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永宁县闽宁产业城福银路北侧地上2幢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1宗工业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变卖的公告
永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永宁县闽宁产业城福银路北侧地上2幢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1宗工业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变卖的公告
宁夏回 (略) 永宁县闽宁产 (略) 北侧地上2幢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1宗工业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卖公告
宁夏回 (略) 永 (略) 将于2024年12月22日10时至2025年2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永宁县闽宁产 (略) 北侧地上2幢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1宗工业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变卖价:#.76元;变卖预缴款:#.76元
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1:建筑物 | ||||||||
产权人 | 坐落 | 名称 | 结构 | 所在层数 | 建造 年代 | 建筑面积 (㎡) | 评估单价 (元/㎡) | 评估总价(元) |
宁夏金强 (略) | 永宁县闽宁产 (略) 北侧 | 三号厂房( (略) ) | 钢 | 1/1 | 2014 | # | 1441 | # |
三号厂房( (略) ) | 钢 | 1/1 | 2014 | # | # | |||
空压机房 | 钢 | 1/1 | 2014 | 81.84 | 1027 | # | ||
小计 | #.84 | # | ||||||
№2:工业用地 | ||||||||
产权人 | 坐落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使用权类型 | 地类 用途 | 剩余年期 (年) | 使用权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总价(元) |
宁夏金强 (略) | 永宁县闽宁产 (略) 北侧 | 永国用(2015)第4700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41.69 | #.00 | 205 | # |
(略) 场价格合计 | # | |||||||
特别提示:1、请各竞买人使用本报告之前须对报告全文,特别是“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认真阅读,以免使用不当。 2、此次标的所上拍照片仅为部分照片!仅供参考,标的以实物交付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估价对象欠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梯费、水费、电费、采暖费及其滞纳金)等情况不详,具体欠缴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去相关单位进行了解查询!谨慎参拍! 4、截止价值点时,标的对象空压机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实地咨询了解,谨慎参拍!5、标的对象范围为位于永宁县闽宁产 (略) 北侧,总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的地上2幢建筑物(其中三号厂 (略)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略)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空压机房建筑面积为81.84平方米)及其所占用的1宗面积为#.00平方米的工业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执行笔录》、《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所列内容为准),亦包含定着于房屋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装饰装 (略) 水泥硬化地坪,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实地咨询了解,谨慎参拍!6、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无共有情况,房屋所有权人为宁夏金强 (略) 。该房地产已设定抵押权,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宁(2017)永宁县不动产证明第#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该地上1幢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17年04月28日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为石 (略) 银川分行,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元,债务履行期限:2017年04月25日起2020年04月24日止,抵押面积:房屋建筑面积#.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00平方米,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实地咨询了解,谨慎参拍!。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7日9时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 (略) 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略) 咨询电话:沈女士# 0951-#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及其滞纳金)等发生在拍卖成交前的由原权利人承担,发生在拍卖成交之后的由买受人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去相关单位查询了解上述标的各项欠费情况,谨慎参拍!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宁夏回 (略) 永 (略) 指定账户。(户名:永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宁县支行,账号:#2568),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宁夏回 (略) 永 (略)
拍卖咨询: (略)
沈女士 # 0951-#
永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宁夏回 (略) 永宁县闽宁产 (略) 北侧地上2幢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1宗工业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卖公告
宁夏回 (略) 永 (略) 将于2024年12月22日10时至2025年2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永宁县闽宁产 (略) 北侧地上2幢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1宗工业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变卖价:#.76元;变卖预缴款:#.76元
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1:建筑物 | ||||||||
产权人 | 坐落 | 名称 | 结构 | 所在层数 | 建造 年代 | 建筑面积 (㎡) | 评估单价 (元/㎡) | 评估总价(元) |
宁夏金强 (略) | 永宁县闽宁产 (略) 北侧 | 三号厂房( (略) ) | 钢 | 1/1 | 2014 | # | 1441 | # |
三号厂房( (略) ) | 钢 | 1/1 | 2014 | # | # | |||
空压机房 | 钢 | 1/1 | 2014 | 81.84 | 1027 | # | ||
小计 | #.84 | # | ||||||
№2:工业用地 | ||||||||
产权人 | 坐落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使用权类型 | 地类 用途 | 剩余年期 (年) | 使用权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总价(元) |
宁夏金强 (略) | 永宁县闽宁产 (略) 北侧 | 永国用(2015)第4700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41.69 | #.00 | 205 | # |
(略) 场价格合计 | # | |||||||
特别提示:1、请各竞买人使用本报告之前须对报告全文,特别是“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认真阅读,以免使用不当。 2、此次标的所上拍照片仅为部分照片!仅供参考,标的以实物交付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估价对象欠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梯费、水费、电费、采暖费及其滞纳金)等情况不详,具体欠缴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去相关单位进行了解查询!谨慎参拍! 4、截止价值点时,标的对象空压机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实地咨询了解,谨慎参拍!5、标的对象范围为位于永宁县闽宁产 (略) 北侧,总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的地上2幢建筑物(其中三号厂 (略)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略)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空压机房建筑面积为81.84平方米)及其所占用的1宗面积为#.00平方米的工业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执行笔录》、《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所列内容为准),亦包含定着于房屋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装饰装 (略) 水泥硬化地坪,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实地咨询了解,谨慎参拍!6、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无共有情况,房屋所有权人为宁夏金强 (略) 。该房地产已设定抵押权,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宁(2017)永宁县不动产证明第#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该地上1幢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17年04月28日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为石 (略) 银川分行,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元,债务履行期限:2017年04月25日起2020年04月24日止,抵押面积:房屋建筑面积#.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00平方米,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实地咨询了解,谨慎参拍!。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7日9时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 (略) 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略) 咨询电话:沈女士# 0951-#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及其滞纳金)等发生在拍卖成交前的由原权利人承担,发生在拍卖成交之后的由买受人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去相关单位查询了解上述标的各项欠费情况,谨慎参拍!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宁夏回 (略) 永 (略) 指定账户。(户名:永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宁县支行,账号:#2568),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宁夏回 (略) 永 (略)
拍卖咨询: (略)
沈女士 # 0951-#
永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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