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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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松阳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松土告字[2024]39号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次)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建筑系数(%)

容积率

绿地率(%)

松阳县赤寿生 (略) 块CS-6-01号地块

松阳县赤寿生 (略) 块内

*.77

≥40

≥1.6

≤20

工业用地

50

2295

5

459

(二)其它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行业分类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土地产出(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松阳县赤寿生 (略) 块CS-6-01号地块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

≥200

≥400

≥20

≥76.4

≥2.8

≥1693.48

注: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竞买对象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申请人在松阳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 (略) 置到位的;(2)存在闲置土地, (略) 置到位的。

竞得后,竞得入选人未通过审核的,我局可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增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6日9时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通过浙江省自然资 (略) 站进入浙江省自然 (略) 按照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7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略) 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加价幅度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竞买人的报价,一经 (略) 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二)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四)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申请人应于报名前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五)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六)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竞得人应按成交价款的3%向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缴纳契税。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松阳县自然资 (略)

电 话:0578-*

联系人:周女士、刘先生

松阳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5日

松阳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松土告字[2024]39号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次)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建筑系数(%)

容积率

绿地率(%)

松阳县赤寿生 (略) 块CS-6-01号地块

松阳县赤寿生 (略) 块内

*.77

≥40

≥1.6

≤20

工业用地

50

2295

5

459

(二)其它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行业分类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土地产出(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松阳县赤寿生 (略) 块CS-6-01号地块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

≥200

≥400

≥20

≥76.4

≥2.8

≥1693.48

注: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竞买对象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申请人在松阳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 (略) 置到位的;(2)存在闲置土地, (略) 置到位的。

竞得后,竞得入选人未通过审核的,我局可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增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6日9时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通过浙江省自然资 (略) 站进入浙江省自然 (略) 按照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7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略) 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加价幅度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竞买人的报价,一经 (略) 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二)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四)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申请人应于报名前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五)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六)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竞得人应按成交价款的3%向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缴纳契税。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松阳县自然资 (略)

电 话:0578-*

联系人:周女士、刘先生

松阳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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