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花桥镇镇属部分水面经营权出租公告第二次招租
湾沚区花桥镇镇属部分水面经营权出租公告第二次招租
为加强水面管理、保护水生态环境、规范水面承包机制、保障我镇集体资源合理利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我镇镇属部分水面实行公开招租,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
(略) 花桥镇镇属部分水面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对该水面进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1、出租年限及价格。本次出租的水面共计2个,出租面积合计为680亩,位 (略) 花桥镇,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水面名称 | 面积(亩) | 坐落范围 | 出租起止年限 | 年租金(元/亩) | 3年期出租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南村上河 | 400 | 东门村 | 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 | 350 | * | * | |
2 | 仪兴河 | 280 | 五四村、花桥村 | 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 | 400 | * | * | |
合计 | 680 | * | * |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17 时截止。
3、报名方式: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时间内向指定账户汇入规定的水面招租保证金(保证金与水面三年出租底价相同,承租者保证金自动转为承包款),缴款单注明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招租水面名称。
4、承租人须按所租水面最低总承包费一次性交入指定账户,不得少交也不得多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7时(以银行进账单为准),在银行入账后持进账单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登记领取一次性报价材料。
5、银行账号:中国银行芜 (略) 支行,户名:芜湖县花桥镇财政所,账号:*
二、招租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水面承租人一律不准养殖珍珠蚌,禁止水面承租人对水体投放畜禽粪便、化学肥料等进行养殖。禁止水面承租人养殖对水体破坏严重的水产品、水生动植物及畜禽,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水面承租人在今后经营中,若政策性开发和重点工程建设等,需占用或收回水面、土地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对所占用的出租水面、土地面积一律按承租单价(元/亩.年)退还剩余年限的租金,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
3、水面承租人必须服从防汛抗旱要求,承租水 (略) 时一律采 (略) ,不得用木质、竹 (略) ,禁止在桥、涵、闸3 (略) ,不得将桥、涵、闸口拦死,防汛、抗旱进出水时不再另行通知,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
4、承租人在承租水面期内注意安全生产,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人在承租水面期内注意安全生产,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自行负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须遵守《防洪法》、《水法》、《渔业法》、《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文明创建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无条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出租方的蓄放水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灌溉放水和防洪泄洪等,无条件服 (略) 域(包括枢纽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行种草、投螺、少养、优喂健康生态养殖模式,要求发包水面须种植金鱼藻(红头薇草)、苦草(扁担薇草)、轮叶黑藻(节节草)净水,水中须投放螺蛳净水,以及投喂优质饵料等立体化水环境生态修复模式。
6、为激励广大水产养殖户实行健康生态养殖,切实保护好水生态环境,设立水环境治理管护专项资金制度。承租人为承租水面水环境治理责任人。根据《花桥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每年由出租方组织对出租水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镇河长办审核确认。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承租人专项补助(具体详见《花桥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从承租水面租金总额中按照30%提取水环境治理管护专项资金,并且根据水面出租情况,设置最低水环境治理管护专项资金不少于50元/年·亩。出租方每年根据承租方水环境考核得分情况,以年限平均法分年度支付水环境治理管护费用。对水体检测不合格的、造成严重污染的,出租方有权提前中止水面租赁合同。
7、承租人在承租结果公告结束3日内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
三、竞租方式
1、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的交易方式。竞租当日,意向承租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入场。否则视同放弃承租资格。意向承租人入场时,须凭登记的身份证按照一证一人的原则进入会场,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意向承租人入场时,须提交密封的《报价函》,竞租现场不得再重新填写《报价函》。意向承租人的有效报价数值必须为大于或等于出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竞租时,由出租单位指定的专人进行现场拆封,宣读各意向竞租方《报价函》结果,以报价最高者中租。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时,可按照现场摇号或抓阄的方式决定承租人。
3、本次为二次招租,若报名唯一时,意向承租人的有效报价为承租价。两家及两家以上时报价最高者为水面承租价。
4、竞租价与交易保证金差额部分,承租人在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前补足竞租价与交易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否则视同违约,并扣除承租人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报价排序第二的竞租人依次递补中租。
5、自《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后,交易保证金作为承租方支付《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对未竞得水面经营权的的承租人,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竞租时间、地点
1、竞租时间 2024年12月13日上午 9 时。
2、地点: 花桥镇政府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芳剑*
招租单位: (略) 花桥镇人民政府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略) 花桥镇人民政府所有)
2024年12月6日
为加强水面管理、保护水生态环境、规范水面承包机制、保障我镇集体资源合理利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我镇镇属部分水面实行公开招租,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
(略) 花桥镇镇属部分水面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对该水面进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1、出租年限及价格。本次出租的水面共计2个,出租面积合计为680亩,位 (略) 花桥镇,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水面名称 | 面积(亩) | 坐落范围 | 出租起止年限 | 年租金(元/亩) | 3年期出租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南村上河 | 400 | 东门村 | 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 | 350 | * | * | |
2 | 仪兴河 | 280 | 五四村、花桥村 | 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 | 400 | * | * | |
合计 | 680 | * | * |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17 时截止。
3、报名方式: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时间内向指定账户汇入规定的水面招租保证金(保证金与水面三年出租底价相同,承租者保证金自动转为承包款),缴款单注明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招租水面名称。
4、承租人须按所租水面最低总承包费一次性交入指定账户,不得少交也不得多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7时(以银行进账单为准),在银行入账后持进账单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登记领取一次性报价材料。
5、银行账号:中国银行芜 (略) 支行,户名:芜湖县花桥镇财政所,账号:*
二、招租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水面承租人一律不准养殖珍珠蚌,禁止水面承租人对水体投放畜禽粪便、化学肥料等进行养殖。禁止水面承租人养殖对水体破坏严重的水产品、水生动植物及畜禽,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水面承租人在今后经营中,若政策性开发和重点工程建设等,需占用或收回水面、土地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对所占用的出租水面、土地面积一律按承租单价(元/亩.年)退还剩余年限的租金,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
3、水面承租人必须服从防汛抗旱要求,承租水 (略) 时一律采 (略) ,不得用木质、竹 (略) ,禁止在桥、涵、闸3 (略) ,不得将桥、涵、闸口拦死,防汛、抗旱进出水时不再另行通知,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
4、承租人在承租水面期内注意安全生产,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人在承租水面期内注意安全生产,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自行负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须遵守《防洪法》、《水法》、《渔业法》、《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文明创建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无条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出租方的蓄放水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灌溉放水和防洪泄洪等,无条件服 (略) 域(包括枢纽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行种草、投螺、少养、优喂健康生态养殖模式,要求发包水面须种植金鱼藻(红头薇草)、苦草(扁担薇草)、轮叶黑藻(节节草)净水,水中须投放螺蛳净水,以及投喂优质饵料等立体化水环境生态修复模式。
6、为激励广大水产养殖户实行健康生态养殖,切实保护好水生态环境,设立水环境治理管护专项资金制度。承租人为承租水面水环境治理责任人。根据《花桥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每年由出租方组织对出租水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镇河长办审核确认。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承租人专项补助(具体详见《花桥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从承租水面租金总额中按照30%提取水环境治理管护专项资金,并且根据水面出租情况,设置最低水环境治理管护专项资金不少于50元/年·亩。出租方每年根据承租方水环境考核得分情况,以年限平均法分年度支付水环境治理管护费用。对水体检测不合格的、造成严重污染的,出租方有权提前中止水面租赁合同。
7、承租人在承租结果公告结束3日内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
三、竞租方式
1、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的交易方式。竞租当日,意向承租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入场。否则视同放弃承租资格。意向承租人入场时,须凭登记的身份证按照一证一人的原则进入会场,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意向承租人入场时,须提交密封的《报价函》,竞租现场不得再重新填写《报价函》。意向承租人的有效报价数值必须为大于或等于出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竞租时,由出租单位指定的专人进行现场拆封,宣读各意向竞租方《报价函》结果,以报价最高者中租。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时,可按照现场摇号或抓阄的方式决定承租人。
3、本次为二次招租,若报名唯一时,意向承租人的有效报价为承租价。两家及两家以上时报价最高者为水面承租价。
4、竞租价与交易保证金差额部分,承租人在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前补足竞租价与交易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否则视同违约,并扣除承租人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报价排序第二的竞租人依次递补中租。
5、自《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后,交易保证金作为承租方支付《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对未竞得水面经营权的的承租人,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竞租时间、地点
1、竞租时间 2024年12月13日上午 9 时。
2、地点: 花桥镇政府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芳剑*
招租单位: (略) 花桥镇人民政府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略) 花桥镇人民政府所有)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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