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越秀区消防重点出租屋“居家消防安全诊疗”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越秀区消防重点出租屋“居家消防安全诊疗”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 (略) (略)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现公开遴 (略) 消防重点出租屋“居家消防安全诊疗”服务项目承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消防重点出租屋“居家消防安全诊疗”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范围: (略) (略)

(三)项目背景和项目内容: (略) 部分出租屋房屋老旧、硬件设施老化、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对辖内规模以上出租屋及其它消防重点出租屋开展“居家消防安全诊疗”服务,通过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出租屋主体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营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拟在2025年3月底前完成500户重点出租屋居家消防安全诊疗工作,并开展居家消防志愿服务培训2场,协助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具体以实际需求情况为准。项目预算约为*元。

二、遴选范围和内容

综合评估参选机构的整体资质条件、项目方案、同类项目完成情况、团队配置等方面。由本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确定1家承接机构。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两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三)具有与本项服务相关的项目经验;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两份,制订成册(封存提交),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申请,则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方案(含经费支出计划);

(四)以往承接相关项目资料(提供协议、方案、成果等复印件);

(五)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采取直送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相关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183号402室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20-*

七、其他说明

(一)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二)本公告 (略) (略) 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 (略) 站发布。

中国 (略) (略)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 (略) (略)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现公开遴 (略) 消防重点出租屋“居家消防安全诊疗”服务项目承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消防重点出租屋“居家消防安全诊疗”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范围: (略) (略)

(三)项目背景和项目内容: (略) 部分出租屋房屋老旧、硬件设施老化、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对辖内规模以上出租屋及其它消防重点出租屋开展“居家消防安全诊疗”服务,通过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出租屋主体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营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拟在2025年3月底前完成500户重点出租屋居家消防安全诊疗工作,并开展居家消防志愿服务培训2场,协助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具体以实际需求情况为准。项目预算约为*元。

二、遴选范围和内容

综合评估参选机构的整体资质条件、项目方案、同类项目完成情况、团队配置等方面。由本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确定1家承接机构。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两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三)具有与本项服务相关的项目经验;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两份,制订成册(封存提交),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申请,则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方案(含经费支出计划);

(四)以往承接相关项目资料(提供协议、方案、成果等复印件);

(五)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采取直送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相关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183号402室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20-*

七、其他说明

(一)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二)本公告 (略) (略) 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 (略) 站发布。

中国 (略) (略)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