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坂中北地块、坂中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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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坂中北地块、坂中北地块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416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安政文〔2024〕364号、365号), (略)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用地面积

(平方米)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叫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24-25

坂中北05-C-114地块

*.96

﹥1.0且≤1.5

≤40

≥20

365

1815

*元及其整数倍

2024-26

坂中北05-C-116地块

3049.78

﹥1.0且≤1.2

≤40

≥20

88

440

*元及其整数倍

2024-25及2024-26土地用途及年限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 (略) 点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黑名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可在90 (略) 注册登记具 (略) 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申请人竞得地块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实行“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制度,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上交易系统。进入宗地注册登记并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申请时不能使用办理 (略) 的手机号进行竞买申请。上传相关竞买文件,并按公告通知时间携带相应申请材料( (略) 上提交申请材料相符)准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出让单位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号牌,审核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交易。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保留底价等 (略)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保障委员会确定。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3日8:00至2024年12月23日16:00前登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入宗地信息获取拍卖出让文 (略) (略) (略)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16:00止(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五、拍卖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12月3日8:00至2024年12月23日16:00;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

3.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略) (略) 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综合办公室(二))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场交易 (略) (略) 1号开标厅举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 (略) (略) ,具体组织 (略) (略) 委托 (略) 承办。本次拍卖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二人以上(含二人),若不足二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3.宗地2024-25建设应符合《 (略) (略) 关于坂中北05-C-114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4〕614号)的要求;宗地2024-26建设应符合《 (略) (略) 关于坂中北05-C-116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4〕615号)的要求。

4.出让宗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建设。宗地按净地交付使用,出让宗地建设期限三年,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5.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的成交价款,六个月内全额缴清余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契税、拍卖佣金及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

6.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竞得人应当持《成交确认书》依法、及时向税收征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9.竞得人应当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等依法、及时办理项目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

10.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综合办公室(二))

联系人:高先生 陈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邮政储 (略) 支行

账 号:*002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安支行

账 号:**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安支行

账 号:*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 (略) 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 号:**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安支行

账 号:*2189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日

发布时间: 2024-12-05 00:00:00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416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安政文〔2024〕364号、365号), (略)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用地面积

(平方米)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叫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24-25

坂中北05-C-114地块

*.96

﹥1.0且≤1.5

≤40

≥20

365

1815

*元及其整数倍

2024-26

坂中北05-C-116地块

3049.78

﹥1.0且≤1.2

≤40

≥20

88

440

*元及其整数倍

2024-25及2024-26土地用途及年限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 (略) 点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黑名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可在90 (略) 注册登记具 (略) 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申请人竞得地块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实行“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制度,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上交易系统。进入宗地注册登记并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申请时不能使用办理 (略) 的手机号进行竞买申请。上传相关竞买文件,并按公告通知时间携带相应申请材料( (略) 上提交申请材料相符)准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出让单位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号牌,审核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交易。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保留底价等 (略)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保障委员会确定。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3日8:00至2024年12月23日16:00前登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入宗地信息获取拍卖出让文 (略) (略) (略)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16:00止(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五、拍卖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12月3日8:00至2024年12月23日16:00;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

3.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略) (略) 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综合办公室(二))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场交易 (略) (略) 1号开标厅举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 (略) (略) ,具体组织 (略) (略) 委托 (略) 承办。本次拍卖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二人以上(含二人),若不足二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3.宗地2024-25建设应符合《 (略) (略) 关于坂中北05-C-114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4〕614号)的要求;宗地2024-26建设应符合《 (略) (略) 关于坂中北05-C-116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4〕615号)的要求。

4.出让宗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建设。宗地按净地交付使用,出让宗地建设期限三年,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5.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的成交价款,六个月内全额缴清余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契税、拍卖佣金及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

6.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竞得人应当持《成交确认书》依法、及时向税收征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9.竞得人应当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等依法、及时办理项目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

10.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综合办公室(二))

联系人:高先生 陈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邮政储 (略) 支行

账 号:*002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安支行

账 号:**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安支行

账 号:*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 (略) 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 号:**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安支行

账 号:*2189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日

发布时间: 2024-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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