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机场T3航站楼旅客过夜用房整体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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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机场T3航站楼旅客过夜用房整体出租

项目名称 长沙机场T3航站楼旅客过夜用房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N0124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0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长沙机场T3航站楼南侧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地上6层、地下1层
租赁面积约(㎡) *.00 租赁期限 20+10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季前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每5年递增5%
装修免租期限 18个月 承租押金 有。一个季度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建工程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项目为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的重要配套工程,是满足长沙机场T3航站楼建成投产后,为中转旅客、商务旅客、航班延误旅客等提供住宿、餐饮、会议及其他综合服务的基础设施。 2、项目位于长沙机场新建T3航站楼南侧地块,与停车楼、地面交通中心(GTC)、T3航站楼直连,距T3航站楼约215米,集成高铁、地铁、轻轨、磁悬浮、市域快线等多种出行方式,交通便利,交通通达性好。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租赁范围:出租标的项目占地42.688亩,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用地,总建筑面积约7.*平方米。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前期按照 “标准五星+标准四星”双酒店组合定位设计,地上6层、地下1层,规划总客房数607自然间,停车位174个,配套餐饮、会议、泳池、康体休闲等功能。
出租标的已开展施工,施工范围包括土建、外幕墙和室外总图工程(不含竖向土石方、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和标识系统工程),已实施工程总投资约3.46亿元。
2、项目允许业态:允许承租方按照“旅客过夜用房+商业”定位,具体见《长沙机场T3航站楼旅客过夜用房项目租赁协议》(以下简称《项目租赁协议》,详见附件)。
评估情况 评估价 *.00 元/年(不含税)
评估基准日 2024-07-24
评估机构 北京坤元 (略)
租金底价 *.00 元/年(不含税)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湖南 (略)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湖南 (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湖南省 (略)

特别
告知

1、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4]0680号),并在出租方安排下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如承租方需进行实地勘验,应提前提出),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项目租赁协议》(详见附件)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本次出租租金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季前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出租方完成土建、外幕墙对应分部验收及已实施施工合同范围内的竣工验收,即阶段性验收,之后将场地及已建成设施移交给承租方。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意向承租方若为联合体报名,则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联合体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个成员满足以下第4、5条的要求。

4、意向承租方具有投资建设本项目的资金实力,需提供截至日期为本项目报名日前30日内任意一日的国内银行出具的证明意向承租方账户余额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存款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5、意向承租方具有至少1个单体建筑规模达到*平米的酒店项目投资或运营管理业绩,需提供如下任意一项证明文件:

(1) 产权证明文件;

(2) 租赁合同;

(3) 投资协议;

(4) 酒店管理合同;

(5) 酒店连锁加盟协议或酒店特许经营协议等可以证明前述要求的文件。

上述证明文件仅需提供业绩证明页及封面(载明意向承租人名称的合同首页、载明意向承租人所投资或运营项目为酒店及酒店单体建筑规模达成*平方米的相关合同页、载明意向承租人名称的合同签署页)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上述投资业绩仅指酒店的开发投资或以股权的形式(通 (略) (略) (略) 实际管理的股权投资除外)投资酒店的业绩,以债权或财务性投资等方式参与的不予以计算。 (略) 或控股公司(即意向承租方作为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需提供股东名册或其他证明股权比例的证明文件)的酒店投资或运营管理业绩可视作意向承租方业绩。

6、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符合本公告中项目品牌定位和数量要求的本项目拟用酒店管理品牌目录,并需做出承诺,一旦成交(即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未经出租方同意,意向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本项目拟用酒店管理品牌。此外,意向承租方还需提供至少一家国际高端连锁酒店管理品牌(见本公告“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中“二、项目合作要求”中“4、项目品牌定位”及“5、品牌范围”相关要求)合作意向书或项目酒店管理品牌立项选址同意书,或其他证明与前述品牌具有合作意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7、意向承租方需做出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项目报名前1年,无不良经营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参加项目报名前1年内(至本项目挂牌竞价出价截止递交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略) 罚)。

9、未被列入湖南省 (略) 、 (略) 供应商黑名单目录。

10、与湖南省 (略) 、 (略) 合作中未出现过成交后因违约被湖南省 (略) 、 (略) 解除合同、提前解约、诉讼、给湖南省 (略) 、 (略) 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等行为。

意向承租方需就上述6、7、8、9、10条出具书面承诺函(需联合体全体成员盖章),保证在本次竞租过程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并承诺全部满足主体资格各项要求。如经查实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出租方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竞租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已签署《项目租赁协议》的,出租方有权解除《项目租赁协议》,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或提取保函),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11、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12、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如遇特殊情况,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与出租方签订《项目租赁协议》。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60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3、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项目合作要求:

1、项目基本合作模式:出租方负责本项目土建、外幕墙工程、室外总图工程(不含竖向土石方、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和标识系统工程)的投资建设。承租方完成后续室外总图剩余工程(含竖向土石方、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和标识系统工程)、一次消防和机电、精装修工程(含二次消防)的投资建设,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项目运营风险,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并享有在授权范围内通过经营获得项目收益的权利。

2、建设模式:一次消防、机电工程、室外总图剩余工程(含竖向土石方、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和标识系统工程)由承租方根据授权以湖南省 (略) 或出租方名义办理施工许可;精装修工程由承租方以自己名义自行办理施工许可。

3、项目业态定位为旅客过夜用房+商业:本项目应至少按照五星级(国际)+四星级(星级标准见下述“4、项目品牌定位”及“5、品牌范围”)品牌进行组合定位,酒店管理品牌数量不超过3家;允许承租方在满足下述品牌、定位和数量的要求下报经出租方同意后,优化出部分商业面积对外经营。

4、项目品牌定位:

(1) A区旅客过夜用房。该区域允许设置1个酒店管理品牌,管理品牌定位为国际高端及以上连锁酒店管理品牌,即国际五星级及以上,该品牌在携程、去哪儿、艺龙、智 (略) 达到五钻钻星评级(或豪华型档次评级)及以上(采用 (略) 的五钻钻星评级等同于采用 (略) 的豪华型档次评级)。该区域建成后最低提供客房数量不少于原设计客房数量的80%;

(2)B区旅客过夜用房。该区域允许设置1—2个酒店管理品牌,管理品牌定位为国内外中高端(1—2个品牌)及以上连锁酒店管理品牌。国际高端及以上连锁酒店管理品牌评级标准要求见本条“(1)款 A区旅客过夜用房”相关约定。国内高端及以上连锁酒店管理品牌,即国内五星级及以上,该品牌在携程、去哪儿、艺龙、智 (略) 达到五钻钻星评级(或豪华型档次评级)及以上(采用 (略) 的五钻钻星评级等同于采用 (略) 的豪华型档次评级)。国内外中高端连锁酒店管理品牌,即国内外四星级及以上,该品牌在携程、去哪儿、艺龙、智 (略) 达到四钻钻星评级(或高档型档次评级,采用 (略) 的四钻钻星评级等同于采用 (略) 的高档型档次评级)。该区域建成后最低提供客房数量不少于原设计客房数量的80%;

(3)特别提示:承租方拟使用的酒店管理品牌的钻星评级和/或档次评级,有携程、去哪儿、艺龙、 (略) 钻星评级和/或档次评级达到即可。同时,承租方拟使用的酒店管理品牌,除应 (略) 评级标准外,还应符合《项目租赁协议》 (略) 场对该酒店管理品牌评级的通常认知(出租方将结合酒 (略) 官网及第三方专业报告列示的酒店管理品牌评级和/或档次星级予以综合判断)。当承租方拟使用的酒店管理品牌评级 (略) 评级标准但不符合《项目租赁协议》 (略) 场通常认知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更换拟使用的酒店管理品牌。

5、品牌范围:

(1)A区旅客过夜用房酒店管理品牌数量为1个,允许酒店管理品牌包括瑞吉、丽思卡尔顿、宝格丽、威斯汀、万豪、JW万豪、W酒店、万丽、喜来登、丽晶、英迪格、六善、洲际、皇冠假日、华尔道夫、康莱德、希尔顿、希尔顿逸林、柏悦、君悦、凯悦、莱佛士、费尔蒙、索菲特、铂尔曼、瑞享、施柏阁(Steigenberger)、美憬阁、瑰丽、悦榕庄、四季、凯宾斯基、半岛、美仑美奂、新世界、朗廷、朗豪、康得思、丽笙。

(2)B区旅客过夜用房酒店管理品牌数量为1—2个。其中:

如确定为国际高端连锁酒店管理品牌(五星级),其允许酒店管理品牌范围见本条“(1)A区旅客过夜用房”约定的允许酒店管理品牌范围;

如确定为国内高端连锁酒店管理品牌(五星级),其允许酒店管理品牌包括君澜度假、开元名都、万达瑞华、万达文华、万达嘉华、世纪金源、碧桂园凤凰、格兰云天国际、华住宋品、华住禧玥、雷迪森广场、诺金、昆仑饭店、中旅维景国际、茂御、佰翔度假、华天;

如确定为国内外中高端连锁酒店管理品牌(四星级),其允许酒店管理品牌包括希尔顿欢朋、希尔顿花园、凯悦嘉轩、智选假日、诺富特、福朋喜来登、万豪万枫、美居、美爵、亚朵、亚朵S、亚朵X、希岸Deluxe、万达美华、朗丽兹、璞隐、逸扉、佰翔花园、格兰云天、城际、漫心、桔子水晶、美仑国际、阳光。

承租方如按照上述允许的酒店管理品牌范围所列确定最终使用的酒店管理品牌,则无需提供酒店管理品牌钻星评级和/或档次评级证明材料报出租方审核确认。

(3) 若在上表所列举的酒店管理品牌范围内未能体现的,承租方可提供以下拟采用的相同档次品牌对标证明材料报出租方审核确认后使用:

一是提供该品牌在长沙所 (略) (略) (携程、去哪儿、艺龙、智行)呈现的房间价格与相近品牌同类型房价对比数据作为同级证明文件。本条所述的房间价格,以本条 (略) 查询的近一个月内的标准间的算术平均房价为准。本条所述的相近品牌以前述品牌清单所列品牌进行同级对比评价;

二是提供该品牌在携程、去哪儿、艺龙、智 (略) 的同等钻星评级或档次评级作为同级对标证明文件。

6、项目投用要求:项目计划于2026年10月底随同长沙机场T3航站楼同步投用。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至少有一个酒店管理品牌的旅客过夜用房同步投入使用。

7、场地移交时间节点:本项目土建工程预计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外幕墙工程预计2025年4月30日前完工,出租方计划待土建、外幕墙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阶段性验收后移交给承租方,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6月底。最终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8、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1) 自《项目租赁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止,为本项目建设期。建设期内,以场地交付日为界,场地交付日之前原则上为出租方建设期,场地交付日(含)及以后为承租方建设期(如场地交付日后,出租方负责范围内的室外总图工程尚未全部完成,或存在甩项工程时,则在场地交付日后与承租方负责的室外总图工程同步施工);

(2) 长沙机场T3航站楼投用时间计划为2026年10月底,具体日期以长沙机场T3航站楼实际投用时间为准。本项目正式运营日为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项目运营期自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起算20 +10年,即,自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含)起算20年,20年运营期内承租方如无实质性违约行为,双方应续签《项目租赁协议》,本项目运营期续期10年。续签协议沿用《项目租赁协议》的条款(除已不再使用建设期相关条款外),包括但不限于年房产租金确定原则、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及移交等相关条款。

9、免租期:本项目免租期为18个月,自出租方将本项目场地及已建成设施交付承租方之日(即场地交付日)起算。如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晚于18个月免租期到期日,则免租期递延至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止。

10、运营期年度房产租金:运营期年度房产租金采取“首年租金+增长”的收费方式。首年租金底价由竞价产生。自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起每满5年递增5%,复利计算,无附加条件。运营期租金采用“押三付三”(即按季度支付),运营期内,承租方应至少提前10天(不含),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的方式,支付下一个计费季度租金。

11、资产产权归属: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为边界划分,即出租方、承租方投资的截至一次消防和机电工程资产,产权办理在湖南省 (略) 名下。

12、优惠减免措施:

(1) 运营期首年优惠:运营期首年设为爬坡期,给予承租方年度房产租金的6折优惠。

(2) 客流量风险分担机制:自本项目正式运营的第1个完整自然年起,长沙机场每1个完整自然年为一个风险分担机制触发周期。

①?运营期内,长沙机场每1个完整自然年当年旅客吞吐量(含T1、T2、T3)低于1,*人次(不含),按照当年房产租金的3折收取;

②?长沙机场当年旅客吞吐量(含T1、T2、T3)为1,*人次(含)-2,*人次(不含),以2,*人次为基数,按当年旅客吞吐量占基数比例的6折(即60%)收取年度房产租金。计算公式:当年旅客吞吐量/2,*人次×60%×年度房产租金;

③?长沙机场当年旅客吞吐量(含T1、T2、T3)超过2,*人次(含),按《项目租赁协议》的主协议及附件协议的约定收取当年房产租金,不予减免;

④?长沙机场当年旅客吞吐量(含T1、T2、T3) (略) 官方发布统计数据为准。;

(3) 触发多项优惠或减免措施共同生效时,在同一时间段内,承租方只能享受一项对承租方最有利的优惠或减免措施。;

(4)上述根据吞吐量计算的减免优 (略) 官方发布数据后下一个季度一并结算。

13、补贴申请机制: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及行业给予的与本项目相关补贴政策,涉及建设投资的由出租方申请,按照双方投资比例分享;涉及运营期补贴,由承租方自行申请并享受相关补贴。

14、承租方履约担保机制:包括建设期履约担保、运营履约担保及移交履约担保。

(1) 建设期履约担保。承租方应在《项目租赁协议》签署之日起15 日(含)内向出租方交纳建设期履约担保,以保证承租方履行《项目租赁协议》及《项目租赁协议》附件项下的建设期内全部投资建设义务与责任之保证。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元。承租方可采用非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银行保函形式。项目合作期内,如承租方不能履行项目建设相关的义务和责任,发生《项目租赁协议》约定的承租方违约情形,或承租方自行终止项目投资建设,给出租方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且相关合同约定承租方应负责赔偿或根据《项目租赁协议》约定承租方 (略) 罚的,而承租方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或交纳相应管理违约金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予以兑取或扣除承租方提交的建设期履约担保,用于弥补相关损失、赔偿或相应违约金。并向承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告知对方其兑取或扣除理由及拟兑取或扣除的金额。如出租方根据《项目租赁协议》约定兑取或扣除部分或全部承租方提交的建设期履约担保,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其兑取或扣除之后15个工作日内将建设期履约担保的数额恢复至*元。如本项目旅客过夜用房全部投用且承租方已按照《项目租赁协议》约定全部履行其建设期相关义务和责任,自完成之日起30日内,出租方将承租方原提交或交纳的建设期履约担保剩余差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 运营期履约担保。承租方应在运营期开始日之前10日(不含)之前以非现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向出租方交纳运营期履约担保,作为承租方履行《项目租赁协议》及《项目租赁协议》附件项下的运营期内全部义务与责任之保证。运营期履约担保金额为对应计费季度房产租金。运营期内,如承租方不能履行与项目运营相关的义务和责任,给出租方及长沙机场生产运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且相关合同约定承租方应负责赔偿或根据《项目租赁协议》约定承租方 (略) 罚的,而承租方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或交纳相应管理违约金的;或因承租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或因承租方违法、侵权或其他任何行为导致出租方损失或向第三方进行赔偿的,出租方有权直接扣除项目建设运营履约担保的全部或部分金额,用于弥补相关损失、赔偿或相应违约金。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其兑取或扣除之后15个工作日内将运营履约担保的数额恢复至《项目租赁协议》约定的金额。在运营期届满(若有续期则包括续期10年)或《项目租赁协议》提前终止的情况下,项目运营履约担保自动转为项目移交履约担保。

(3) 移交履约担保,金额标准为运营期最后一个计费季度房产租金,作为承租方履行《项目租赁协议》及《项目租赁协议》附件项下的本项目移交过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之保证。若承租方违反《项目租赁协议》相关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根据协议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或性能测试不符合协议要求,或在移交保证期内未承担保修责任,则出租方有权根据《项目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扣除相应的项目移交履约担保金额自行进行维修。项目移交履约担保不足以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承租方履行完项目移交义务,双方签订移交交接清单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在扣除相应的移交维修担保金额(如有)后,向承租方无息退还项目移交履约担保剩余部分。

15、广告经营专项要求:允许承租方在本项目内开展室内广告开发经营,广告开发规划应报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允许承租方设立户外管理品牌标识,但不得设立户外广告。广告画面、安全、环境等应符合公序良俗、法律规定、地方政府、长沙机场的要求。需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取得相关审批。

16、项目运营期要求:运营期内承租方至少每10年要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升级改造,并妥善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转包,至少 (略) 旅客过夜用房项目由承租方自营。承租方采取对外转租转包或其他形式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50%以上,需要经过出租方的审批同意。

17、项目运营维护边界。出租方负责租赁标的房屋建筑结构(基础、主体结构)、外幕墙 (略) 的维修维护;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职责范围以外的设施设备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外幕墙清洗、项 (略) 及绿化管理,以及本项目与GTC、停车楼连廊,连廊一 (略) 起和连廊本体的维护管理。

18、项目合作期满移交。项目合作期满,出租方无偿收回本项目资产,包括承租方在项目合作期内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物,及与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装修、设备、设施、管道、线路等各项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修、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变配电设备、泵类、消防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家具家电(不含承租方办公用的家具家电)等。

19、出租方支持在本项目内建设航空旅客便利性服务设施。

20、承租方应出具承诺函,保证已完全理解、知悉并接受“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中“二、项目合作要求”项下第1-19项全部条件。承租方不得在《项目租赁协议》谈判阶段对前述内容提出偏离。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竞租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管先生*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2-09 09:00:00 至 2025-01-06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如下承租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
3、承租申请;
4、如联合体报名需提交联合体协议。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5-01-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项目建设期履约担保的一部分,或在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交项目建设期履约担保后退回;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 (略) 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2-09 09:00:00-2025-01-0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部分按1%支付)。
附件下载 长沙机场T3旅客过夜用房项目租赁协议.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文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项目经办人 周经理 *
其 他
,长沙
项目名称 长沙机场T3航站楼旅客过夜用房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N0124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0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长沙机场T3航站楼南侧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地上6层、地下1层
租赁面积约(㎡) *.00 租赁期限 20+10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季前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每5年递增5%
装修免租期限 18个月 承租押金 有。一个季度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建工程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项目为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的重要配套工程,是满足长沙机场T3航站楼建成投产后,为中转旅客、商务旅客、航班延误旅客等提供住宿、餐饮、会议及其他综合服务的基础设施。 2、项目位于长沙机场新建T3航站楼南侧地块,与停车楼、地面交通中心(GTC)、T3航站楼直连,距T3航站楼约215米,集成高铁、地铁、轻轨、磁悬浮、市域快线等多种出行方式,交通便利,交通通达性好。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租赁范围:出租标的项目占地42.688亩,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用地,总建筑面积约7.*平方米。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前期按照 “标准五星+标准四星”双酒店组合定位设计,地上6层、地下1层,规划总客房数607自然间,停车位174个,配套餐饮、会议、泳池、康体休闲等功能。
出租标的已开展施工,施工范围包括土建、外幕墙和室外总图工程(不含竖向土石方、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和标识系统工程),已实施工程总投资约3.46亿元。
2、项目允许业态:允许承租方按照“旅客过夜用房+商业”定位,具体见《长沙机场T3航站楼旅客过夜用房项目租赁协议》(以下简称《项目租赁协议》,详见附件)。
评估情况 评估价 *.00 元/年(不含税)
评估基准日 2024-07-24
评估机构 北京坤元 (略)
租金底价 *.00 元/年(不含税)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湖南 (略)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湖南 (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湖南省 (略)

特别
告知

1、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4]0680号),并在出租方安排下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如承租方需进行实地勘验,应提前提出),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项目租赁协议》(详见附件)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本次出租租金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季前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出租方完成土建、外幕墙对应分部验收及已实施施工合同范围内的竣工验收,即阶段性验收,之后将场地及已建成设施移交给承租方。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意向承租方若为联合体报名,则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联合体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个成员满足以下第4、5条的要求。

4、意向承租方具有投资建设本项目的资金实力,需提供截至日期为本项目报名日前30日内任意一日的国内银行出具的证明意向承租方账户余额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存款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5、意向承租方具有至少1个单体建筑规模达到*平米的酒店项目投资或运营管理业绩,需提供如下任意一项证明文件:

(1) 产权证明文件;

(2) 租赁合同;

(3) 投资协议;

(4) 酒店管理合同;

(5) 酒店连锁加盟协议或酒店特许经营协议等可以证明前述要求的文件。

上述证明文件仅需提供业绩证明页及封面(载明意向承租人名称的合同首页、载明意向承租人所投资或运营项目为酒店及酒店单体建筑规模达成*平方米的相关合同页、载明意向承租人名称的合同签署页)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上述投资业绩仅指酒店的开发投资或以股权的形式(通 (略) (略) (略) 实际管理的股权投资除外)投资酒店的业绩,以债权或财务性投资等方式参与的不予以计算。 (略) 或控股公司(即意向承租方作为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需提供股东名册或其他证明股权比例的证明文件)的酒店投资或运营管理业绩可视作意向承租方业绩。

6、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符合本公告中项目品牌定位和数量要求的本项目拟用酒店管理品牌目录,并需做出承诺,一旦成交(即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未经出租方同意,意向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本项目拟用酒店管理品牌。此外,意向承租方还需提供至少一家国际高端连锁酒店管理品牌(见本公告“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中“二、项目合作要求”中“4、项目品牌定位”及“5、品牌范围”相关要求)合作意向书或项目酒店管理品牌立项选址同意书,或其他证明与前述品牌具有合作意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7、意向承租方需做出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项目报名前1年,无不良经营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参加项目报名前1年内(至本项目挂牌竞价出价截止递交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略) 罚)。

9、未被列入湖南省 (略) 、 (略) 供应商黑名单目录。

10、与湖南省 (略) 、 (略) 合作中未出现过成交后因违约被湖南省 (略) 、 (略) 解除合同、提前解约、诉讼、给湖南省 (略) 、 (略) 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等行为。

意向承租方需就上述6、7、8、9、10条出具书面承诺函(需联合体全体成员盖章),保证在本次竞租过程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并承诺全部满足主体资格各项要求。如经查实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出租方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竞租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已签署《项目租赁协议》的,出租方有权解除《项目租赁协议》,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或提取保函),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11、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12、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如遇特殊情况,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与出租方签订《项目租赁协议》。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60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3、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项目合作要求:

1、项目基本合作模式:出租方负责本项目土建、外幕墙工程、室外总图工程(不含竖向土石方、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和标识系统工程)的投资建设。承租方完成后续室外总图剩余工程(含竖向土石方、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和标识系统工程)、一次消防和机电、精装修工程(含二次消防)的投资建设,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项目运营风险,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并享有在授权范围内通过经营获得项目收益的权利。

2、建设模式:一次消防、机电工程、室外总图剩余工程(含竖向土石方、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和标识系统工程)由承租方根据授权以湖南省 (略) 或出租方名义办理施工许可;精装修工程由承租方以自己名义自行办理施工许可。

3、项目业态定位为旅客过夜用房+商业:本项目应至少按照五星级(国际)+四星级(星级标准见下述“4、项目品牌定位”及“5、品牌范围”)品牌进行组合定位,酒店管理品牌数量不超过3家;允许承租方在满足下述品牌、定位和数量的要求下报经出租方同意后,优化出部分商业面积对外经营。

4、项目品牌定位:

(1) A区旅客过夜用房。该区域允许设置1个酒店管理品牌,管理品牌定位为国际高端及以上连锁酒店管理品牌,即国际五星级及以上,该品牌在携程、去哪儿、艺龙、智 (略) 达到五钻钻星评级(或豪华型档次评级)及以上(采用 (略) 的五钻钻星评级等同于采用 (略) 的豪华型档次评级)。该区域建成后最低提供客房数量不少于原设计客房数量的80%;

(2)B区旅客过夜用房。该区域允许设置1—2个酒店管理品牌,管理品牌定位为国内外中高端(1—2个品牌)及以上连锁酒店管理品牌。国际高端及以上连锁酒店管理品牌评级标准要求见本条“(1)款 A区旅客过夜用房”相关约定。国内高端及以上连锁酒店管理品牌,即国内五星级及以上,该品牌在携程、去哪儿、艺龙、智 (略) 达到五钻钻星评级(或豪华型档次评级)及以上(采用 (略) 的五钻钻星评级等同于采用 (略) 的豪华型档次评级)。国内外中高端连锁酒店管理品牌,即国内外四星级及以上,该品牌在携程、去哪儿、艺龙、智 (略) 达到四钻钻星评级(或高档型档次评级,采用 (略) 的四钻钻星评级等同于采用 (略) 的高档型档次评级)。该区域建成后最低提供客房数量不少于原设计客房数量的80%;

(3)特别提示:承租方拟使用的酒店管理品牌的钻星评级和/或档次评级,有携程、去哪儿、艺龙、 (略) 钻星评级和/或档次评级达到即可。同时,承租方拟使用的酒店管理品牌,除应 (略) 评级标准外,还应符合《项目租赁协议》 (略) 场对该酒店管理品牌评级的通常认知(出租方将结合酒 (略) 官网及第三方专业报告列示的酒店管理品牌评级和/或档次星级予以综合判断)。当承租方拟使用的酒店管理品牌评级 (略) 评级标准但不符合《项目租赁协议》 (略) 场通常认知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更换拟使用的酒店管理品牌。

5、品牌范围:

(1)A区旅客过夜用房酒店管理品牌数量为1个,允许酒店管理品牌包括瑞吉、丽思卡尔顿、宝格丽、威斯汀、万豪、JW万豪、W酒店、万丽、喜来登、丽晶、英迪格、六善、洲际、皇冠假日、华尔道夫、康莱德、希尔顿、希尔顿逸林、柏悦、君悦、凯悦、莱佛士、费尔蒙、索菲特、铂尔曼、瑞享、施柏阁(Steigenberger)、美憬阁、瑰丽、悦榕庄、四季、凯宾斯基、半岛、美仑美奂、新世界、朗廷、朗豪、康得思、丽笙。

(2)B区旅客过夜用房酒店管理品牌数量为1—2个。其中:

如确定为国际高端连锁酒店管理品牌(五星级),其允许酒店管理品牌范围见本条“(1)A区旅客过夜用房”约定的允许酒店管理品牌范围;

如确定为国内高端连锁酒店管理品牌(五星级),其允许酒店管理品牌包括君澜度假、开元名都、万达瑞华、万达文华、万达嘉华、世纪金源、碧桂园凤凰、格兰云天国际、华住宋品、华住禧玥、雷迪森广场、诺金、昆仑饭店、中旅维景国际、茂御、佰翔度假、华天;

如确定为国内外中高端连锁酒店管理品牌(四星级),其允许酒店管理品牌包括希尔顿欢朋、希尔顿花园、凯悦嘉轩、智选假日、诺富特、福朋喜来登、万豪万枫、美居、美爵、亚朵、亚朵S、亚朵X、希岸Deluxe、万达美华、朗丽兹、璞隐、逸扉、佰翔花园、格兰云天、城际、漫心、桔子水晶、美仑国际、阳光。

承租方如按照上述允许的酒店管理品牌范围所列确定最终使用的酒店管理品牌,则无需提供酒店管理品牌钻星评级和/或档次评级证明材料报出租方审核确认。

(3) 若在上表所列举的酒店管理品牌范围内未能体现的,承租方可提供以下拟采用的相同档次品牌对标证明材料报出租方审核确认后使用:

一是提供该品牌在长沙所 (略) (略) (携程、去哪儿、艺龙、智行)呈现的房间价格与相近品牌同类型房价对比数据作为同级证明文件。本条所述的房间价格,以本条 (略) 查询的近一个月内的标准间的算术平均房价为准。本条所述的相近品牌以前述品牌清单所列品牌进行同级对比评价;

二是提供该品牌在携程、去哪儿、艺龙、智 (略) 的同等钻星评级或档次评级作为同级对标证明文件。

6、项目投用要求:项目计划于2026年10月底随同长沙机场T3航站楼同步投用。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至少有一个酒店管理品牌的旅客过夜用房同步投入使用。

7、场地移交时间节点:本项目土建工程预计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外幕墙工程预计2025年4月30日前完工,出租方计划待土建、外幕墙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阶段性验收后移交给承租方,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6月底。最终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8、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1) 自《项目租赁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止,为本项目建设期。建设期内,以场地交付日为界,场地交付日之前原则上为出租方建设期,场地交付日(含)及以后为承租方建设期(如场地交付日后,出租方负责范围内的室外总图工程尚未全部完成,或存在甩项工程时,则在场地交付日后与承租方负责的室外总图工程同步施工);

(2) 长沙机场T3航站楼投用时间计划为2026年10月底,具体日期以长沙机场T3航站楼实际投用时间为准。本项目正式运营日为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项目运营期自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起算20 +10年,即,自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含)起算20年,20年运营期内承租方如无实质性违约行为,双方应续签《项目租赁协议》,本项目运营期续期10年。续签协议沿用《项目租赁协议》的条款(除已不再使用建设期相关条款外),包括但不限于年房产租金确定原则、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及移交等相关条款。

9、免租期:本项目免租期为18个月,自出租方将本项目场地及已建成设施交付承租方之日(即场地交付日)起算。如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晚于18个月免租期到期日,则免租期递延至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止。

10、运营期年度房产租金:运营期年度房产租金采取“首年租金+增长”的收费方式。首年租金底价由竞价产生。自长沙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起每满5年递增5%,复利计算,无附加条件。运营期租金采用“押三付三”(即按季度支付),运营期内,承租方应至少提前10天(不含),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的方式,支付下一个计费季度租金。

11、资产产权归属: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为边界划分,即出租方、承租方投资的截至一次消防和机电工程资产,产权办理在湖南省 (略) 名下。

12、优惠减免措施:

(1) 运营期首年优惠:运营期首年设为爬坡期,给予承租方年度房产租金的6折优惠。

(2) 客流量风险分担机制:自本项目正式运营的第1个完整自然年起,长沙机场每1个完整自然年为一个风险分担机制触发周期。

①?运营期内,长沙机场每1个完整自然年当年旅客吞吐量(含T1、T2、T3)低于1,*人次(不含),按照当年房产租金的3折收取;

②?长沙机场当年旅客吞吐量(含T1、T2、T3)为1,*人次(含)-2,*人次(不含),以2,*人次为基数,按当年旅客吞吐量占基数比例的6折(即60%)收取年度房产租金。计算公式:当年旅客吞吐量/2,*人次×60%×年度房产租金;

③?长沙机场当年旅客吞吐量(含T1、T2、T3)超过2,*人次(含),按《项目租赁协议》的主协议及附件协议的约定收取当年房产租金,不予减免;

④?长沙机场当年旅客吞吐量(含T1、T2、T3) (略) 官方发布统计数据为准。;

(3) 触发多项优惠或减免措施共同生效时,在同一时间段内,承租方只能享受一项对承租方最有利的优惠或减免措施。;

(4)上述根据吞吐量计算的减免优 (略) 官方发布数据后下一个季度一并结算。

13、补贴申请机制: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及行业给予的与本项目相关补贴政策,涉及建设投资的由出租方申请,按照双方投资比例分享;涉及运营期补贴,由承租方自行申请并享受相关补贴。

14、承租方履约担保机制:包括建设期履约担保、运营履约担保及移交履约担保。

(1) 建设期履约担保。承租方应在《项目租赁协议》签署之日起15 日(含)内向出租方交纳建设期履约担保,以保证承租方履行《项目租赁协议》及《项目租赁协议》附件项下的建设期内全部投资建设义务与责任之保证。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元。承租方可采用非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银行保函形式。项目合作期内,如承租方不能履行项目建设相关的义务和责任,发生《项目租赁协议》约定的承租方违约情形,或承租方自行终止项目投资建设,给出租方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且相关合同约定承租方应负责赔偿或根据《项目租赁协议》约定承租方 (略) 罚的,而承租方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或交纳相应管理违约金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予以兑取或扣除承租方提交的建设期履约担保,用于弥补相关损失、赔偿或相应违约金。并向承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告知对方其兑取或扣除理由及拟兑取或扣除的金额。如出租方根据《项目租赁协议》约定兑取或扣除部分或全部承租方提交的建设期履约担保,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其兑取或扣除之后15个工作日内将建设期履约担保的数额恢复至*元。如本项目旅客过夜用房全部投用且承租方已按照《项目租赁协议》约定全部履行其建设期相关义务和责任,自完成之日起30日内,出租方将承租方原提交或交纳的建设期履约担保剩余差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 运营期履约担保。承租方应在运营期开始日之前10日(不含)之前以非现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向出租方交纳运营期履约担保,作为承租方履行《项目租赁协议》及《项目租赁协议》附件项下的运营期内全部义务与责任之保证。运营期履约担保金额为对应计费季度房产租金。运营期内,如承租方不能履行与项目运营相关的义务和责任,给出租方及长沙机场生产运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且相关合同约定承租方应负责赔偿或根据《项目租赁协议》约定承租方 (略) 罚的,而承租方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或交纳相应管理违约金的;或因承租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或因承租方违法、侵权或其他任何行为导致出租方损失或向第三方进行赔偿的,出租方有权直接扣除项目建设运营履约担保的全部或部分金额,用于弥补相关损失、赔偿或相应违约金。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其兑取或扣除之后15个工作日内将运营履约担保的数额恢复至《项目租赁协议》约定的金额。在运营期届满(若有续期则包括续期10年)或《项目租赁协议》提前终止的情况下,项目运营履约担保自动转为项目移交履约担保。

(3) 移交履约担保,金额标准为运营期最后一个计费季度房产租金,作为承租方履行《项目租赁协议》及《项目租赁协议》附件项下的本项目移交过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之保证。若承租方违反《项目租赁协议》相关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根据协议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或性能测试不符合协议要求,或在移交保证期内未承担保修责任,则出租方有权根据《项目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扣除相应的项目移交履约担保金额自行进行维修。项目移交履约担保不足以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承租方履行完项目移交义务,双方签订移交交接清单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在扣除相应的移交维修担保金额(如有)后,向承租方无息退还项目移交履约担保剩余部分。

15、广告经营专项要求:允许承租方在本项目内开展室内广告开发经营,广告开发规划应报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允许承租方设立户外管理品牌标识,但不得设立户外广告。广告画面、安全、环境等应符合公序良俗、法律规定、地方政府、长沙机场的要求。需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取得相关审批。

16、项目运营期要求:运营期内承租方至少每10年要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升级改造,并妥善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转包,至少 (略) 旅客过夜用房项目由承租方自营。承租方采取对外转租转包或其他形式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50%以上,需要经过出租方的审批同意。

17、项目运营维护边界。出租方负责租赁标的房屋建筑结构(基础、主体结构)、外幕墙 (略) 的维修维护;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职责范围以外的设施设备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外幕墙清洗、项 (略) 及绿化管理,以及本项目与GTC、停车楼连廊,连廊一 (略) 起和连廊本体的维护管理。

18、项目合作期满移交。项目合作期满,出租方无偿收回本项目资产,包括承租方在项目合作期内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物,及与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装修、设备、设施、管道、线路等各项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修、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变配电设备、泵类、消防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家具家电(不含承租方办公用的家具家电)等。

19、出租方支持在本项目内建设航空旅客便利性服务设施。

20、承租方应出具承诺函,保证已完全理解、知悉并接受“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中“二、项目合作要求”项下第1-19项全部条件。承租方不得在《项目租赁协议》谈判阶段对前述内容提出偏离。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竞租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管先生*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2-09 09:00:00 至 2025-01-06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如下承租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
3、承租申请;
4、如联合体报名需提交联合体协议。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5-01-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项目建设期履约担保的一部分,或在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交项目建设期履约担保后退回;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 (略) 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2-09 09:00:00-2025-01-0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部分按1%支付)。
附件下载 长沙机场T3旅客过夜用房项目租赁协议.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文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项目经办人 周经理 *
其 他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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