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2024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地块-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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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2024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地块-出让公示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 江土拍﹝2024﹞1号 项目名称 江安县2024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05 18: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2-24 18:00

江安县2024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江土拍﹝2024﹞1号)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府资源规划函﹝2024﹞107号、江府资源规划函﹝2024﹞106号 、江府资源规划函﹝2024﹞105号),受江安县自然资 (略) 委托,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 2024年12月25 日(星期三)上午 11 时整, (略) (略) 拍卖大厅( (略) (略) 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四川江安经 (略) JKQD-F01-1地块等3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

期限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1

四川江安经 (略) JKQD-F01-1地块

(略).92㎡(约35.19亩)

三类工业用地

0.8

≥30%

≤20%

工业20年

280元/㎡

(略)元

2

四川江安经 (略) JKQD-F01-2地块

(略).95㎡(约30.7亩)

三类工业用地

≥0.6

≥30%

≤20%

工业20年

280元/㎡

(略)元

3

四川江安经 (略) JKQD-F04-1地块

(略).15㎡(约93.26亩)

二类工业用地

≥0.8

≥40%

≤20%

工业20年

280元/㎡

(略)元

备注:1.该3宗地土地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江 (略) 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相关部门跟踪管理后期各项指标的落实。

2.该3宗地土地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该3宗地土地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4.竞得土地后,该3宗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的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不计利息)。

5.该3宗地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土地总价款的50%,60日内全额付清本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价款。

6.该3宗地竞得人按相关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7.该3宗地在竞得人支付完宗地出让价款和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由出让人将出让地块交付给竞得人。交付土地的条件为只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宗地内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若竞得人不能按时缴纳出让价款和税费,则交地时间顺延,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出让价款金额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8.该3宗地在实施建设时若宗地面积有变化,建筑规模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由江安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持的出让活动中竞买成交而未按照出让合同或相关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3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 24 日下午 15 :00 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公 (略) (http://**)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江安县 (略) 站(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下载。

联系电话:0831—(略)袁女士(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1—(略)、0831—(略)李先生(江安县自然资 (略) )

网址: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江安县 (略) (http://**)

(略) 场网(http://**)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 年12月 5 日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 江土拍﹝2024﹞1号 项目名称 江安县2024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05 18: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2-24 18:00

江安县2024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江土拍﹝2024﹞1号)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府资源规划函﹝2024﹞107号、江府资源规划函﹝2024﹞106号 、江府资源规划函﹝2024﹞105号),受江安县自然资 (略) 委托,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 2024年12月25 日(星期三)上午 11 时整, (略) (略) 拍卖大厅( (略) (略) 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四川江安经 (略) JKQD-F01-1地块等3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

期限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1

四川江安经 (略) JKQD-F01-1地块

(略).92㎡(约35.19亩)

三类工业用地

0.8

≥30%

≤20%

工业20年

280元/㎡

(略)元

2

四川江安经 (略) JKQD-F01-2地块

(略).95㎡(约30.7亩)

三类工业用地

≥0.6

≥30%

≤20%

工业20年

280元/㎡

(略)元

3

四川江安经 (略) JKQD-F04-1地块

(略).15㎡(约93.26亩)

二类工业用地

≥0.8

≥40%

≤20%

工业20年

280元/㎡

(略)元

备注:1.该3宗地土地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江 (略) 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相关部门跟踪管理后期各项指标的落实。

2.该3宗地土地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该3宗地土地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4.竞得土地后,该3宗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的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不计利息)。

5.该3宗地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土地总价款的50%,60日内全额付清本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价款。

6.该3宗地竞得人按相关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7.该3宗地在竞得人支付完宗地出让价款和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由出让人将出让地块交付给竞得人。交付土地的条件为只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宗地内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若竞得人不能按时缴纳出让价款和税费,则交地时间顺延,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出让价款金额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8.该3宗地在实施建设时若宗地面积有变化,建筑规模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由江安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持的出让活动中竞买成交而未按照出让合同或相关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3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 24 日下午 15 :00 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公 (略) (http://**)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江安县 (略) 站(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下载。

联系电话:0831—(略)袁女士(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1—(略)、0831—(略)李先生(江安县自然资 (略) )

网址: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江安县 (略) (http://**)

(略) 场网(http://**)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 年12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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