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拍卖出让公告
慈自然资规告〔2024〕6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用地条件和规划指标等要求详见附表, (略) 经济 (略) 负责解释;环境标准由宁波 (略) (略) 负责解释。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本次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2.项目须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3.本次拍卖只允许竞买人单独申请竞买。若竞买人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 (略) 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以上。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拍卖出让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 (略) 公共 (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略) (略) 站进入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26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9:00至2024年12月26日16:00时;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19日9:00至2024年12月26日16:00时;
4.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时开始;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以登录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竞买申请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竞买申请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项目准入意见书》取得:竞买 (略) 经济 (略) 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申请项目产业条件审查, (略) 经济 (略) 核发的《 (略) 工业地块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
2.竞得资格审核确认及《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签订:竞得 (略) 上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通知书》等 (略) 自然资 (略) 16楼交易室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竞得入选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若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凭《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略) 工业地块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政府签订)10个工作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若为自 (略) 的,则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凭《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略) 工业地块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10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合同签订后 (略) 级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完成工业项目立项或核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审批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审批手续的,按出让文件有关规定 (略) 理相关事宜。
3.缴退保证金要求:竞买申请 (略) 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同城转账支票建议采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方式缴纳)。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略) 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入土地财政专户。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 (略) 上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得入选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提交项目建议书地址及联系人
(略) 经济 (略)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4-#
九、联系方式
1.出让人: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0574-#
联系人:陈女士
2.保证金退还咨询单位: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
联系人:徐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m2)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最高使用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 拍卖起始价 (万元人民币) | 土地开发程 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经费支出 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 产业 条件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慈新浦Ⅱ##地块 | 新浦镇 | 6059 | 工业 | 2.2-3.0 | ≤55 | 20 | 30 | 71 | 477 | 现状 | ≥362 | ≥48.5 | ≥14.48 | ≥# | ≥4.10 | 385家用电力器具制 造 |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拍卖出让公告
慈自然资规告〔2024〕6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用地条件和规划指标等要求详见附表, (略) 经济 (略) 负责解释;环境标准由宁波 (略) (略) 负责解释。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本次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2.项目须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3.本次拍卖只允许竞买人单独申请竞买。若竞买人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 (略) 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以上。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拍卖出让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 (略) 公共 (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略) (略) 站进入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26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9:00至2024年12月26日16:00时;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19日9:00至2024年12月26日16:00时;
4.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时开始;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以登录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竞买申请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竞买申请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项目准入意见书》取得:竞买 (略) 经济 (略) 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申请项目产业条件审查, (略) 经济 (略) 核发的《 (略) 工业地块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
2.竞得资格审核确认及《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签订:竞得 (略) 上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通知书》等 (略) 自然资 (略) 16楼交易室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竞得入选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若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凭《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略) 工业地块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政府签订)10个工作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若为自 (略) 的,则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凭《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略) 工业地块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10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合同签订后 (略) 级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完成工业项目立项或核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审批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审批手续的,按出让文件有关规定 (略) 理相关事宜。
3.缴退保证金要求:竞买申请 (略) 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同城转账支票建议采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方式缴纳)。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略) 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入土地财政专户。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 (略) 上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得入选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提交项目建议书地址及联系人
(略) 经济 (略)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4-#
九、联系方式
1.出让人: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0574-#
联系人:陈女士
2.保证金退还咨询单位: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
联系人:徐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m2)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最高使用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 拍卖起始价 (万元人民币) | 土地开发程 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经费支出 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 产业 条件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慈新浦Ⅱ##地块 | 新浦镇 | 6059 | 工业 | 2.2-3.0 | ≤55 | 20 | 30 | 71 | 477 | 现状 | ≥362 | ≥48.5 | ≥14.48 | ≥# | ≥4.10 | 385家用电力器具制 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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