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工业园一期永定河路8-8号厂房招租交易公告
霞浦工业园一期永定河路8-8号厂房招租交易公告
1.招租条件
本项目名称霞浦工业园一 (略) 8-8号厂房招租项目,招租人为宁波仑永 (略) 。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租,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2. 招租内容、招租期限:
内容 | 项目规模 | 租赁期限 | 租金起底价 | 物业费 | 招租要求 |
霞浦工业园一 (略) 8-8号厂房招租 | 厂房位置:霞浦街 (略) 8-8号; 建筑面积:2883.5平方米,其中厂房 2177.84平方米,办公705.66平方米。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厂区月租金:30元/月/平方米; 办公用房月租金:13元/月/平方米。 | */月/平方米 | 详见招租文件 |
3.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承租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3.3特定条件:
(1)承租人须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或汽配业;。
(2)根据《 (略) 工业不动产租赁和转让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入驻企业需经三级联审,通过了由招租人、霞浦街 (略) 审核的企业方可参与此次招商招租活动;
(3)承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承租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公示期间对承租人进行事后查询。承租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租人将依法取消其承租资格)。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承租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14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2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派委托代理人到宁波 (略) ( (略) (略) (略) 1069号数字 (略) C座211室)领取招租文件,或通过向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q.com)发送相应资料(彩色扫描件)领取招租文件。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代理机构单位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宁波 (略) 支行
账 号: *
户 名: 宁波 (略)
4.3承租人领取招租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付款凭证。
5.承租文件的递交
5.1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 (略) (略) 366号门户大楼15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6.其他说明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承租活动。
7.联系方式
招租人:宁波仑永 (略)
地址: (略) (略) 366号门户大楼15楼
联系人:戴经理
联系电话:0574-*
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69号数字科技园C座211室
联系人:李秋圆、乐超群
电话:0574-*
邮箱:*@*q.com
异议、投诉受理单位: (略) (略)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4-*
1.招租条件
本项目名称霞浦工业园一 (略) 8-8号厂房招租项目,招租人为宁波仑永 (略) 。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租,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2. 招租内容、招租期限:
内容 | 项目规模 | 租赁期限 | 租金起底价 | 物业费 | 招租要求 |
霞浦工业园一 (略) 8-8号厂房招租 | 厂房位置:霞浦街 (略) 8-8号; 建筑面积:2883.5平方米,其中厂房 2177.84平方米,办公705.66平方米。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厂区月租金:30元/月/平方米; 办公用房月租金:13元/月/平方米。 | */月/平方米 | 详见招租文件 |
3.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承租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3.3特定条件:
(1)承租人须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或汽配业;。
(2)根据《 (略) 工业不动产租赁和转让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入驻企业需经三级联审,通过了由招租人、霞浦街 (略) 审核的企业方可参与此次招商招租活动;
(3)承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承租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公示期间对承租人进行事后查询。承租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租人将依法取消其承租资格)。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承租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14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2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派委托代理人到宁波 (略) ( (略) (略) (略) 1069号数字 (略) C座211室)领取招租文件,或通过向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q.com)发送相应资料(彩色扫描件)领取招租文件。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代理机构单位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宁波 (略) 支行
账 号: *
户 名: 宁波 (略)
4.3承租人领取招租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付款凭证。
5.承租文件的递交
5.1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 (略) (略) 366号门户大楼15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6.其他说明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承租活动。
7.联系方式
招租人:宁波仑永 (略)
地址: (略) (略) 366号门户大楼15楼
联系人:戴经理
联系电话:0574-*
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69号数字科技园C座211室
联系人:李秋圆、乐超群
电话:0574-*
邮箱:*@*q.com
异议、投诉受理单位: (略) (略)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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