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源丰矿业有限公司一户债权资产公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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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源丰矿业有限公司一户债权资产公开处置

竞买公告

(略) (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或“转让方”)将于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起至2024年12月13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 (略) 】(网址:【http://**】,以下简称“ (略) ”)开展对【 (略) (略) 】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事项

(一)竞价标的资产事项

资产信息:【 (略) (略) 】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标的资产本金余额【(略)】万元,利息等具体以实际计算为准。

主要抵押物信息:

抵押物名称及地址: (略) 拱 (略) 2157号的商铺;

周边配套:金峰苑、骏发山庄、岭秀城、桂花村等多个 (略) ,配套成熟,交通便利,人气旺盛。

区位优势:邻近珠海拱北口岸,车程约15分钟

面积:585.02㎡。

详细债权信息见附件:标的资产介绍。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

注:1.本公告列示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 (略) 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或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4.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 (略) 提出。

(二)竞价事项

竞买起拍价:【13,(略)】元,保证金:【4,(略)】元,增价幅度:【(略)】元及其整数倍数。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出价且出价不低于保留底价即为有效。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保留价的或有多人报名但仅有一人出价并达到保留价的,则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在补登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则确认成交。

如有新的竞价者且在公告期内报名并支付竞拍保证金,则进行补充竞价,补充竞价以前次的竞价最终竞价金额加前次竞买最小加价幅度作为起拍价;如果补充竞价无人出价,则前次竞价出价最高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保证金规则

1、保证金需在2024年12月12日17时(为确保及时到账及查验,建议提前于2024年12月12日12时前完成操作。若超出建议时间导致无法查验到账和确认意向竞买人资格,后果由意向方自负)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广州西塔支行,账号:(略)(略)) (略) 指定账户。竞价成交的,标的资产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或部分成交价款;竞价未成交或未竞得标的资产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十个工作 (略) 径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2、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 (略) 所有,且 (略) 可对标的资 (略) 置:(1)竞买人不符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2)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3)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拒绝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4)竞买人存在逃废债情形;(5)竞买人存在以下 (略) 场操纵情形的:①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②捏造、散布不利 (略) (略) 置的信息;③哄抬价格谋取暴利;④以公济私谋取暴利;⑤其他通过非正 (略) 场的行为;(6)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四)交易成交及付款期限

竞买人自竞价成交之时起成为买受人。 (略) 交易费用等相关因交易而产生费用。

买受人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买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成交之日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若买受人选择一次性付款,签订协议当日(周末及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需支付不低于成交价30%的转让价款(竞价保证金可转换成转让价款),买受人须在签订协议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债权转让价款。

若买受人选择分期付款,签订协议当日(周末及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需缴清首期款(含竞价保证金)(首期款=处置成交价格的30%),剩余成交价款自买受方竞得标的资产之日起2年内付清,其中首年内债权转让价款支付比例须不低于50%。买受人须以剩余成交价款为基数自竞得之日起按季支付资金占用费(按费率10%/年)。买受人应在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0日前(含当日;如当日非工作日,需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向 (略) 支付当季的资金占用费,直至成交价款全额付清为止,最后一期资金占用费随成交价款尾款付清。

如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转让方有权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若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1)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协议,并就应付未付成交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 (略) 支付违约金至应付未付成交价款付清之日止。但 (略) 仍保留随时解除协议的权利,该解除权不因受让方已付款项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多少而受到影响。

(2)解除债权转让协议,该解除权不因受让方已付款项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多少而受到影响, (略) 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以下一项或多项权利:

①没收受让方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②要求受让方支付解约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成交价款的【30】%;

③要求受让方赔偿由此给 (略) 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略) 将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再行拍卖或者以其他方 (略) 置时拍卖价款/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差额损失、 (略) 置时产生的拍卖费用、受让方未按时支付资金占用费及剩余成交价款导致的利息损失、 (略) 索赔所产生的费用等)。

债权转让协议解除后, (略) 有 (略) 置债权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标的资 (略) 置与收益均与受让方无关。受让方不得就解除行为及/或标的资产向 (略) 主张任何权利。

2、若受让方选择分期付款方式:(1)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协议,自逾期支付之日起 (略) 有权对受让方逾期支付的成交价款按债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率上浮至【15】%的标准计收资金占用费至应付未付成交价款付清之日止,同时对受让方除成交价款以外的其他应付未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代垫费用等)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收违约金至前述款项付清之日止。但 (略) 仍保留随时解除协议的权利,该解除权不因受让方已付款项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多少而受到影响。

(2)经 (略) 催告后,受让方仍未能付清应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成交价款、资金占用费、代垫费用等), (略) 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收回标的资产,并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以下一项或多项权利:

①如标的资产存在经 (略) 审批同意作分户交割情形的, (略) 有权收回未交割的债权,已交割债权对应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已完成交割的债权不再收回,未交割的债权不再交割;

②受让方已支付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保证金、违约金、管理费、成交价款等)予以没收,用于冲抵受让方应付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解约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应付未付款项等,其中,解约违约金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总成交价款的【30】%计收;如受让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足以弥补 (略) 损失的, (略) 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索;

③自基准日起至债权转让协议解除之日,纳入标的资产范围的资 (略) 置回收(包括 (略) (略) (略) 诉讼回收、债务人/担保人还款等)的现金或资产全部归 (略) 所有,与受让方无关。受让方对此予以确认并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向 (略) 主张以上现金或资产的任何权利;

④ (略) 有权自 (略) 置标的资产,标的资 (略) 置与收益均与受让方无关。受让方不得就解除行为及/或标的资产向 (略) 主张任何权利;

⑤要求受让方赔偿因违约给 (略) 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略) 将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再行拍卖或者以其他方 (略) 置时拍卖价款/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差额损失、 (略) 置时产生的拍卖费用、受让方未按时支付资金占用费及剩余成交价款导致的利息损失、 (略) 索赔所产生的费用等)。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并应具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标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债务企业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或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债权。

2、竞买人须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3、竞买人确认竞买人及竞买人股东与标的资产内债务人或担保人无关联关系,并不存在任何形式或可能存在的逃废债情形。

4、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12日17时前向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标的资产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资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标的资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标的资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凡先前参与 (略) 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8、买受人应向 (略) 提供《资金来源合法性声明函》。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

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 (略) 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 (略) 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020-(略)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8号越秀金融大厦59楼

四、特别声明

(一)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调查核实。

(二)风险与提示

标的资产可能存在以下瑕疵、缺陷或风险:

1、对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 (略) 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债权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丧失胜诉权或不能被确认、因债务人或担保人的有效抗辩而不能实现或 (略) 的支持、 (略) 强制执行的情形;

(3)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4)债权文件对于项目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5)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依法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禁止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6)担保物、抵债资产等可能发生灭失、毁损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重复抵押,或不能实际占有、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7)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8)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动产浮动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或动产浮动抵押财产范围未确定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导致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9)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10)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1)原债权人未就债权的转让行为通知债务人或担保人,使得债权转让行为尚未对债务人或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12)银团贷款或社团贷款仅发生部分转让的情形;

(13)债权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4、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转让人所披露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5、转让方在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的前提下,依法协助买受人办理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协助申请变更诉讼/执行主体的相关手续,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资产出现上述1、2、3、4点等所列的瑕疵、缺陷或风险的,转让方及其前手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标的按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对该标的的现状调查核实。在因竞买标的的瑕疵、风险导致纠纷时,买受人应放弃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转让人及其前手权利人的权利。

6、买受人受让标的资产后,如果买受人因标的资产存在能够追究转让人及转让人的前手权利人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则买受人自权利转移日起无条件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转让方及其前手权利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且买受人在向任何第三人转让全部或部分标的资产时,保证通过对该第三人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要求该第三人作出与买受人在本款中的承诺相同的承诺;如任何第三人因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事项向转让方或其前手权利人追究法律责任的,买受人应出面解决,并对转让方、转让方的前手权利人因第三人的追究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给予足额补偿。

7、买受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买受人承诺自权利转移日起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8、标的资产存在国家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司法部门或前手转让合同规定或认定不得转让以及限制转让债权,买受人须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函件后5个工作日按转让方的要求进行无偿退还债权全部档案和权利,并及时协助转让方办理无偿退还相关手续,买受人承诺不得因此追究转让方及前手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不影响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其他标的资产继续履行的效力。买受人承诺,若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资产,将通过对第三方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要求该第三方做出与本款约定相同的承诺。

9、买受人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0、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需承担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有税、费。

11、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转让人经买受人要求,可出具成交价款收据,不就转让价款出具相关发票。

五、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 (略) 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 (略) 咨询。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如对发布内容或资产购买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4008-363-020】。

(略)

2024年12月6日


, (略) ,茂名

竞买公告

(略) (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或“转让方”)将于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起至2024年12月13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 (略) 】(网址:【http://**】,以下简称“ (略) ”)开展对【 (略) (略) 】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事项

(一)竞价标的资产事项

资产信息:【 (略) (略) 】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标的资产本金余额【(略)】万元,利息等具体以实际计算为准。

主要抵押物信息:

抵押物名称及地址: (略) 拱 (略) 2157号的商铺;

周边配套:金峰苑、骏发山庄、岭秀城、桂花村等多个 (略) ,配套成熟,交通便利,人气旺盛。

区位优势:邻近珠海拱北口岸,车程约15分钟

面积:585.02㎡。

详细债权信息见附件:标的资产介绍。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

注:1.本公告列示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 (略) 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或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4.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 (略) 提出。

(二)竞价事项

竞买起拍价:【13,(略)】元,保证金:【4,(略)】元,增价幅度:【(略)】元及其整数倍数。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出价且出价不低于保留底价即为有效。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保留价的或有多人报名但仅有一人出价并达到保留价的,则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在补登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则确认成交。

如有新的竞价者且在公告期内报名并支付竞拍保证金,则进行补充竞价,补充竞价以前次的竞价最终竞价金额加前次竞买最小加价幅度作为起拍价;如果补充竞价无人出价,则前次竞价出价最高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保证金规则

1、保证金需在2024年12月12日17时(为确保及时到账及查验,建议提前于2024年12月12日12时前完成操作。若超出建议时间导致无法查验到账和确认意向竞买人资格,后果由意向方自负)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广州西塔支行,账号:(略)(略)) (略) 指定账户。竞价成交的,标的资产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或部分成交价款;竞价未成交或未竞得标的资产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十个工作 (略) 径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2、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 (略) 所有,且 (略) 可对标的资 (略) 置:(1)竞买人不符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2)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3)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拒绝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4)竞买人存在逃废债情形;(5)竞买人存在以下 (略) 场操纵情形的:①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②捏造、散布不利 (略) (略) 置的信息;③哄抬价格谋取暴利;④以公济私谋取暴利;⑤其他通过非正 (略) 场的行为;(6)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四)交易成交及付款期限

竞买人自竞价成交之时起成为买受人。 (略) 交易费用等相关因交易而产生费用。

买受人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买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成交之日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若买受人选择一次性付款,签订协议当日(周末及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需支付不低于成交价30%的转让价款(竞价保证金可转换成转让价款),买受人须在签订协议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债权转让价款。

若买受人选择分期付款,签订协议当日(周末及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需缴清首期款(含竞价保证金)(首期款=处置成交价格的30%),剩余成交价款自买受方竞得标的资产之日起2年内付清,其中首年内债权转让价款支付比例须不低于50%。买受人须以剩余成交价款为基数自竞得之日起按季支付资金占用费(按费率10%/年)。买受人应在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0日前(含当日;如当日非工作日,需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向 (略) 支付当季的资金占用费,直至成交价款全额付清为止,最后一期资金占用费随成交价款尾款付清。

如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转让方有权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若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1)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协议,并就应付未付成交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 (略) 支付违约金至应付未付成交价款付清之日止。但 (略) 仍保留随时解除协议的权利,该解除权不因受让方已付款项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多少而受到影响。

(2)解除债权转让协议,该解除权不因受让方已付款项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多少而受到影响, (略) 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以下一项或多项权利:

①没收受让方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②要求受让方支付解约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成交价款的【30】%;

③要求受让方赔偿由此给 (略) 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略) 将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再行拍卖或者以其他方 (略) 置时拍卖价款/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差额损失、 (略) 置时产生的拍卖费用、受让方未按时支付资金占用费及剩余成交价款导致的利息损失、 (略) 索赔所产生的费用等)。

债权转让协议解除后, (略) 有 (略) 置债权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标的资 (略) 置与收益均与受让方无关。受让方不得就解除行为及/或标的资产向 (略) 主张任何权利。

2、若受让方选择分期付款方式:(1)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协议,自逾期支付之日起 (略) 有权对受让方逾期支付的成交价款按债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率上浮至【15】%的标准计收资金占用费至应付未付成交价款付清之日止,同时对受让方除成交价款以外的其他应付未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代垫费用等)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收违约金至前述款项付清之日止。但 (略) 仍保留随时解除协议的权利,该解除权不因受让方已付款项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多少而受到影响。

(2)经 (略) 催告后,受让方仍未能付清应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成交价款、资金占用费、代垫费用等), (略) 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收回标的资产,并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以下一项或多项权利:

①如标的资产存在经 (略) 审批同意作分户交割情形的, (略) 有权收回未交割的债权,已交割债权对应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已完成交割的债权不再收回,未交割的债权不再交割;

②受让方已支付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保证金、违约金、管理费、成交价款等)予以没收,用于冲抵受让方应付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解约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应付未付款项等,其中,解约违约金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总成交价款的【30】%计收;如受让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足以弥补 (略) 损失的, (略) 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索;

③自基准日起至债权转让协议解除之日,纳入标的资产范围的资 (略) 置回收(包括 (略) (略) (略) 诉讼回收、债务人/担保人还款等)的现金或资产全部归 (略) 所有,与受让方无关。受让方对此予以确认并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向 (略) 主张以上现金或资产的任何权利;

④ (略) 有权自 (略) 置标的资产,标的资 (略) 置与收益均与受让方无关。受让方不得就解除行为及/或标的资产向 (略) 主张任何权利;

⑤要求受让方赔偿因违约给 (略) 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略) 将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再行拍卖或者以其他方 (略) 置时拍卖价款/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差额损失、 (略) 置时产生的拍卖费用、受让方未按时支付资金占用费及剩余成交价款导致的利息损失、 (略) 索赔所产生的费用等)。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并应具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标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债务企业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或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债权。

2、竞买人须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3、竞买人确认竞买人及竞买人股东与标的资产内债务人或担保人无关联关系,并不存在任何形式或可能存在的逃废债情形。

4、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12日17时前向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标的资产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资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标的资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标的资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凡先前参与 (略) 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8、买受人应向 (略) 提供《资金来源合法性声明函》。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

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 (略) 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 (略) 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020-(略)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8号越秀金融大厦59楼

四、特别声明

(一)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调查核实。

(二)风险与提示

标的资产可能存在以下瑕疵、缺陷或风险:

1、对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 (略) 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债权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丧失胜诉权或不能被确认、因债务人或担保人的有效抗辩而不能实现或 (略) 的支持、 (略) 强制执行的情形;

(3)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4)债权文件对于项目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5)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依法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禁止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6)担保物、抵债资产等可能发生灭失、毁损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重复抵押,或不能实际占有、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7)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8)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动产浮动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或动产浮动抵押财产范围未确定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导致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9)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10)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1)原债权人未就债权的转让行为通知债务人或担保人,使得债权转让行为尚未对债务人或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12)银团贷款或社团贷款仅发生部分转让的情形;

(13)债权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4、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转让人所披露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5、转让方在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的前提下,依法协助买受人办理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协助申请变更诉讼/执行主体的相关手续,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资产出现上述1、2、3、4点等所列的瑕疵、缺陷或风险的,转让方及其前手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标的按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对该标的的现状调查核实。在因竞买标的的瑕疵、风险导致纠纷时,买受人应放弃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转让人及其前手权利人的权利。

6、买受人受让标的资产后,如果买受人因标的资产存在能够追究转让人及转让人的前手权利人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则买受人自权利转移日起无条件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转让方及其前手权利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且买受人在向任何第三人转让全部或部分标的资产时,保证通过对该第三人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要求该第三人作出与买受人在本款中的承诺相同的承诺;如任何第三人因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事项向转让方或其前手权利人追究法律责任的,买受人应出面解决,并对转让方、转让方的前手权利人因第三人的追究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给予足额补偿。

7、买受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买受人承诺自权利转移日起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8、标的资产存在国家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司法部门或前手转让合同规定或认定不得转让以及限制转让债权,买受人须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函件后5个工作日按转让方的要求进行无偿退还债权全部档案和权利,并及时协助转让方办理无偿退还相关手续,买受人承诺不得因此追究转让方及前手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不影响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其他标的资产继续履行的效力。买受人承诺,若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资产,将通过对第三方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要求该第三方做出与本款约定相同的承诺。

9、买受人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0、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需承担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有税、费。

11、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转让人经买受人要求,可出具成交价款收据,不就转让价款出具相关发票。

五、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 (略) 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 (略) 咨询。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如对发布内容或资产购买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4008-363-020】。

(略)

2024年12月6日


, (略) ,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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