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瑞银龙电缆有限公司40%股权-挂牌披露
江苏南瑞银龙电缆有限公司40%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略)SH(略) |
---|---|
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4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国网电 (略) |
转让比例 | 40 |
挂牌价格 | 4,(略)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2-0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标的企业有原股东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3、标的企业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于2024年3月28日签订《授信协议》(2024年授字第(略)号),总授信额度为8,(略)元人民币,授信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7日;截至2024年11月30日,标的企业已使用授信额度为3996.(略)元人民币。转让方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2024年保字第(略)-2号),就前述《授信协议》下的债务按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比例(即4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略)元人民币)。 4、上述《授信协议》第6.2.8条约定标的企业产(股)权转让事项须征得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的书面同意。本次标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已经取得招商银行南京分行书面同意。 5、其他详见审计、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1296.(略)元到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 (略) 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3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截至2024年11月30日,标的企业已使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授信额度3996.(略)元,转让方就前述授信额度按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比例(即4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略)元人民币)。标的企业应在本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前,将上述担保授信下的业务结清或提供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认可的其他有效保证(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协助转让方完成担保解除。若截至本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标的企业未能将上述授信担保下的业务结清,受让方应在本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60日内,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提供其认可的担保,置换转让方提供的相应授信担保。如受让方未能按期提供担保,或提供的担保未获得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认可的,则视为受让方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单方解除合同后有权要求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根据国有企业股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需督促标的企业【180日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名称中涉及“南瑞”、“NARI”品牌字号的变更,不得继续使用“南瑞”“国网”等字号、不得再继续使用原国有企业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原国有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及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完成对交易标的截止到我方提出受让申请时的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经完全知悉且认可, |
项目编号 | G(略)SH(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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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4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国网电 (略) |
转让比例 | 40 |
挂牌价格 | 4,(略)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2-0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标的企业有原股东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3、标的企业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于2024年3月28日签订《授信协议》(2024年授字第(略)号),总授信额度为8,(略)元人民币,授信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7日;截至2024年11月30日,标的企业已使用授信额度为3996.(略)元人民币。转让方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2024年保字第(略)-2号),就前述《授信协议》下的债务按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比例(即4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略)元人民币)。 4、上述《授信协议》第6.2.8条约定标的企业产(股)权转让事项须征得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的书面同意。本次标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已经取得招商银行南京分行书面同意。 5、其他详见审计、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1296.(略)元到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 (略) 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3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截至2024年11月30日,标的企业已使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授信额度3996.(略)元,转让方就前述授信额度按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比例(即4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略)元人民币)。标的企业应在本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前,将上述担保授信下的业务结清或提供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认可的其他有效保证(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协助转让方完成担保解除。若截至本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标的企业未能将上述授信担保下的业务结清,受让方应在本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60日内,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提供其认可的担保,置换转让方提供的相应授信担保。如受让方未能按期提供担保,或提供的担保未获得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认可的,则视为受让方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单方解除合同后有权要求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根据国有企业股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需督促标的企业【180日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名称中涉及“南瑞”、“NARI”品牌字号的变更,不得继续使用“南瑞”“国网”等字号、不得再继续使用原国有企业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原国有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及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完成对交易标的截止到我方提出受让申请时的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经完全知悉且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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