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北省张北县张北镇财富星城小区14号楼2单元703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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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北省张北县张北镇财富星城小区14号楼2单元703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河北省张 (略) 将于2025年1月7日10时至1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 (略) 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河北省张北县张北镇财富 (略) 14号楼2单元703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暂无,建筑面积137.97平方米。网络询价:(略)元,拍卖价:(略)元;竞买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5500元。(1、该标的物无不动产登记证书,该标的物正在验收,需要等待办理房本。2、该标的物系毛坯房)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 (略) 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 (略) 参加竞买,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

竞价前,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冻结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确保其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冲抵成交价款,其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张 (略) 确认,代理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张 (略) 确认后,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6日前与河北省张 (略) 联系确认。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 (略) 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5年1月16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张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张 (略) ,账号:(略)26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张北县支行,行号: (略)。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4、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5、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6、标的物实际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7、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8、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和案款收据。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1.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对拍卖标的物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3.对拍卖标的物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4.对拍卖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 (略) 置,即处置前披露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按照标的物权利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6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河北省张 (略) :(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张 北 县 人 民 法 院

2024年12月5日


暂无修改记录
,河北,张北县

河北省张 (略) 将于2025年1月7日10时至1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 (略) 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河北省张北县张北镇财富 (略) 14号楼2单元703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暂无,建筑面积137.97平方米。网络询价:(略)元,拍卖价:(略)元;竞买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5500元。(1、该标的物无不动产登记证书,该标的物正在验收,需要等待办理房本。2、该标的物系毛坯房)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 (略) 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 (略) 参加竞买,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

竞价前,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冻结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确保其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冲抵成交价款,其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张 (略) 确认,代理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张 (略) 确认后,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6日前与河北省张 (略) 联系确认。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 (略) 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5年1月16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张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张 (略) ,账号:(略)26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张北县支行,行号: (略)。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4、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5、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6、标的物实际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7、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8、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和案款收据。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1.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对拍卖标的物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3.对拍卖标的物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4.对拍卖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 (略) 置,即处置前披露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按照标的物权利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6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河北省张 (略) :(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张 北 县 人 民 法 院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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