的物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 (略) (略) 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 (略) 指定账户(户名:蓝 (略) ,开户行:湖南蓝山农村 (略) ,账号:**),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湖南鸿昱达 (略)

咨询看样电话:400-840-2100 *曾女士

本院监督电话:074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蓝山县塔峰 (略) 旁,蓝 (略) 420室

蓝 (略)

2024年12月4日

湖南省蓝 (略)

拍卖公告

湖南省蓝 (略) 将于2024年12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1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 (略) 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湖南省蓝山县塔 (略) 351号的一栋房产(不动产证号:湘(2017)蓝山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2585.59m2,标的物位于1-9层,总层数9层,电梯房,不影响整体装修的情况下可搬走主要的家具家电。一楼约200m2出租(2022/7/2至2028/7/2)前三年*元,后三年每年上涨500元。四楼租金每年2.*元,到2025年4月5日到期。五至七楼没装修,其它都有装修,一楼、四楼有出租,八楼、九楼房主自住,其它楼层现是空置状态。九楼上面安装了一个30KW的光伏发电设备,买受人在成交价基础上另行补偿光伏发电设备*元为最终成交价。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 (略) 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本次拍卖标的物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 (略) (略) 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 (略) 指定账户(户名:蓝 (略) ,开户行:湖南蓝山农村 (略) ,账号:**),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湖南鸿昱达 (略)

咨询看样电话:400-840-2100 *曾女士

本院监督电话:074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蓝山县塔峰 (略) 旁,蓝 (略) 420室

蓝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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