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路号、霞溪路号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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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路号、霞溪路号招租

项目公告
(24)厦产公字第1206号 收藏

大同路280-308号、霞溪路173-187号招租

标的名称 大同路280-308号、霞溪路173-187号招租
部分材料下载 《招租方案》《招租标的清单》《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信息披露时间 自2024-12-06起至2024-12-19止 项目状态 公告中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联系电话 * *
一、招租方承诺

本招租方拟出租下列资产,根据本招租方所属 (略) 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规定和《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印发的通知》(厦国资产[2022]361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 (略) 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已按招租方所属 (略) 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涉及需要进行内部公示的,已向本企业职工进行公示,听取了职工意见。

2、上述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完整,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如有不实,我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3、本招租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中心对意向承租人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仅作表面的核对,产权交易中心基于意向承租人的保证将有关资料转达给招租方,招租方将自行对意向承租人的身份及其他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对交易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进行评估和判断。

4、本招租方保证各意向承租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在信息公告发布后不撤回上述标的,否则将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合同期租金底价的5%作为赔偿。

5、本次招租标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出租,本次招租行为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及批准程序。

本招租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信息及其他要求
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招租方案 (点击打开)
招租底价(万元)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招租期限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是否涉及优先权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点击打开) 保证金(万元)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公告期限 2024-12-06起至2024-12-19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竞价人办理登记时必须提供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以下简称“担保人”),且竞得后担保人作为*方与出租方、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样承担有连担保责任。担保人须为厦门户籍、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该担保人在报名时须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担保函》,且不得有下列第3、4款情形,如有任何一项,不能作为担保人。竞价人无法提供符合前述条件的担保人出具有效《担保函》的,其竞价资格将会被拒绝。 3.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中国 (略) ”等公开渠道查询的竞价人信用记录,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略) 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4.竞价人、担保人未被列入安 (略) 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5.竞价人申请报名时必须确认本出租方案及所有附件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招租标的清单》、《房屋租赁合同》样稿、《现场踏勘与重要事项披露及权责与义务知晓确认书》,同时提供担保人本人签字按手印签署的《担保函》并提供身份证件(须复印件本人签字按手印)等。6.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7、不允许联合竞价。
租金价款是否含有其他需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1、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由承租方承担。2、详见合同及方案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略) 置方式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其他披露事项
三、竞买须知

意向竞租人应对招租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 (略) 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竞租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竞租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 (略) (略) 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 * *

服务投诉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传真:*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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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大同路280-308号、霞溪路173-187号招租
部分材料下载 《招租方案》《招租标的清单》《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信息披露时间 自2024-12-06起至2024-12-19止 项目状态 公告中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联系电话 * *
一、招租方承诺

本招租方拟出租下列资产,根据本招租方所属 (略) 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规定和《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印发的通知》(厦国资产[2022]361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 (略) 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已按招租方所属 (略) 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涉及需要进行内部公示的,已向本企业职工进行公示,听取了职工意见。

2、上述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完整,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如有不实,我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3、本招租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中心对意向承租人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仅作表面的核对,产权交易中心基于意向承租人的保证将有关资料转达给招租方,招租方将自行对意向承租人的身份及其他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对交易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进行评估和判断。

4、本招租方保证各意向承租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在信息公告发布后不撤回上述标的,否则将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合同期租金底价的5%作为赔偿。

5、本次招租标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出租,本次招租行为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及批准程序。

本招租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信息及其他要求
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招租方案 (点击打开)
招租底价(万元)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招租期限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是否涉及优先权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点击打开) 保证金(万元)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公告期限 2024-12-06起至2024-12-19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竞价人办理登记时必须提供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以下简称“担保人”),且竞得后担保人作为*方与出租方、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样承担有连担保责任。担保人须为厦门户籍、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该担保人在报名时须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担保函》,且不得有下列第3、4款情形,如有任何一项,不能作为担保人。竞价人无法提供符合前述条件的担保人出具有效《担保函》的,其竞价资格将会被拒绝。 3.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中国 (略) ”等公开渠道查询的竞价人信用记录,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略) 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4.竞价人、担保人未被列入安 (略) 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5.竞价人申请报名时必须确认本出租方案及所有附件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招租标的清单》、《房屋租赁合同》样稿、《现场踏勘与重要事项披露及权责与义务知晓确认书》,同时提供担保人本人签字按手印签署的《担保函》并提供身份证件(须复印件本人签字按手印)等。6.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7、不允许联合竞价。
租金价款是否含有其他需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1、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由承租方承担。2、详见合同及方案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略) 置方式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其他披露事项
三、竞买须知

意向竞租人应对招租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 (略) 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竞租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竞租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 (略) (略) 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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